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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出资期限是什么意思

百变鹏仔9个月前 (12-17)阅读数 14#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股东期限

法律主观:

1、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2、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岂不是失信了吗?所以可以及时缴清也可以修改章程中缴清期限。 3、根据现行公司法可以得知并没有特别规定认缴期限。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取消了注册资本门槛和验资报告的规定,而是规定公司设立或者变更的时候,由章程约定出资期限即可。也就是说,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去约定出资期限。

法律客观:

注册公司出资期限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什么是出资期限

一、认缴出资日期是什么意思

认缴出资日期是在公司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认缴出资的时间,股东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履行出资义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认缴出资日期在办理营业执照是会有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实缴出资时间是你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认缴出资额到了时间一定要出资。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

二、股东出资认缴最长期限

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的话是10年。 (二)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通俗来说就是假设你认缴你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认缴期限为10年,那么在营业执照的10年有效期内把资金缴足就可以了。 (三)约定的注册资本的期限到了的情况下却仍没有缴完的,则需要补缴完才可以注销,或者可以续期后,在进行注销。

三、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怎么处理

(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于在认缴制下,出资期限由股东自行约定,理论上可以是五年、十年甚至更长。 (二)在公司破产清算时,未缴纳的出资加速到期: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三)公司人格否认下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实践中,如果股东实缴的资本与公司经营规模和所需财产极不相称,公司资本显著不足,导致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就有可能认定股东滥用了法人地位和有限责任规避债务,将经营风险外化给债权人,在这种情况下股东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单位收到股东投资款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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