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无旁贷与义不容辞的区别
释义的侧重区别、近义词使用有所区别等区别。
1、释义的侧重区别:责无旁贷强调个人应尽的责任,不能推卸给别人,义不容辞强调从道义上讲不允许推托、拒绝。责无旁贷更注重个体在特定情境下承担起自己应有的职责和使命感,义不容辞更加突出了道德规范对行为选择和决策的约束。
2、近义词使用有所区别:两者都有一些近似表达方式,但存在差异。与责无旁贷相近的词语包括当仁不让、匹夫有责、在所不辞等,在描述主动履行职务或任务时常被使用,与义不容辞接近含义的词汇包括见义勇为、谊(忆)不容(迟)辞等,在形容敢于挺身而出以支持正直事业时常被采用。
“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论语·卫灵公》)在上面的论述中,所谓“仁者,人也”或“仁,人心也”,都是就人之为人的本相而言的,也是对人之本相的正面揭示;而所谓“为仁由己”,正是就做人、为人之自我选择而言的,这既包含着个体自我抉择的自由意识,但又不仅仅是一个“纯粹意识”的问题,而是当下抉择、当下承当的问题。至于“我欲仁,斯仁至矣”,既是对自由意识、自我抉择的一种当下落实,同时又是对做人之自我责任的一种当下承当;而所谓“不让于师”,既说明以仁的精神做人之责任的不可推卸,也说明做人是每一个个体无可逃遁的责任与义务。至于“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则是指“志士仁人”始终将“成仁”作为自己人生的最高使命,并义无返顾地随时准备愿为这一使命的实现献出自己的生命。所以,“成仁”、“践仁”始终是儒家超越小我之自然生命的所谓宗教情怀的生动体现。其实,孟子所讲的人与禽兽的区别,才真正说明了人的类特性及其本相特色,也才讲清了人与万物的真正区别。在一定意义上,儒家伦理学不仅不是黄文所说的角色伦理学、他律伦理学,相反,儒家才是真正的自律伦理学。[iv]因为所谓“为仁由己”是什么意思?所谓“当仁不让”又是什么意思呢?不就是自我选择、自我承当与自我约束的含义吗?网上查的,不知道对不对。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