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和特警有什么不同吗?
武警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特警是特种警察,包括武警特警和公安特警。武警特警隶属于武警,公安特警隶属于公安机关。特警广义来说,有三种。有两种隶属武警,有一种隶属公安。
第一种是可以说是特种部队(特制北京总队特警大队,如总所周知的雪豹突击队,还有的是北京武警特警学员里的教官和学员)
第二种的各省总队,市支队,武警机动师里的特勤连(或者特警支队,特警大队)等等,他们的训练也非常辛苦。
剩下的公安特警就是一般的警察里的特警了,穿的警察的马甲,背上特警两个字,跟前者的区别就是公安特警是公务员不是军人,训练也比不上前两者(不过很多公安特警原来都是军人出身)
我国的警察分为五大系统,分别是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简称“公安民警”,最高机关是公安部)、国家安全系统人民警察(国安民警,国家安全部)、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监狱民警,司法部监狱局、司法部劳教局)、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法院法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检察院法警,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局)。民警行使行政是法权和部分司法权,法警行使司法权、没有执法权。“武警”从大范围上来看是“武装警察序列”,包括隶属于武警总部的武装警察部队(内卫、交通、水电、黄金、森林部队五个警种)和隶属于公安部的公安现役部队(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三个警种);
“警察”指的是“民警”(人民警察,具有执法权和部分司法权)和“法警”(司法警察,只具有司法权),前者包括公安、国家安全、监狱劳教三个系统,后者包括法院法警和检察院法警两个系统,各系统又分若干警种。
(此外武警也被称为“警察”,但是除了公安现役部队、武警序列中的武警部队的所有官兵都没有任何执法权或司法权,所以他们并不是执法主体,也就是说他们并不是真正的警察,之所以被称为“警察”完全是裁军的需要——内卫部队的任务还有一定的警察性质,而其他四个专业警种则完全是为了裁军才被叫做警察的)
公安系统分为多个警种,刑警(刑事警察)就是其中之一,指的是负责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工作的警察、也叫“刑侦民警”。
各级公安机关都有刑警队,大致分为:公安部刑侦局、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市公安局(直辖市公安分局)刑警支队、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县级市公安局、直辖市城区派出所)刑警大队、派出所刑警中队。
“武警”是个范围很广的概念:广义上是指武装警察序列、多指武警部队、有时特指武警内卫部队(没有特别说明警种的武警部队就是内卫部队,比如“武警山东总队”、“武警8710部队”都是内卫)。
武警序列由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组成,一共八个警种,分别是武警内卫、水电、交通、黄金、森林部队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全序列所有警种人员统一实行兵役制、穿武警警服、实行和军衔制相同的武警警衔制、享受和PLA同等的待遇。
武警部队的全称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隶属于武警总部。其中内卫部队(先后于1982年由PLA内卫部队、1996年由PLA乙种步兵师转隶组成)是武警总部直属警种,负责城市巡逻、重要目标守卫、处置突发事件、反恐等任务;
水电、交通、黄金部队(于1985年由PLA基建工程兵部队转隶组成)是武警总部和国家各相关部委共同管理的专业警种,负责国家经济建设,包括大型水利工程、路桥工程的施工建设、大型金矿的勘探开采等任务;
森林部队(于1988年由武装森林警察转隶组成)是武警总部和国家林业局(原林业部)共同管理的专业警种,负责森林守卫、森林消防等任务。
公安现役部队是直接隶属于公安部的兵役制警种,列入武警序列、但是和武警总部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只在军事等方面接受武警总部的工作指导(注意不是“领导”),包括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三个警种(因为公安现役部队列入武警序列,所以公安边、消、警又叫“武警边、消、警”)。
