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是故乡明中的人人和每个人有什么区别
月是故乡明中的人人和每个人意思无区别。
《月是故乡明》是季羡林的散文。每个人都有个故乡。人人的故乡都有个月亮。人人都爱自己的故乡的月亮。我只在故乡待了六年,以后就背井离乡,漂泊天涯。不管我离开我的故乡多少万里,我的心立刻就飞来了。月是故乡明,我怅望南天,心飞向故里。
人之所以是人是因为人有和别的物体所没有的东西。
我想人和动物或者物自在本身所不同的是人有思维能力,这种能力分为感性和知性两种能力。人的思维能力让人区别于动物或者物体本身。当然,如果你坚持你的怀疑的观点是任何人不能驳倒你的,因为人内感官能够感觉到的只有现象,但是现象不能解释什么是物自在,因为物自在本身的表象作用仅仅是反映它的局部面貌而已,意思是说一个物体可能有成千上万种表象,我们却不能知道物体所有环境下的全部的表象,那当然我们也不能从我们所知道的表象中得到一个必然的对于物体的全面概念了。也就是说一个物体即使我们知道它的现象中,有百分之一百的是这样的,但是只要我们在从下一个现象中得出不是这样的而是那样的情况,那么那个物体就不能被我们所全部认识。所以认识想要得到百分之百的必然性,那是不可能的。比如人们都说世界上都存在着因果联系,但是我们都没有认识到世界上全部的食物都是因果的,如果我仅仅相信感性,否认因果联系,那是任何人反驳不了我的。
人的认识能力是有限的。但是因为人的思维能力,还有通过自己的主观能力能够做出理性的判断这就已经使人区别于物体了。
对于你说的感觉,我觉得这可以归纳到认识论的范畴里面。你说好像基本都是停留在现象这个概念中。即现象是什么,我们如何接受现象,我们如何对现象进行分析,现象对于人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正如你说你打字,打字只是一种形式,我们看到了打字这种现象,再比如你说快乐,快乐可能就是某种化学物质的刺激,我们感受到的是人张开嘴巴哈哈大笑,这也是一种现象,然后人的思维进行判断觉得人在快乐,再比如说我们看到一种颜色,也可能是一种物体的现象而已。但是物体到底是什么样的,我们从单纯从现象中是看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能够感受到的只有现象,我们能认识到的也仅有现象。因为只有现象才能让人感受到。所以,你就有一个困惑,就是我到底是什么?我是一种现象还是一种存在?甚至说我到底是不是我?我到底存在不存在?
首先我们知道,我们被对象所刺激来获得表象的这种能力叫做感性,对象的表象能力给我们产生的结果就是感觉,经感觉与对象相关的直观就叫做经验性直观,一个经验性的直观为被规定的对象叫做现象。
说那么多现象之后,人的知性就发挥作用了:对现象进行整理和加工,从而得出概念或者说知识。但是,问题又来了,凭什么我们就相信人的的知性在对现象进行加工的时候一定会正确啊?就是凭什么我们就相信自己的知性啊?我们到底是相信感性认识(现象)还是相信理性认识(所谓规律、真理)?从而,我们就很困惑,我们到底是活在一个真实的世界里面,充斥着现象;还是这个世界不仅仅拥有现象,还有真理呢?真理如何达到呢?我到底是现象还是存在呢?
而我的观点是:人的认识是有限的,我们只能在经验的范围内认识事物,但是我们决不能超过经验去认识事物。就是说我们只能对现象进行分析,从而得到我们个人觉得正确的真理。而不能超过经验去构思一个奇形怪状没有根基的东西。而对于认识人,我们人的自身有很多表象,这种表象让我们人自己感觉是快乐、悲伤、痛苦,或者是挥动这手臂做个伸展动作,或者做个俯卧撑,这些东西是我们思维所能支配的,但是我们却永远不知道为什么我们拥有抽象思维,什么产生了抽象思维。所以,如果我们不能完全认识我们,如果我们相信自己的思维,那就相信思维吧,如果你不相信思维,你会陷入彻底的怀疑论而不能自拔。这是世界上的任何现象,只有当人的思维产生互动的时候才有意义。其实我认为人可以为自然界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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