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者的关系有何特点
秦始皇在中央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个主要官职,也就是我们常听说的三公,是加强中央集权制的一种措施。相对应的是在地方设立郡县。全国划分为36郡,郡下设县。这样,皇帝把统治全国各地的权力也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里。御史大夫监察百官,太尉管军事的,丞相最高行政长官,但不等于宰相。但太尉是个虚职,因为秦朝的军队由国王和一些武将联合控制所以太尉是个虚职可以说是秦始皇自己担任,三公中的太尉是虚设的,相关史籍中均未见秦朝有一个太尉,在重大军事行动中也不见太尉.
丞相是最高的行政官,上承皇帝诏命,下统百官,总揽政务。(《汉书·百官公卿表》:“相国、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国丞相之设始于秦武王二年,是年设左、右丞相,秦昭王三十二年,改相国,秦王嬴政未亲政时,以吕不韦为相邦,并置丞相昌平君,期间或左右二相并置、或设独相、或称相国。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定制置丞相一人,以李斯为之,秦二世诛李斯后,以赵高为相,因其为阉人而称中丞相。秦制,出任丞相的人均受封侯爵。
秦创置御史大夫,掌监察百官,为副丞相。(《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通典·职官典二》:“秦无司空,置御史大夫以贰于相。”)与战国时列国普遍设置的负责记录与档案管理的御史不同,秦国的御史专掌纠察百官,是中国古代专门监察官制度的发端。
御史大夫属官有两丞,一为御史丞,为大夫之副;一为御史中丞。其中御史中丞因为统领侍御史和诸郡监御史,可以命令御史按章纠弹百官,权力尤重。
秦朝中央设立丞相、御史大夫与太尉协助皇帝。丞相相协助皇帝,管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是丞相助手,负责监察,太尉管理军事,但秦始皇时没有任命太尉。秦始皇时,丞相与太尉地位一样,御史大夫是副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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