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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百变鹏仔1年前 (2023-12-18)阅读数 7#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有的份额

房屋共同共有与房屋按份共有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

1、所有权的范围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

2、义务的负担

(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

(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3、共有房屋的处分

(1)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共有房屋的分割

(1)按份共有中,共有人若有约定不得分割共有房屋,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2)而共同共有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才可以请求分割。

也就是说,除依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对房屋的共有关系一般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事由,导致产生共同共有的共同关系归于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

5、共有人之间及其与第三人间的关系

(1)按份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也要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非共有人另有约定,按份共有人都要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如果按份共有人偿还债务已经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那部分份额了,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而在共同共有中,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除了在对外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要承担连带债务外,在内部关系上,共同共有人也是共同享有债权、共同承担债务。

扩展资料:

一、按份共有的法律特征:

第一,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按份额享有不同的权利。各个共有人的份额又称为应有份,其数额一般由共有人事先约定,或按出资比例决定。在按分共有关系产生时,法律要求共有人应明确其应有的份额,如果各个共有人应有部分不明确,则应推定为均等。

第二,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是根据其不同的份额确定的。换言之,各个共有人对共有物持有多大份额,就要对其共有物享有多大的权利和承担多大的义务。份额不同,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各不相同的。

第三,尽管在按分共有的情况下,各个共有人要依据其份额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但按份共有并不是分别所有,各个共有人的权利不是局限于共有财产某一具体部分上,或就某一具体部分单独享有所有权,而是及于财产的全部。——《物权法研究》王利明著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327页。

二、共同共有的特征:

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公民或法人)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共有的法律特征是:

1、共同共有根据共同关系而产生,以共同关系存在为前提。而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或公民和法人,如某一所房屋属于甲、乙两人所有。在这一点上共有与其他财产所有权形态不同,它的主体是多数人,而不是单一主体。

2、在共同共有中,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共有物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为各个部分由各个共有人分别享有所有权,而是由各个共有人享有其所有权,各个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

3、在共同共有中,各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是,共有人对于自己权利的行使,并不是完全独立的,在许多情况下要体现全体共有人的意志,要受其他共有人的利益的制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共同共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

区别:共同共有又称一般共有,指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人共享所有权(可能是等额或者不等额)。在其中一个共有人死后,他/她在财产中的份额转移给他/她的继承人,而不是转给其它生存的共有人。

共同共有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①财产份额上:按份共有的共有人从共有关系一开始就有确定的共有份额。而共同共有的共有人只有在共有关系消灭后才协商确定各自的财产份额;

②对外债务上: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共同共有中,共有人之一对外要求共有债权之履行所获得的财产,作为共有财产;共有人之一清偿共同债务后也不存在向其他共有人追偿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共有物的处分、重大修缮和性质、用途变更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物管理费用的分担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一、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1、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具体如下:

(1)对基础原因的要求不同;

(2)权利义务的享有或承担方式不同;

(3)在对共有物的处分问题上;

(4)关于共有物的分割;

(5)按份共有人可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动产或不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权利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无优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

按份共有中各共有权人可以自由处分共有房产中自己的份额,不需征得他人同意,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只享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证上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是什么?

二、按份共有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1、联合盖建;二人或二人以上,根据约定,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出物、出力依法兴建房屋。或者一方出资、出物、他方出力,或者一方出资,他方出力,共同出物等,房屋建成之后,按照事前商定比例分配;

2、合资购买;共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房屋的所有权;

3、共同继承;遗产中的某些房屋,既不能分给一人,又不能实行分割分配时,只能将房屋分成若干份由各继承人按份继承,从而在他们之间形成了按份共有房产。它可以是等份,也可以是不等份,但各人分得的份额是明确的。遗产分割前的共有关系是共同共有关系;

4、共同受赠。指多人共同接受赠与或遗赠房屋。以上按份共有房产不同于共同共有房产,办案中务必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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