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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性质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请详细阐述一下

乐乐1年前 (2023-12-16)阅读数 7#综合百科

一、我国土地性质有哪几种?

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

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土地性质有哪些?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请详细阐述一下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综上所述,我国的土地性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土地使用权在期限满之后,如果没有得到国家的批准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是会被国家收回的。土地使用的范围也非常广泛,但也要合法的使用。

土地性质有哪几种类型

1、定义不一样:城镇住宅用地是指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2、用地性质不一样:商业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

2、作用不一样:商业用地主要用于开展商业、旅游、娱乐活动所占用的场所,如用于建造商店、粮店、饮食店、公园、游乐场、影剧院和俱乐部等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主要是用于城镇居民的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3、土地使用年限不一样: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为40年。

4、商业用地可以改变成住宅用地,需要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但是住宅用地是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

扩展资料:

商业用地的发展趋势:

2012年下半年是商用土地成交高峰期, 商用土地投资热情高涨,在2012年第四季度达到顶峰,中国商用土地指数达到118.8。

但2013年第四季度中国商用土地市场出现了市场拐点,到2014年第一季度,中国商用土地指数跌落到79.9,同比下降幅度高达29.4%。据中国商业地产研究中心预计,历经三到四年的建设周期之后,中国商业地产项目供应量也将在2016年至2017年之间达到高峰。

百度百科-商业用地

百度百科-住宅用地

土地性质的类型包括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在我们国家目前来说大多商业用地都是出让土地,而且在我国有明确的相关条例规定了,商业用地的最高年限就是40年;商业用地的土地利用价值都较高,因为这些地区,而且可以产生的经济效益也更高,还可以引起地价上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农村征地补偿流程是什么

1、下发征地公告,通知被征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

2、双方对征地事宜、补偿标准进行协商;

3、经协商后,土地经营权、使用权拥有者规定期限内对土地进行清理;

4、征收完成后,下发补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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