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附加险在保单上载明和单买有区别吗
文道全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关于主险和附加险的问题。一、主险与附加险有什么区别?1、所谓主险,指各种条款载明的可以单独投保的险别,主险也被称为基本险。例如,在海洋运输货物保单上的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都是海洋货物运输险的主要险别。或者在寿险保单中我们常见的终身人寿保险、养老保险等险种都是主险。2、附加险: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基本险)而言的,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它不可以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一般来说,附加险所交的保险费比较少,但它的存在是以主险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形成一个比较全面的险种。人们必须在买一份主险的前提下,附加某些险种才能享受相应的保障利益。一般人寿保险公司在产品的名称上也会有“附加”两个字,比如“附加定期寿险”、“附加住院津贴”等。3、主险和附加险的关系关于主险和附加险,我们一般在客户购买保险的时候不建议做重复的保障选择,但是主险和附加险也会发生一些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比如说,我们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并附加了其它一些意外医疗险种,假若不幸得了重疾,保险公司会按合同约定给付重疾保险金,但是会通知我们解除附加的意外医疗险。主险合同效力的终止,使得我们在意外医疗方面的保障也不得不结束了。二、是不是只买主险就可以了?一些产品虽然是附加险,但重要性不容小觑。我们要正确对待附加险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年轻人来讲,我们的收入还没有一个良好的基础,通过购买主险并选择适合个人需求的附加险会减轻我们在保险费上的压力。当然,如果我们的收入有了一个良好的基础,并且所有的保险需求都能够被主险产品所满足,我们当然可以选择主险而忽略附加险。但是,目前我们的保险需求很难被单一的主险所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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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险和附加险有什么联系,保险受益人有哪几种
重大疾病保险附赠账户属于寿险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患保单指定的重大疾病确诊后,保险人按重大疾病保险合同约定定额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该险种保障的疾病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术、癌症、脑中风,尿毒症、严重烧伤、突发性肝炎、瘫痪和主要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对于这些疾病的具体内容在保险合同中有详细的释义。因该险种保障程度高,需求量大,在我国较为流行,所覆盖的病种呈现增多的趋势。
一,主险与附加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
主险指可以单独投保的保险险种。
附加险是相对于主险而言的,顾名思义是指附加在主险合同下的附加合同。
它不可以单独投保,要购买附加险必须先购买主险。
二,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
一般来说,主险保障期限比较长,保费比较贵,附加险所交的保险费比较少,且附加险的存在是以主险存在为前提的,不能脱离主险。
附加险指不能单独投保,只能附加于主险投保的保险险种,主险因失效、解约或满期等原因效力终止或中止时,附加险效力也随之终止或中止。
三,重要提示
购买保险时,不用过多的关注是主险还是附加险。任何一个险种都有可能被保险公司设计成主险或者附加险,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最主要看清楚保险条款,清楚所购保险的保障责任。
1.我国《保险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2.《保险法》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3.《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受益人一般分为“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两种。
拿一些高净值消费者来说,他们可能会将人身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手段。但一旦遇到保险事故(严重的可能身故),“保险公司的赔偿金赔给谁”便成了个核心的问题。
当消费者没有明确提出要让谁来接受赔偿金时,被保险人本人和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就是“法定受益人”。按照《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死亡保险中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同时也是法定受益人,当没有指定受益人时,享有受益权。
而“指定受益人”除了可是被保险人本人外,还可以是投保人、其他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按照事先要求的分配比例享有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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