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和房地产的分别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是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为主体的企业,它们通过实施开发过程而获得利润。它主要是买空地,然后开发住宅,商住等用途的房地。
房地产是指房产和地产的总称,包括土地和土地上永久建筑物及其所衍生的权利。房产是指建筑在土地上的各种房屋,包括住宅、厂房、仓库和商业、服务、文化、
教育、卫生、体育以及办公用房等。地产是指土地及其上下一定的空间,包括地下的各种基础设施、地面道路等。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
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
房地产公司主要是卖房子靠从开发商和用户直接的差价盈利。
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置业公司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商业地产与住宅地产的区别为产生的价值的差异:商业地产作为商业用途的地产,又称商铺房地产。商业地产不同于以住宅为主要功能的住宅房地产,通常用于各种零售、批发、餐饮、娱乐、健身、休闲等商业目的的房地产形式。住宅房地产被用作住宅,而不是企业。主要是一次性买断,不是租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二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第三百五十五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百五十六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七条 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第三百五十八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房地产开发公司和置业公司的区别如下:
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指楼盘开发和销售,也就是一首楼盘的销售指将楼盘开发后将起销售或者交给置业公司代理,如果是商铺的话 就吸引经销商投资或者入驻。
置业公司是指在房地产开发商得到楼盘代理权或者私人业主将自己的楼盘托付给置业公司交起代理出租或者出售,置业公司主要经营的是一手房销售,二手房代理销售二手房出租代办房屋买卖手续等。
扩展资料:
所谓房地产开发公司,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房地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固着在土地、建筑物上不可分离的部分及其附带的各种权益。房地产由于其自己的特点即位置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在经济学上又被称为不动产。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建筑物、房地合一。在房地产拍卖中,其拍卖标的也可以有三种存在形态,即土地(或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和房地合一状态下的物质实体及其权益。随着个人财产所有权的发展,房地产已经成为商业交易的主要组成部分,购买房地产是一种重要的投资方式。
置业公司(Real Estate Co., Ltd),区别于实业公司。实业通常是指农工商产业,而置业则主要指房地产开发产业。置业公司在法律上并无明确的释义,可以理解为直接从事房地产产业的一些公司或者是接受房地产公司或者业主的委托,进行房地产的购销业务。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地产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