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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在法律上属于什么?

一语惊醒梦中人9个月前 (12-17)阅读数 4#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的人感情

偷窥,法无明文规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只会涉及行政处罚的部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理,当然如果要求赔偿,也就是民事赔偿,可以起诉赔偿精神损失费,严重点就拘留几天以示惩戒。赔偿损失。这里面的赔偿损失主要指的是非财产损害赔偿,也就是俗称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11、未经他人许可,私自公开他人的秘密。

根据上文内容介绍可知,现实生活中对于偷窥行为很难定罪,偷窥法律规定中主要涉及到的是行政处罚,也可以要求进行民事赔偿。在生活中若遇到偷窥等侵犯自己隐私权的行为,要及时运用法律的权威保护自身安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相信很多人在和前任分手之后,都喜欢窥探前任的生活,忍不住从朋友圈、空间、等社交软件,偷偷了解对方的生活。

好像,只有证明分手后前任过得不如自己,自己才能算是这场感情里的赢家。

前几天我就收女朋友的信息。

“小北你好,我和我前男友分手三个多月了。这三个多月来,我总是忍不住偷看他的朋友圈。

现在我也有了新的感情,男友对我也很好。我想自己应该放下了过去那段感情,可是每次发朋友圈秀恩爱的时候都希望他能看到。

我就是觉得,分手后自己一定要比他过得好。我想向他证明,自己离开了他只会过得更好。我要让他后悔离开我,也后悔没有好好珍惜我。”

让我觉得她还沉浸在原来那段感情里,并没有真正走出来。

于是我回复她:

“小莫你好!

我认为分手后放下对方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对方从自己的心里拉黑。一段感情的结束没有谁输谁赢,过分关注对方反而影响自己的生活。

他是否过得幸福,也已经不能成为影响你生活的事情了。

你要做的,就是珍惜你现在的幸福,并且积极的往前看。只有你过得幸福快乐,才能称为自己人生里的最大赢家。”

一段感情的结束,就代表着从此以后二人再无瓜葛。对方的喜怒哀乐,已经和你没有关系了。

如果非要较真谁过得更好,反而让自己失了风度。

分手后,最大的赢家,以后是那个彻底放下,并且努力迎接新生活的人。

曾经在做过一项调查,在参与调查的人中,有超过一半的人都有窥视过前任社交平台的经历。

其中,还有百分之十五的人,每天都保留着偷窥前任生活的习惯。

这些人,大多数嘴上说着已经放下了这段感情,实际上却在偷窥对方的生活。

有时候,甚至会把自己带入其中,觉得这是一种变相“参与”对方生活的方式。

偷窥在法律上属于什么?

别傻了,其实越是这样做,越容易自己产生难过的情绪。

等到自己突然清醒,发现对方早就开始了新的感情的时候,只剩下无穷无尽的难过和醋意。

朋友敏敏前段时间和在一起三年的前男友分手了,这让她觉得很难过。她幻想二人多未来,却从来没想过他们会以这样不完美的结局收场。

分手后,敏敏并没有删除前男友的****,每天都在关注着前男友的动态。

虽然敏敏从来不点赞也不评论他的朋友圈,但是他的每一天朋友圈,敏敏都会看上几十遍。

“他今天和朋友出去聚会了,那几个朋友我都见过,他是不是在暗示我没有陪他?”

“他今天发了一条有点伤感的文案,是不是想我了?”

“他今天去看**了,居然买了两个人的票!难道他有了新女朋友了?还是说,当初为了气我?”

一段感情里放不下的人,只有她自己。前任早就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而只有她沉浸在过去里念念不忘。

放下一段感情的表现,就像离开一座再也回不去的城。或许,偶尔你会想念曾经拥有过美好的时光,但是你一定不会也不能再往回走。

分开了,就是分开了,别再试着回头,也别再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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