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借钱容易,要钱难
探究欠钱不还的根源,“老赖”可分为两种:
一种为被动式“老赖”,主观愿望上并非不想还钱,而是因为多种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还钱条件而被迫欠钱赖帐的一类人。这种人当“老赖”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只要给他时间,让他翻身,早晚都会将所欠债务偿还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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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为主动式“老赖”,这种人在主观愿望上根本就没有还钱的想法,内心信奉着“老子凭本事借的钱,为啥要还你”的思想。钱只要到了他的口袋就是自己的资产,任谁都要不去,即便亲爹亲娘来要都不给。向这种人要钱有多难,无异于与虎谋皮。为什么说没事不要借钱给别人,因为钱到了他口袋的那一刻,这钱真就成了他的了,你让他再还给你,你认为他会乐意还给你吗?
在心理学上有一种概念叫损失效应,这种效应在“老赖”身上体现得非常明显。心理学家通过长期的观察发现,每个人失去一个东西感受到的痛苦比他得到那个东西感受到的快乐要大2.5倍。也就是说,如果你丢失了100块钱,那么你至少要得到250块钱才能平衡你内心所受到的损失。
当那些人借钱久了,就会觉得那些钱原本就是他自己的。当你需要他们还钱的时候,他们就会觉得自己遭受了一笔巨大的损失,而不是良心发现主动还钱。从心理学上讲,他们是非常抗拒还钱的,特别是数目比较大的那一种,他们会有一种剜肉补疮般的痛苦。他们必须要有强大的自律意识才能战胜这个本性,但多数人之所以借钱,往往是因为在财务上管不好自己,本质上也就是说他是一个很不自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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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让借钱的人还钱那等于让一个不自律的人变得自律。这原本就是一个很矛盾的问题,近乎于无解的数学难题。这就是现实生活中为什么很多人借钱不还钱的根本原因。如果你很珍惜友谊,那你最好不要与你的朋友发生任何经济上的往来,尤其是不要把钱借给他,因为那个经常借钱的人,大概率上是不会还钱的。
法律分析:债权和债务关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简单的说,在民间借贷关系中,将钱借给他人的人,称为债权人;相对而言从别人手中借钱,欠别人钱的人称为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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