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科狗-知识改变命运!
--

房屋产权类型有哪些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17)阅读数 5#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住宅产权

如今买房,市面上不同类型、不同产权的房子让人傻傻分不清楚。买房时,大家都非常关心房产类型。不同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同,所受到的限制条件也不同;房屋产权的性质,关系到房屋是否能得到法律的认可。我们只有取得了该房屋的产权,才能依法行使对该房屋的权力。那么,房屋产权有几种?不同房屋产权之间又有什么区别呢?

房屋产权有哪些类型?

1.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包括外商投资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营的住宅,均按市场价出售。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2.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称为经济适用房。这一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兼具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适用性是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标准。

由经济适用房的性质所决定,国家为稳定市场秩序,对于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

3.央产房

央产房的全称是中央在京单位职工的已购公房,指职工根据国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价或者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办法)购买的,由中央在京单位建设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资合作建设的住房,也视为已购公房。所谓中央在京单位,主要包括党中央各部门,全国人大机关,全国政协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单位。

由央产房的性质所决定,这些房产只是在北京,并且多集中于东、西、北二、三环一线的大中型社区。央产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开,当年的10月8日为央产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并且委托交易只能经过指定的几家经纪公司,并且只能在朝外大街的央产房交易大厅办理相关交易手续。作为已购公房的一种,央产房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一般不会受到限制。

4.军产房

所谓军产房是指军队享有房屋所有权(即产权)的房屋。根据《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4条规定,军队房地产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基建营房部门归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别由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使用和管护。这类房产土地是由国家专门划拨的军事用地,由部队盖建,并且只分配给所属部队的军人使用。使用者必须每月交纳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继承。

在军婚家庭中,对于非军人一方,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军产房无法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加以分割,更无法作价补偿。在离婚后,非军人一方往往只能搬离该居所。当然,军人一方同意其继续居住的除外。

5.公房

公房也称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产权(所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及产权单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产权所有者(管理部门)的不同,公房又分为直管公房(统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统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公房,后者指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单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由于公房分为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两种,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用权分割时亦会有所不同。虽然公房在根据政策购买以前,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其具有一定的财产价值是得到确认的。为此,在财产分割时,若使用权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

6.小产权房

基于房屋产权的来源不同,我们国家现阶段存在以下三种小产权房:(1)针对开发商的产权而言,将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开发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2)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3)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第1、2类情形的小产权房,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而第3类情形小产权的法律属性存在较大争议,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在离婚财产分割中,由于小产权房的权属并不明确,并且所有权人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若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一般不会做出判决,而须待产权明晰后另案起诉处理。

7.自建住房

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国,宅基地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村居民及少数城镇居民为建造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为此,宅基地使用权分为两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城镇宅基地使用权。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转让时,连同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由于在实践中,自建住房往往涉及违章占地或建房问题,应属于违法行为,当然在权属上得不到法律确认。这使得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对于这一部分土地、房屋无法进行分割。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产权有几种以及不同房屋产权之间的区别的相关介绍。我们在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时,一定要注意问下房屋产权的相关事项,了解对方是否拥有房屋产权。如果房屋没有产权或者是小产权房,建议不要购买。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全面及时的楼盘信息,点击查看

住宅分类有哪些住宅和非住宅有什么不同

房屋类型一般6种。

1、商品房,是由开发商按照市场的价格出售。首先购买地皮,然后用于开发,如果在一些不限购的区域满足了条件就能够购买,买了这种房子能够拿到国家认可的产权证书。

2、房改房,这种房改房有一个特点就是价格比较低,产权归个人所有,能够上市交易,但是规定5年之后才可以,土地性质归国家所有。

3、廉租房,这是政府为了给生活水平比较低的人们,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是按照租金的方式居住,需要满足国家的条件才能够申请。

4、公租房也是一样的,它也属于一种政策性的房子,这种房子不归个人所有,它的产权属于政府。目前申请的人群扩大一些,比如毕业大学生或者外地的人口,满足了条件都可以申请。

5、安置房,这种安置房的产权属于个人或者集体,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够在市场上进行交易。

6、最常见的就是小产权房子,一般来说就是农村自己建的房子,这栋房子没有房产证,它属于集体所有。

所谓住宅就是我们居住的宅子,不过在房产界对于住宅是有定义的,并不是我们看到的所有房子都可以称为住宅,而且住宅也有很多种分类,大家如果对这方面没有了解过的就来看看这篇文章,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分享一下住宅分类有哪些?住宅和非住宅有什么不同?购房之前一定先要了解清楚哦。

房屋产权类型有哪些

住宅分类有哪些

1、按高度分类

不同高度的住宅楼体,分为低层、多层、中高层、高层及超高层,其中1-3层楼的是低层住宅,一般以一户独立式、二户连立式或者多户联排式的建筑表现,4-6层高的是多层住宅,7-9层是小高层住宅,超过10层的就是高层住宅是,而30层以上的就是超高层住宅了,高层住宅是现在比较常见的建筑形式,有土地利用效率高、室外公共空间大、设施齐全等优势。

2、按房型分类

不同房型的住宅主要表现为单元式住宅、公寓式住宅、复式住宅、跃层式住宅、花园洋房式住宅、别墅住宅和小户型住宅等等,其中单元式住宅是比较常见的,也叫梯间式住宅,适合多层住宅,以楼梯为中心来布置住户,住宅平面布置比较紧凑、公摊少、户间干扰不大,而公寓式住宅是现在比较受欢迎的,集中在城市中心区域,以高层楼房为主,适合中短期租用。

3、按套型分类

住宅套型主要分为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多居室等类型,不同套型适合不同的家庭居住,譬如单身、两口之家适合一居室,三口之家至少要两居室,而三代人家庭要三居室才能满足基本的居住需求,室一般是以房间数量来划分的。

住宅和非住宅有什么不同

1、住宅和非住宅使用年限不同

(1)非住宅一般包括工业用地、综合用地以及商业用地,每一个非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都不一样,比如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综合用地的使用年限是50年。

(2)住宅用地的房屋一般使用年限是70年或者50年,如果住宅的使用年限到期后,就需要缴纳一定的契税和出让金才能够延续住宅的使用年限。

2、住宅和非住宅功能不同

(1)非住宅用地的房屋一般是只专业用于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医疗卫生、科研用房;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用房;军事用房等等。

(2)住宅用地的房屋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标准建造的居住用房屋,不用于商业营业。

3、住宅和非住宅拆迁补偿不同

(1)拆迁非住宅用地房屋的,非住宅房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实行与货币补偿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但是拆迁的房屋一般是用于非公益事业房屋附属物的,不作产权调换,只能由非住宅人给予货币补偿。

(2)住宅用地的房屋是根据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来判断拆迁赔偿的。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免责声明: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当前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 部分文章是来自自研大数据AI进行生成,内容摘自(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学习参考,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邮箱:344225443@qq.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

内容声明:本文中引用的各种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表及超链接等)均来源于该信息及资料的相关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媒体、协会等机构)的官方网站或公开发表的信息。部分内容参考包括:(百度百科,百度知道,头条百科,中国民法典,刑法,牛津词典,新华词典,汉语词典,国家院校,科普平台)等数据,内容仅供参考使用,不准确地方联系删除处理!本站为非盈利性质站点,本着为中国教育事业出一份力,发布内容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接任何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