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产权的房子和大产权有什么区别 啊
集体产权的房子即小产权房,和大产权有5大区别:
1、小产权房没有实际产权。
2、小产权房一般建在农村集体用地上。
3、小产权房只能村集体内部交易。
4、小产权房的买卖不受法律认可。
5、小产权房不能在房管局登记备案,也不能抵押贷款。
利弊之处
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私下、变相的转让大量存在,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利益,导致了土地利用的混乱,影响了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且造成了土地产权关系不清,交易的不安全,给农村的稳定带来了隐患,也给购房的消费者带来了各种潜在的风险。
一、无房产证
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只有拥有个人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是你的,而不只是拥有使用权。
而按照法律规定,集体性质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在土地性质未变更性质之前进行买卖的,相应的在该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也无法进行买卖或转让,因此也就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农村房屋的所有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当地区、县(自治县)、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只能证明被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集体房产证是临时的证明,是个模糊概念,甚至缺乏法律依据。
二、不能用于抵押和贷款
《担保法》明确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贷款和抵押的是要登记的,而登记唯一凭证就是房产证,农村房既无房产证也不进行登记。
三、易产生纠纷,房屋没有保证
集体产权房有相当一部分是村里自己开发的,也就是说时任书记就是开发商头头,如果几年之后,一换届,很可能就会出现纠纷。再者说,村里开发的房子,一般都是以改善村名居住状况名义开发的,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没有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出售乡产权的住宅,并不具备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而只是签一份租赁合同,合同上的房屋性质也与实际有很大不同。而仅有的购房合同也可能会因为大队书记的换届而变得没有什么效力。
房产产权年限40年和70年的区别:
1、土地性质不同:
影响房屋产权年限的主要因素就是土地的性质不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由于土地的使用性质不同,出让的年限也就不同。如果是民用住宅性质的土地,那么产权年限就是70年,而一些用于商用或者娱乐旅游的建筑用地就是40年产权年限的。
2、水电费等计价标准不同:
由于房屋的性质不同,也就是说商用楼和住宅楼是有明显区别的,住宅性质的房子必须要考虑到生活成本。70年产权的住宅水电费等费用按照民用水电价格缴纳,而40年或贷款方式不同。
现在买房子基本上都是使用的按揭贷款的方式,贷款方式有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等多种形式,但有的购房者在办理贷款的时候会被告知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40年商用性质的房子,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使用商业贷款的,购买首付须为总价五成。70年住宅性质的房子,可以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按揭。选择商业按揭的,首套房首付至少三成。
4、户口不同
70年住宅性质的房屋办理迁户是没有问题,但是对于商用性质的40年产权限制的房屋则不可以办理迁户。如果有朋友买了40年商用性质的房屋,那么还会影响到以后自己的孩子学业的问题。而70年的民用住宅就不用担心这些问题了。
5、税费不同
40年商用性质的房屋缴纳的税费要多于70年住宅性质的房屋,70年产权的房屋若满足满五年的住房 ,面积90平米以下,可享受减免;而40年产权的房屋则需要全额缴纳。
6、房产套数认定不同
大家都知道首套房和二套房在买卖的时候很多方面都有所区别,而购买40年产权的房子是不计入套数的,再次买70年产权的房子,可以认定为购买首套房。但如果有贷款记录,在一些城市,首付比例会提高,具体要看城市的具体规定。
扩展资料:
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房屋产权与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并按被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的行为。
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体现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
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无论是居住房屋还是非居住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人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无论是实行货币补偿还是产权调换,有一个基本原则是必须明确的,即等价的原则。房屋属于被拆迁人的私有财产,被拆迁人对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废止。
现行法规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房屋产权年限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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