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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中指示和批复的不同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16)阅读数 6#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公文指示

我们都知道,行政公文种类繁多,想要一下子弄清楚是有点困难的。

行政公文中指示和批复的不同:指示

 指示是应用写作中一种重要的文体,它的主要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的指导原则,只有党政机关才有权利使用,其下的行政机关是没有权利使用的,就这一点,很多机关在行文时弄错,那么其他领导机关要对下级机关有所指示怎么办呢?这就要使用指示性的通知、指示性的批复等文体。

 指示是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阐明工作活动要点及要求、步骤和方法时所使用的一种具有指导原则的下行公文。

行政公文中指示和批复的不同

 指示具有较强的指导性、政策性,可以使某项重要事项、工作能顺利进行起着决定性作用。

 指示的种类

 指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普遍或全局性的问题作出的;另一类是针对特殊问题或重要的局部性问题而制定发布的。从时间的要求上可分为紧急指示和一般指示。

 指示的结构

 指示一般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构成。

 (1)首部。包括标题、成文时间、发文字号和主送机关。

 1)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

 2)成文时间。用括号在标题正下方注明年、月、日期。

 3)发文字号。由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组成,位置在标题之下居中处。

 4)主送机关。即受文单位,格式与一般公文相同,顶格书写,后面用冒号;也可以用抄送形式写于公文最后一项的下方。

 (2)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开头部分是指示的开端,主要交代发出指示的原因、目的、依据、意义。主体部分是指示的具体内容,包括工作任务、指导原则、具体步骤、措施方法等项内容。结尾部分要以简洁的文字向受文者重申工作的重要性,提出希望和要求。

行政公文中指示和批复的不同:批复

 批复的分类

 根据批复的内容和性质不同,可以分为审批事项批复、审批法规批复和阐述政策的批复等三种。

 还有肯定性批复、否定性批复和解答性批复三种。

 批复的写法

 批复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构成。

 (1)标题

 标题的写法最常见的是完全式的标题,即由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构成。在事由中一般将下级机关及请示的事由和问题写进去;

 还有一种完全式的标题是发文机关+表态词+请示事项+文种,这种较为简明、全面和常用。

 也有的批复只写事和文种。

 (2)主送机关

 (3)正文

 正文包括批复引语、批复意见和批复要求三部分。

 批复引语要点出批复对象,一般称收到某文,或某文收悉。要写明是对于何时、何号、关于何事的请示的答复,时间和文号可省略。

 批复要求(其实可以单独算做结尾),是从上级机关的角度提出的一些补充性意见,或是表明希望、提出号召。如果同意,可写要求;不同意,亦可提供其他解决办法。

 (4)落款

 这部分写在批复正文右下方,署成文日期并加盖公章,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2012新规)。

 批复既是上级机关指示性、政策性较强的公文,又是对下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的答复性公文,因此,撰写批复要慎重及时,根据现行政策法令及办事准则,及时给予答复。撰写时,不管同意与否,批复意见必须十分清楚明白,态度明朗。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以免下级无所适从。

 同时批复必须有针对性的一文一批复,请示要求解决什么问题,批复就答复什么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今天,批复这种带有较为明显的计划经济人治色彩的公文种类,各级行政机关应当慎用。从既有的批复定义和使用实际看,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依法行政讲究职权法定,每个行政机关都有自己独立的法定职责,需要经过请示而为的事项越来越少,上级行政机关面对请示,要看是否有必要批复。对于应当由下级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独立承担责任的事项,虽有请示也不应批复(即使需要指导也应采用其他方式)。这一是便于明晰职权,分清责任,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二是避免文牍主义,提高行政效率的需要,三是便于管理相对人寻求救济需要。

答案:C

本题考查批复。公文按照作用开划分法规性公文、指导性公文、知照性公文、报请性公文、商洽性公文和记录性公文。指导性公文包括:通知、通报、命令、决定、意见和批复;法规性公文包括:条例和办法;知照性公文包括:公告和通告;报请性公文:报告和请示;记录性公文:会议纪要;商洽性公文:函。因此批复是指导性公文,故本题选C。考点公文公文的基本知识公文文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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