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道府州县级别是怎样的?
夏商周(分封制):方国、诸侯国。
秦朝(郡县制):郡(相当于省)、县(隶属于郡);每郡平均下辖二百县。
西汉(郡国并行制):郡(侯国与其同级)按级下辖 县—道—邑。
东汉(州制):首创州制行政监察区,在 郡、国之上增设十三刺史分理全国十三 州,中国开始出现 州—郡—县的三级行政区划制度。
三国魏晋南北朝:大致上沿袭东汉 州—郡—县的行政区划制度。
隋朝:改为 州、 县 两级行政区划制。
唐朝(道制):依山川形势划全国为10 道 ,道 下辖 府、州(府州同级), 府 和 州 再分别下领各县。后因增设节度使,成为后期的 道—节度使—府(州)—县制,不过安史之乱后 道 已为虚设,唐末实际上还是三级制。
宋朝(路制):宋初承袭唐制,后改为路制。 路 下为府或州(府虽与州同级,但地位要略高于州),下再领县。宋后期增设军、监两类行政单位,视其辖区大小或归与府州同级,或归与县同级。
元朝(行省制度):行省下辖 路,路 下领 府或州,府和州 下辖 县 。不过后期也出现 直隶府、直隶州,与路并列隶属于行省。
明朝:全国分两京与13布政使司(俗称13省)。两京直隶皇帝,而布政使司(省)下辖府,府下领州,州下领县。(路 一级行政区划在明朝则被完全废除了)
清朝:边疆设置军辖区,内地设省制。省 下辖 府 和 直隶州,府 下领 散州 和 县 。后期增设 直隶厅 其地位低于府,但高于直隶州。变成 府—厅—州—县。
日本的行政区划由都道府县和市区町村两个层次组成。
( 1 )都道府县
所谓都道府县,实际是日本 47 个省级地方政府的统称,其中“都”指东京都,“道”指北海道,“府”指京都府、大阪府,“县”指余下的 43 个县。它们之间目前在法律地位、政治体制、行政权限上没有多大区别,其名称上的差别基本上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形成的。
( 2)市町村与特别区
在日本,“市”与我国同样是“城市”这一类地方政府的的简称,而且在“市”这一类中也分成几个小类。“町”则相当于我国的“镇”。“村”的字义虽与我国差不多,但从体制、法律地位上看则与我国的“村”不同。日本的村与市、町和特别区一样同属“基础地方公共团体”,即每个村都是一个地方政府,其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也都是地方公务员。而且,市町村和特别区四者之间地位相互平等,没有隶属和领导或“指导”关系。但如就规模来看则相差悬殊,如有的市人口达几百万(如大阪市、横滨市),有的村则只有几百人。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