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赠与和遗产继承有何差别
法律分析:赠予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赠予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赠予是通过赠予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赠予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赠予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赠予是通过赠予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赠予与继承是经常出现的两种方式,但二者也有所区别。赠予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而继承是在所有人死后才发生的。赠予是通过赠予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遗嘱的继承人不仅有权继承遗产,而且还要负责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哪些
法律分析:赠与房产和遗嘱房产生效的时间不一样。房屋赠与可以发生在任何时候,但继承只能发生在房产所有人死后。房屋赠与是通过赠与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而继承可以是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并不一定会存在合同。房屋赠与是指一方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具体如下: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1)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2)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1)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的义务不同:
(1)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2)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又承担在遗产继承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4、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1)受遗赠人无权直接参与遗产分配,而只能从遗嘱执行人或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处取得遗产,遗嘱继承人有权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以实现其继承权;
(2)遗嘱继承与遗赠都是被继承人通过指定继承人的方式进行遗产的分配。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继承人的范围不同,遗嘱继承的继承人范围需要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而遗赠则是在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甚至还包括了集体和国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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