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程与章程草案的区别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
章程草案,是组织、社团制定章程的先期性文书(待定预案)或待定性议案。
两者区别在于:
一是效力上的区别,前者为效力确定状态,后者为效力待定(未产生效力)状态。
二是作用上的区别,前者对组织、社团产生约束力或规范作用,后者对组织、社团不具备约束力或规定作用。
三是法律地位上的区别,前者在组织、社团中具有“内部法律法规”地位,后者在对组织、社团中不具有“内部法律法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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