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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税劳务”与“应税服务”的区别

泡在奶味里1年前 (2023-12-18)阅读数 10#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应税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对于应征增值税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称应税劳务。

“营改增”后,对于应征增值税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称应税服务。

其实都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只是在不同法规中采用了不同称呼,没有本质区别。

什么是提供应税服务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什么是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哪些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行为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服务如何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是指: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应税服务不是增值税应税行为,不缴增值税。个人从用工单位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以自制工资单发放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提供应税服务后多长时间内应开具发票

按照规定,当期提供服务,当期就应该开具发票,可以在服务结束收齐款项或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开具发票。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中哪些情形应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根据《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一)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怎么纳税

员工为单位服务,公司是每月以工资的形式把钱给你,那么公司会每月在税务申报系统里面申报你的工资薪金金额,如果每月工资超过3500的话会个人所得税,产生的税金会直接从公司账上代扣,然后公司直接从你的工资里面扣掉税金

应税服务开始提供后收到的款项叫什么

“应税劳务”与“应税服务”的区别

叫做“收讫销售款项”。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提供应税服务哪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服务。

增值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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