全职和兼职的区别有哪些?
一、兼职和全职的区别有哪些
1、兼职和全职的区别包括:
(1)上班时间的长短不同。全职员工一定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或者公司规定的正常的上班时间去工作;
(2)工资标准和发放方式不同。全职的工资肯定比兼职的工资高很多,兼职人员的工资会根据当天的市场价变动而变动,时高时低;
(3)工作的难易程度不同。兼职人员和全职人员工作难度不一样,全职员工的工作能力比兼职的更强,他们工作的内容更多也更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二、兼职人员的规定有哪些
兼职人员的规定包括: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
2、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等等。
全职:专门担任某种职务的(区别于“兼职”);例如,全职教师。
所谓全职,就是按照公司的正常上班时间去工作.比如某些公司规定是每天工作8小时,早上9点-下午5点.一周工作5天.你在这个规定的时段内按时上班下班,就属于全职工.也就是有一定的组织性,有固定时间固定地点的工作!
而不能确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的,那么就叫兼职工!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工资。
在西方国家指有较高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专家、学者、实业家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职业。兼职制度无论对个人、社会都有益。 从个人角度看,同时,从事两种职业(如在大学教课同时在企业任职,或同时在企业任职,或同时在两所大学、两个企业任职)对补充自己的知识和工作经验是有益的。
从社会看,在缺乏某种人才时,允许兼职工作,有利于人才潜力的发挥和知识的传播。 中国一般不实行兼职的政策 ,但在经济体制改革中 ,允许职工在完成8小时工作任务外,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允许教师、科技人员、律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并取得一定的报酬。此外,中国还有些兼职是不宜领取报酬的。如行政人员兼教学,教师兼行政职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