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党的纪律包括哪几种
主要有7种分别是:政治纪律、经济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1、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2、党的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循的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也是根本的组织纪律。
3、群众纪律
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指党组织和党员在群众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党的群众工作纪律,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关系的重要保证。
4、经济纪律
党的经济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循的规范和准则。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和加入WTO的情况下,加强经济工作纪律特别是财政金融工作纪律显得越来越重要。
5、保密纪律(属工作纪律)
党的保密工作纪律就是保守党的国家秘密的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利益,是每一个***员应尽的义务。对违反党和国家保密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根据情节予以处理。违者免职,受到应有的处罚!
6、廉洁纪律
清正廉洁,是***人基本底线。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7、生活纪律
生活纪律涉及党员个人生活、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
扩展资料
党纪处分种类: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纪律的党员采取的必要的教育手段和处罚手段。党章规定的党纪处分有五种,也可以说是五个不同的层次: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1、警告:
这是党内最轻的纪律处分。适用于那些犯了一般性的错误或所犯错误情节比较轻的,但必须予以党纪处分的党员。
2、严重警告:
严重警告是重于警告的党纪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比较严重的违纪党员。对于犯不十分严重错误的党员,是给予警告处分还是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性质、程度、后果以及本人的一贯表现和对错误的认识、态度,依据党内处分的一般规定来具体确定。
3、撤销党内职务:
撤销党内职务是重于警告和严重警告的处分,是一种比较重的党纪处分。这一处分适用于那些所犯错误性质、情节严重,不宜再担任党内职务的违纪党员。
4、留党察看:
留党察看是仅低于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是党内重处分之一。这一党纪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纪,但尚未完全丧失***员条件,需要给其改正错误的机会,以便党组织继续考察的党员。
5、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最高处分。适用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造成很坏影响,严重损害党和国家的利益,给党的形象和工作带来重大损失,或者犯了错误不改正,抵制党组织的教育,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全丧失***员条件或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
中国***新闻-党的纪律处分有哪几种?
人民网-遵守生活纪律是党员的义务
***员网-廉洁纪律:保持清正廉洁 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
百度百科-党的纪律
党章规定什么是党内最高的纪律处分
法律分析:党章把党的纪律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法律依据:《中国***章程》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党内最高的纪律处分是开除党籍。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据介绍,“政务处分”这个名词,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产生;相应的,监察机关已不再使用“政纪处分”这一概念。观察可以发现,此前纪检监察机关的通报中,通常有“给予党纪政纪处分XXX人”这样的表述;而如今,表述则变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XX人”。即“党纪政纪处分”变成了“党纪政务处分”。
早在2017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推进试点工作”系列文章中就指出,“政纪”概念是历史形成的,我们党早在陕甘宁边区就开始使用这一概念。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将进一步推动依法执政,实现纪法分开和纪法衔接。
2017年11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在全国推开;紧接着,2018年2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中,过去的“党纪政纪处分”表述变为“党纪政务处分”;201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正式实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政务处分”这一法律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政务处分与政纪处分并不是简单的概念替换。仅就处分对象而言,政纪处分的对象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而政务处分的对象范围更广,涵盖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了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这也体现了权责对等、失责必究的基本精神。
党员受了政务处分,还可能同时受到纪律处分
那么有人要问了,政务处分和纪律处分是个啥关系?让我们以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原大队长吴斌仁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为例——
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吴斌仁借新房搬迁和为其子操办婚礼之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0.98万元;并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旅游活动安排。此外,吴斌仁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吴斌仁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该案中,“开除党籍”为纪律处分,“撤职”则为政务处分。
由此可见,政务处分针对的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纪律处分主要针对党员和党组织。当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同时也是党员,其行为构成了违纪和违法,受到政务处分时,一样将受到纪律处分。
那么,政务处分和纪律处分在使用时具体有何区别?
根据政务处分法及《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二者区别如下:
从处分主体上,政务处分作出的主体为各级监察机关;纪律处分则为党组织;
从处分对象上,政务处分对象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里就包括了党员以及非党员;纪律处分对象为党组织和党员;从适用情形上,政务处分适用于违法行为;纪律处分适用于违纪行为;从处理方式来说,政务处分方式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类;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方式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八条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十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十一条规定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第十二条规定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第十三条规定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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