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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区别

桃子1年前 (2023-12-17)阅读数 6#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当事人双方

性质不一样,刑事和解协议是谈赔偿问题的,刑事谅解书是对犯罪行为的谅解作出的声明。还有一点区别在于,刑事和解协议是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需要双方签字,但刑事谅解书是单方作出的,不需要另一方签字。

一、刑事和解的制度

制度如下:1、刑事和解的条件:加害人的有罪答辩;自愿,包括被害人和加害人双方自愿;

2、适用对象与范围:适用对象包括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以及成年犯罪嫌疑人中的过失犯、偶犯、初犯。适用范围限定在轻罪案件,即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的案件;

3、刑事和解的适用阶段:可以适用于每一诉讼阶段;

二、刑事和解协议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的基本情况;

2、概括案件基本事实,列举主要证据;

3、被害人自愿和解,同意对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4、被告人真诚悔罪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

三、刑事谅解书书写格式如下:

1、最有效刑事谅解书写明案件情况、已获赔偿及当事人已明确谅解最有效;

2、先说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及原因过程及现在的结果;

3、接着说明侵害者虽家庭困难但是积极与受害者家属协商进一步赔偿事宜,并且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刑事谅解书需要写明受害方的谅解以及达成的赔偿协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调解和和解有什么区别

和解与调解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调解含有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性质,和解则是当事人在诉讼中对自己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2.参加的主体不同。调解有人民法院和双方当事人共同参加,和解只有双方当事人自己参加;

3.效力不同。根据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生效后,诉讼归于终结,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执行力;当事人在诉讼中和解的,则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准许后结束诉讼,和解协议不具有执行力。

调解,是双方当事人在纠纷的问题上有分岐。有和解的可能,但一时找不到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在中间人的主持下,双方经过协商,从而解决分歧。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以及律师调解等。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和解是当事人在诉讼进行中互相协商,达成协议,解决双方的争执。这种和解不问诉讼程序进行如何,凡在法院作出判决前,当事人都可进行。可以就整个诉讼标的达成协议,也可就诉讼上的个别问题达成协议。

诉讼中的和解协议经法院审查批准,当事人签名盖章,即发生效力,结束诉讼程序的全部或一部。结束全部程序的,即视为当事人撤销诉讼。

调解只是个过程,结果怎么样难说。要是调解后,双方能达成协议,可以说是和解。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协议,没有第三者参加。调解是在相关机构(法院,司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等)的主持下成立的。

法律依据

刑事和解协议书和谅解书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调解和和解的区别如下:

1、行为主体不同。和解是当事人自已协商,解决纠纷;调解是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主持下,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2、法律后果不同。和解协议靠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不能作为人民法院的执行根据;调解胁议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是否选择和解是其权利,应当尊重当事人对自己诉的处分和对纠纷解决方式的选择。

立案调解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法官向原告明示,可以申请进行立案调解。当事人申请进行立案调解的案件,由原告填写《立案调解申请书》;

2、调解。进入立案调解程序的案件,及时告知被告并征求其意见,依法告知调解人员姓名、立案调解期限及申请回避等有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3、制作调解书。对于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案件,依法制作调解书并在三日内送达,告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权利义务。在规定期间内无法达成一致的,告知原被告不再进行立案调解,及时将案件移送审判庭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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