边防部队负责执行国(边)界武装巡逻、警戒,口岸边防检查,边境及海上治安管理,防范打击潜入潜出,打击偷渡、走私、贩枪、贩毒及其他跨境犯罪,开展涉外边防合作,处理边界事务等任务;
消防部队的任务就用不着再啰嗦了;
警卫部队的任务视部队级别不同而不同:公安部警卫局(八局)负责“四副两高”的警卫工作、公安厅/直辖市公安局警卫局负责当地***和重要来宾的警卫工作。
特警是指专门负责处突、反恐等任务的“特种警察”,公安系统和内卫部队都有自己的特警队,其中比较出名的有蓝剑突击队(北京市公安局特警总队一支队)、成都黑豹特警队(1995年组建,公安系统最早的非现役特警队)、雪豹突击队(武警北京总队十三支队三大队,原“雪狼突击队”,内卫)、武警特警学院(1982年组建,原公安部反劫机特种部队,现在是武警总部直属院校之一,内卫)。
武警、特警、特种部队分属三个不同的系统,其职能任务、指挥体系等方面都不尽相同,要说唯一的共性可能就是战斗力比较强。
首先说武警部队:区别于解放军的另一支武装部队;
自从2018年武警体制改革之后,武警部队就由八大警种部队改编为武警交通部队、武警内卫部队、武警海警部队、武警机动部队这四大警种部队,他们的主要任务方向在内部,执行处置社会突发事件、重大目标的守卫、抢险救灾等任务。一旦到了战时,还需要协助解放军执行防卫作战。
换句话说就是,解放军主外,武警主内。
不过,武警和解放军虽然都是军事武装部队,但武警却不属于解放军序列,是独立于解放军的一支军事武装力量。按级别来说,武警部队属于正大战区级,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五大战区等都是同一级别,主官皆是战区级上将军衔。
那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出动武警部队呢?主要有三种情形:
第一:发生重大灾害事件时需要出动武警。比如夏季梅雨季的大洪水、突发的大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都需要武警部队紧急救援,在武警职责任务中就专门有这么一条规定: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所以我们会看到九八大洪水、汶川大地震等灾害发生的时候,都有大规模的武警部队出动。
第二:发生海上国际纠纷或执行海上巡逻任务时需要出动武警。比如我们经常看到中国船只不定期在我国钓鱼岛附近海域巡逻,执行这一任务的就是武警海警部队,从而起到宣示主权的作用。如果在海上出现了渔民国际纠纷,海警部队就需要随时出动解决调和矛盾,维护我国渔业利益。
第三:发生危害人民安全利益的突发事件时需要出动武警。比如某一个危险分子突然持枪挟持了路人,这个时候一般公安队伍就无法处置,就需要武警特战部队出动,因为武警特战部队的专业性、战斗力、处置经验比警察更有优势。
其次说公安特警:是公安队伍中最具战斗力的警察;
公安队伍按专业来划分,包括治安警、交警、刑警、巡警、特警、空警、网警、狱警、缉毒警等等,特警仅仅是公安队伍的一个警种之一。特警与其他警察最大的优势就是战斗力非常强。
尽管特警不属于军事序列,但他更像是非军事化的武装部队,需要执行逮捕、攻击、狙击、封锁、支援等重大危急难任务,其性质和武警部队较为类似,这是其他公安警种队伍无法比拟的。
至于说到需要出动特警的情形,也有三种时机:
第一:执行突击任务时,需要出动特警;比如解救人质、对付持枪的团伙、围堵逮捕极度危险的犯罪分子等,特警要发挥突击队作用。这一点和武警特战部队的职能较为相似,不过真遇到这种情况,还是以武警为主、特警为辅。
第二:执行巡逻任务时,需要出动特警;这里的巡逻可不是像大街上的那种巡警,而是属于更高水平的巡逻,比如在重要街区、重要地段的驻地巡逻,我们经常可以看到杭州西湖景区、王府井路口、长安街等地段都有特警驻守。
第三:执行防暴任务时,需要出动特警;比如处置暴乱骚乱、群体性事件、解散大规模人群,必须得特警出动,这是他的职能任务之一,像治安警、巡警在面对这种情形时都无能为力,毕竟他们没有特警的防暴装备丰富、处置方案成熟。
最后说特种部队:解放军里战斗力最强的武装部队;
特种部队一般属于解放军部队,不过解放军的特种部队也还有很多分支,基本每个军种、每个战区都有所属的战斗力最强的特种部队。
比如解放军东部战区的陆军有“飞龙”部队、南部战区的陆军有“华南之剑”部队、西部战区的陆军有“西南猎豹”部队和“雪枫旅”部队、北部战区的陆军有“东北猛虎”部队、中部战区的陆军有“雄鹰”部队;解放军空军有“雷神”突击队、解放军海军有“蛟龙”突击队、解放军火箭军有“利刃”特种大队。如果加上武警部队的特种武装部队,还有猎鹰突击队、722特种部队、雪豹突击队这三支力量。
解放军特种部队时刻都在训练,时刻都在准备战斗,战斗力非同小可,属于我军精锐中的精锐,无论是空中作战、还是陆地侦查、亦或海岛登陆等作战行动都具有强大的攻防能力。
一般情况下这些特种部队是不会出动的,只有面临外敌的威胁,才会及时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