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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需要“存款”吗?

桃子10个月前 (12-17)阅读数 3#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财产夫妻

第一,即使是夫妻,也需要独立的空间。

我见过很多家庭,都是每个月把收入汇聚在一起,一大家子人的衣食住行都从账户里支出,虽然账户在一个人名下,但是夫妻双方都是共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这种分配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弊端却很多,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没有私人空间。

大到投资理财,买车买房,小到柴米油盐酱醋茶,每一分一厘都要两个人认同,未免也有点太过于繁杂,而且夫妻双方总有分歧和矛盾,这就会导致很多家庭议程,半路夭折,不了了之。

比如前些天我有个朋友为了方便工作,想买台笔记本电脑,而他老婆认为现在的台式机还能撑一撑,账户里的钱一个想用,一个就是不让用,最终也没有达成一致,还引发了一场家庭“龙虎斗”。

如果我朋友能事先沟通好,各自有一点私房钱,这事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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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感情的维系需要偶尔的惊喜。

说实话,生活其实是很枯燥的,没有那么多激情澎湃的岁月,不可能每天活在谈情说爱里,但是偶尔的小惊喜却是感情升温的良药。

不过,要制造小惊喜的话,没有私房钱肯定不行,共同账户里的钱,肯定是不能拿的,那回头惊喜可能变成了惊吓。

如果自己有点私房钱,这种偶尔的小惊喜就可以顺利开展了,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情侣两个人共同存钱的方法

有以下情节的存钱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1、在确定法定夫妻关系前,钱存在个人账户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后其存款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在婚前签订财产协议归个人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之间需要“存款”吗?

4、除婚后共同财产法律规定之外,若双方有相关约定,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存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只有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协议,并且去公证,才能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家庭婚姻这种事没有统一的结论和标准。比较传统的做法,一般就是家庭里的资产统一归于一人掌管。在我国很长时间的舆论导向倾向于妻子管钱,因为家庭中妻子更需要安全感,而且妻子在理财方面更加精细。

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家的观念都有了很大的变化。

一、夫妻各自有经济独立能力。

对于现在绝大多数家庭来说,夫妻双方都是各自有自己的工作事业。双方任何一方,没有对方的收入后,都可以自己活的很好。这种时候,是否建立共同账户,就要看双方的意愿了。

但我认为,如果是正常家庭关系,没有其他利益顾虑,作为一个家庭整体,建立共同账户很有必要。因为一个人的资产永远比不上两个人相加,劲儿往一处使才能凸显出优势。特别是在面对一些比较大的开销时,共同账户的更能减轻家庭整体压力,投资理财时选择余地也会更大。

但共同账户的比例和数额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商议。

二、一方不能经济独立过或没有经济来源。

对于现在逐渐增多的家庭主妇或者家庭煮夫来说,自己没有独立的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对方的收入来生活。

我认为,为了家庭和谐,避免出现双方不平等的状况出现,有收入的一方应尽可能的将收入交于另一方掌管。或让另一方在需要用钱时取用方便,这时共同账户就很有必要了。

三、双方均没有经济来源。

对于这种情况,双方还是优先解决温饱问题,或提高独立生活能力再考虑吧。

总体来说,我认为双方建立共同账户更有利于家庭整体健康发展。

我们这是新社会,不是那些旧社会的时代了。有国家的明文规定,男女平等,同工,同筹,的时代了,应该建力共同的帐户。安婚姻法的规定,有共同的权利,也有共同的责任。也有共同的管理权,也有共同的承担权,有权就有制约,有制约就有权利。他是互相平衡的法律关系。有归,就有距,无归不成方圆,都是同等的关系。我说的不一定对,敬请,大家朋友们,评论一下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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