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差别是怎么样的?

百变鹏仔1年前 (2023-12-16)阅读数 15#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婚生子户口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差别是怎么样的?

结了婚之后生孩子,这个都是人们能够接受的行为,但是对于一些没有 结婚 就生孩子,甚至是还没有到成年的年龄,就把孩子生下来这些行为其实是非常不能够别人所接受的。那么关于 非婚生子女 和婚生子女的差别有哪些呢? 一、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的差别 婚生子女是男女双方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后所生育的子女,而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如 非法同居 、婚前性行为、姘居、通奸及至被强奸后所生的子女。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 抚养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法律明确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在被抚养、接受教育、 继承 遗产等诸方面同等权利,任何人不得干涉、危害、歧视。 所以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的区别仅在于他们的情况不同,常常和一方生活,但他们的权利地位都是相同的。 二、非婚生子女上户口 一般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可以随母报户口也可以随父报户口,一般应提供以下材料:及非婚生子女入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 身份证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不需提供 结婚证 ;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或 亲子鉴定 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3、婴儿父或母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证明或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证明(需加盖派出所公章); 4、婴儿父母一方属于外地户口的,外地户口一方户口登记地公安机关应出具婴儿未落户证明。 此外,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计生办缴纳一定数额的 社会抚养费 (计划外生育罚款)、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之后才可以凭计生部门开出的社会抚养费收据证明到公安机关上户口。 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是否具有相同的 继承权 ?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如抚养教育、管教保护、 赡养 扶助和 遗产继承 等,同样适用于父母与非婚生子女。根据上述规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视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且不允许任何个人、组织、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在继承问题上均属第一顺序 继承人 ,其继承权是法定的不可侵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继承法 》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 扶养 关系的继子女。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 的差别有哪些呢?非婚生子女就是子女的母亲在生下孩子的时候,并没有和孩子的父亲结婚,双方没有合法的夫妻关系,或者是和自己夫妻之外的其他人所生的子女,婚生子女就是在双方夫妻的存续期间生的孩子。

法律分析:单亲孩子上户口新政策内容指的是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另外,非婚生育按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