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永续经营和有效期的有什么区别
营业执照永续经营和有效期的区别是依据公司章程确定的。
永续经营指公司股东未约定合作经营的终止期限,而有期限则指股东在公司章程中约定了合作的终止期限。后者到期时,如果股东还想继续经营公司,则需到工商部门办理章程变更及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标注的经营期限终止日期,其中外商投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营业期限标注“永续经营”的,其工商有效期录为工商注册日期顺延50年的日期。
什么是经营期限?
营业期限是指公司存续的有效时间,分为有期限和无期限两种。有期限又分两种情形:一是自拟期限,指股东或发起人在章程上载明了营业期限;二是法定期限,指管理机关要求在章程上必须标明的期限;而无期限是法律不强制要求公司表明存续期的一种态度。除少数国家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多数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不规定营业期限,属公司自拟行为。中国公司法既未规定公司的最长经营期限,又未规定公司章程对营业期限加以规定,如《公司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8种事项中并没有包括公司营业期限。但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则明确规定了哪些行业和情况应当约定营业期限,除此之外,可以不约定合营期限。
企业经营年限是企业依据企业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可以存续的有效时间;企业的经营期限由企业通过企业章程规定,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经审批机构批准,可以延期;也可以依法解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