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和制订有什么区别?
制定与制订的区别:
区别是制定是动补型,制订是联合型。制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制订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制定常与政策,法令,方针,路线等搭配。务虚的东西用制订(如规章制度),务实的用制定如制定作战计划。
制定主要表已经决定,不再更改。制订表示正在进行,或者表示某种打算,或者没有最后定案。制订常与计划,方案等搭配。如果是将要或已经进行宜用制定,如果是正在进行宜用制订。
扩展资料:
制定,常常是定出具有强制性和决策性的法令、政策。
如《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为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促进各民族、各地区经济文化交流,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制订,常常是创制和拟定出具有制约性和商议性的条约、方案。
如《汉语拼音方案》“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汉语拼音方案委员会研究制订”。
制定和制订有什么区别
1、适用范围不同。
狭义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近年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聘用合同制度的内容反映了事业单位的用人制度通过订立劳动合同以实现其物质产品的生产。
2、政府干预的程度不同。
目前事业单位仍在改革当中,作为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用人单位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一点与企业已在改革中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也有所区别。
3、管理监督部门不同。
按照国务院各部门的职能分工,目前,事业单位和企业分别由国务院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对其进行宏观政策指导和监督。这一体制有利于分工负责,也产生一些弊端。聘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部门的宏观政策协调、工作协调以及对具体执行政策的区别与衔接的把握,对于从整体上推进事业单位和企业的改革,维护社会稳定是十分重要的。
扩展资料:
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区别
区别一,本质不同,聘用制是企业自身的用人制度,而人事代理制是社会人事管理制度;
区别二,主体不同,聘用制的主体是企业与劳动者,而人事代理制的主体包括人事代理机构、企业与劳动者;
区别三,协调对象不同,聘用制协调的是劳动关系,而人事代理制协调的是人事关系;
区别四,主管部门不同,聘用制是主管部门是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而人事代理制的主管部门是人事部门。
百度百科-聘用制
百度百科-合同制
区别:
1、用法不同
制订:制订的对象,因为是初创的,所以常常是临时的、易变的,约束与适用的范围比较小,比如“制订学习计划”“制订装修草案”“制订具体实施细则”等。
制定:制订的对象,则因为是确定不变的,所以常常是长期的、稳固的,约束与适用的范围比较大,比如“制定方针政策”,“制定社会发展规划”等。
2、形态不同。
制订:联合型的,偏重于从无到有的创制,草拟而后的订立。
制定:动补型的,定偏重于做出最后决定使完全确定下来。
3、含义不同。
制订:即拟订,意思是起草、设计,强调的重点是从无到有的创制过程,比如“制订理财方案”。
制定:即拟定,意思是把起草、设计的内容确定下来,强调的重点是创制的内容已经成为规定,轻易不可移易,比如“方案早已制定,关键在于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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