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法和实体法怎么区分理解呢?
二者的主要区别是,性质不同、内容不同、功能不同,具体如下:
一、性质不同
1、程序法
程序法是为实现实体权利义务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2、实体法
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
二、内容不同
1、程序法
行政诉讼法、行政程序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立法程序法等。
2、实体法
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
三、功能不同
1、程序法
程序法的主要功能在于及时、恰当地为实现权利和行使职权提供必要的规则、方式和秩序。
2、实体法
实体法的主要功能在于规定和确认权利和职权以及义务和责任。法律上的权利是法律关系主体(也称为权利主体),如自然人、法人依法拥有的利益、主张、资格、力量或者自由,这种权利的实现归根结底将给权利主体带来有形或者无形的利益。
百度百科-程序法
百度百科-实体法
诉讼权利的丧失和实体权利的区别
当实体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公民享有诉权,受到合法抗辩或者超过诉讼时效则丧失胜诉权。实体权利就是指债权等由实体法调整的权利,是与诉讼权利相对应的概念。胜诉权,是指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有法律和证据的支持,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该当事人胜诉的权利。
依据不同,产生方式不同。
1、依据不同:诉讼权利是根据程序法得来的权利,实体权利是根据实体法得来的权利。
2、产生方式不同: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产生了实体权利,公民或法人、其他组织因实体权利受到了侵害而产生了诉讼权利。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