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区别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主体不同、行为性质不同、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交易市场不同等。从主体来看,实施出让行为的是国国家,而实施转让行为的则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五)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出让、转让虽然都是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但是二者的区别是比较明显的。从交易的市场上来看,出让一般是在一级市场进行的,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则只能在二级市场采取合法的方式转让。
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转让与出让的根本区别
我们很多人对于题目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我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一起往下面看看吧。
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的区别是哪些 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转让: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租借给他人的经济行为。 二,方可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缴出让金,即可办证,他物权设定,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转让条件有限制: 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定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通常是指城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一是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占用、收益及处分权进行保护 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出让与受让固定资产的区别 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受让:通俗的讲,“受让”与“转让”相反,但又不可分。转让是某人把某物(可以是合约、股份、或具体物品等)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给另一人,而受让者就是接受这个转让的人,所以,受让可理解为接受转让。 主要包括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优先受让权、共有人对共有物的优先受让权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其他股东欲转让股份的优先受让权。 买卖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买卖 买卖,一般指双方通过实物或者货币进行交换以换取自己所需物品,一般会签订买卖合同,买卖是人类最早、最基本的交易行为。一物数卖,自古有之,有物价波动之际,最为常见,而此实际多出于罔顾信用,图谋私利。它由买卖主体、买卖客体和买卖内容三要素构成。因此凡调整有关买卖主体、买卖客体、买卖内容的法律规范均属买卖法的内容。其中买卖原则上不过使债权发生效力,故出卖人就特定物同时或顺次与数买受人处理买卖契约,为可能,此时称为二重买卖。 转让 转让就是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有产权、债权、资产、股权、营业、著作权、知识产权转让、经营权、租赁权等等 土地使用证,土地的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 土地出让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者通过有偿的方式向单位和个人提供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是国家对集体或个体的土地交易;土地转让即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 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土地出让与转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出让:他物权设定;转让:他物权转移。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 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代表国家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和 协议四种方式出让土地。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采取方式多为出售、交换和赠与。五、涉及的费用不同 出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土地出让金和土地证费;转让涉及的费用主要是一些税费(个人所得税、收益税等)。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转让和出售的区别在哪里! 转让和出售在交易类别上属于相似类,但是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差别。 转让一般用于熟人或亲友间的物品转移,这种交易的特点是不用交交易税。也不用对物品进行第三方价格评估,双方商定,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出售需要经第三方对物品进行价值评估,交易双方以第三方评估的价格作为交易依据,而且,这种交易是需要收取交易税的。 通俗点讲,转让包含赠送,半赠予的意思,而出售是纯粹的买卖关系。出让和转让的根本区别:
出让是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金的行为,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出让行为的当事人是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土地使用者,转让的当事人是土地使用者;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转让的方式有出售、交换、赠与。
股权转让条件是:
1、股东依法享有股权;
2、股权可以转让。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股权转让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股权转让协议依法成立并生效。
综上所述,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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