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权的身份权与继承权的关系
在实行当然继承的国家,继承开始后,继承人立即取得遗产上的各种权利,此时继承人所有的权利即为许多物权、债权等权利的集合,并无所谓另外的继承权。继承未开始时,所谓继承权只是一种期待权。当然,在一定情况下,这种期待权也受保护。可以依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的关系,分别称继承权为配偶间的相互继承权、父母子女间的继承权而将之划入各种亲属权之下。这样,就没有位于亲属权之外的与亲属权并列的继承权。
受遗赠权虽然规定在继承法里,由于遗赠不以有一定亲属关系为必要,遗赠为单方法律行为,受遗赠人仅系受益人,本无所谓受遗赠权。受遗赠人仅有向继承人(或占有遗赠物的人)请求交付遗赠物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一种财产权,属于债权。
至于继承法上的其他权利,如遗产分割请求权,即为遗产共有人(共同继承人)间的共有物分割请求权;继承回复请求权是真正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即为遗产的所有人)向无权占有遗产的人请求交付遗产的权利,与所有权人排除侵害、请求交付所有物相同。这些都属于财产权,不属于亲属权。
因此,通常所说的继承权与继承法上的各种权利并无另行存在的必要。过去将“身份权”划分为“亲属权”与“继承权”两大类作法并不妥当。
传承和继承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定义不同:
传承:传,传递,这里传授的意思。
承,托着,接着,这里是继承的意思。
泛指对某某学问、技艺、教义等,在师徒间的传授和继承的过程。
继承:泛指把前人的作风、文化、知识等接受过来。
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2、两者承接的对象不同:
传承:可以是任何人,如:师傅、革命先辈、父母。
继承:多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3、两者的思想不同:
传承:是为了把更好的思想、技艺、文化流传下去,传承是一种精神。
继承:继承多指物质方面的东西,如金钱、房产、企业。
4、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
传承:不受到法律保护。
继承: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
依法承受(死者的遗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