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交管和交警有什么区别

梵高1年前 (2023-12-16)阅读数 7#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交警队机动车

交警大队包括车管所,车管所归属于交警大队。

一、车管所和交警队的区别

1、车管所和交警队的区别如下:

(1)单位级别不同,车管所是交警支队的下级单位,而交警大队是主管交通的部门,交警支队是公安系统下面的分局机构,一般来说地级市就设局级编制,公安局是其中一个,车管所是其下级单位;

交管和交警有什么区别

(2)工作性质不同,车管所主管车辆年审、上户、转户以及驾照的考试和年审;

(3)行政处罚权不同,交警大队可以对道路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法律依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六十五条

交通警察遇到属于《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受理范围的群众求助,应当做好先期处置,并报110派员处置。需要过往机动车提供帮助的,可以指挥机动车驾驶人停车,请其提供帮助。机动车驾驶人拒绝的,不得强制。

二、补办驾照去车管所还是交警队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有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公安部对的批复》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除实施行政拘留处罚外,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可以裁决,予以行政处罚。该条第二款“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吊扣二个月以下驾驶证,可以由交通警察队裁决”规定中的交通警察队是指相当于公安派出所一级的交通警察中队。

公安和交警的区别在哪里

交通局和交警队的区别有:职责不同、所属部门不同、下级单位不同。

一、职责不同

1、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指导、监督地方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交警队:交警队的主要职责是指挥、疏导车辆、行人通行,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变化,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接受交通事故报警,勘查事故现场、调查取证、认定责任;处罚责任者,调解事故赔偿等。

二、所属部门不同

1、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局是国家机关的职能部门。

2、交警队:交警队是执法部门。

三、下级单位不同

1、交通管理局:交通管理局是制定与交通政策有关的政府部门,是管理交通队的最高机构。交通管理局下级单位为交警队、车管所。

2、交警队:交警队隶属于交通管理局管辖,下属主要设置交通科、政治处、宣传科等科室。

交通局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措施,拟定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2、根据全国、全省的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布局,编制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3、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和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管理和运输组织管理,协调道路、水路运输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货运输和军事运输。

法律分析:1、概念不同

我国的公安一般指的是单位,机构,比如公安机关,公安局,公安分局等。

交警是一种这样也是一种称呼。

派出所是公安部门下属基层组织。

2、类别不同

公安部门包含所有警种(武装警察除外)。

交警是公安部门若干工作队种的一种(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

派出所: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出所等。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根据地区行政级别设政委、教导员)、户籍民警、内勤民警、辅警,大多数设有案件民警和社区民警,有的还设有巡逻民警。

3、职责范围不同

公安的职责范围要比派出所和交警都大,包涵覆盖后两者。

交警:主要负责在道路上执行指挥交通、维护交通秩序、纠正和处罚交通违章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治安秩序等工作。

派出所: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管理户口;向群众宣传法制,组织发动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组建治安保卫委员会;发现掌握嫌疑分子,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

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管理特种行业,维护公共秩序,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在工作中实行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使治安行政管理同群众的安全防范密切结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