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由政府出资,公安机关统一通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一、警务辅助人员的定义分析
1、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工作。
2、警务辅助人员要按规定配发统一的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3、广大警务辅助人员在协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公安部统计,近5年来,平均每年有近百名警务辅助人员在履行职责中牺牲、2000余人负伤。
但与此同时,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警务辅助人员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日益突出,甚至出现滥用职权、违法犯罪等问题,亟待作出规范。
二、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方法
根据此次国办出台的意见,今后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科学配置人员规模。
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三、警务辅助人员的保障
1、各地应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待遇,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2、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化管理,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其层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着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3、特别优秀的警务辅助人员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要给予适当照顾;
4、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5、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6、明确警务辅助人员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制度、因公(工)受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因公(工)死亡被批准为烈士后的抚恤优待政策。
4、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公安系统中级别、警衔、职务的区别?
一、性质不同
1、辅警,全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依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立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由公安机关直接指挥和管理,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赋予基本的执法权。
2、警察一词是指国家及其统治者,根据国家和统治者阶级的意志,按照确定标准设置的警察机关及其警务人员。一般指按照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在警察机关中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
二、职责不同
1、辅警
(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2、警察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三、作用不用
1、辅警: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是公安机关破解任务繁重与警力紧张矛盾的现实选择,在协助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警察的作用就是警察的行为在保卫国家安全和维护社会秩序中的具体体现。警察的作用是由警察在国家中的法律地位和性质决定的,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忠实执行者和捍卫者
公安系统中级别、警衔、职务的区别如下:
1、公务员的行政级别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2、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3、职务即行政职务,是国家行政机关为实施行政管理而设置的国家公职。
由此可见,三者不是同一个层级,因此无法比较哪个更重要。
扩展资料
“公安”广义上是指人民警察,分为公安部门管理的公安警察(即狭义“公安”,包括治安警、户籍警、刑警、交警等)、国家安全部门管理的国家安全警察、劳改劳教部门的司法警察以及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司法警察四大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一章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注:劳动教养已经被废除)
人民警察是国家公务员,实行警监、警督、警司、警员的警衔制度,服装以藏黑为主色调。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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