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对价"?谢谢
什么叫对价?(转载)
“对价”者,可以理解成代价也。
(1) “对价”(consideration)原本是英美合同法上的效力原则,合同无“对价”无效。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不一定是金钱的代价,也可以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从法律关系看,“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承诺关系。
我国合同法并没有“对价”的概念和规定,但我国合同法对相同情况也可从有无欺诈、胁迫来分析并决定合同效力,如果没有这些非法情节,当事人还可以显失公平为由行使变更和撤销合同的权利。
在此前股权分置改革讨论中,非流通股股权以什么样的“对价”获得流通权一直是争论的焦点之一。此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采取了个案处理、方案协商选择的原则使最终实现的“对价”必然成为交易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2)解决股权分置时,付出对价的当然是非流通股股东,而考虑是否接收对价的一定是流通股股东。这个对价,现在看来已有股权,现金和权证几种形式。
(3)权证,我理解就是期权。
(4)我国现在实际上已大量使用对价概念,比如,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时,接收股权的一方付出对价,比如每元付1.45元等等。对价隐涵表明合同双方已协商一致,是各自真实意思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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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对价方式的标准有哪些
法律分析:概念性质不同。交易价格指的是指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股票对价方式的主要标准有:
1.收购目标公司成本较低
2.目标公司环境优越
3.目标公司与主并公司经营范围相似,购并后有利于增强主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目标公司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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