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分为哪几类?各有什么用?
微信公众号分为以下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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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业微信(Enterprise Account):专门为企业提供的一种公众号类型,用于内部员工之间的沟通和协作。企业微信拥有更多的组织管理和权限设置功能,可以实现企业内部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任务管理等。
每种类型的公众号都有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功能,适用于不同的个人、组织或企业需求:
- 订阅号适合个人自媒体、媒体机构等提供信息推送和内容传播的需求。
- 服务号适合企业品牌推广、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需要与用户进行互动和交流的需求。
- 企业微信适合企业内部员工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发布。
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定位,选择适合的公众号类型可以更好地发挥公众号的作用,与用户进行有效的沟通和连接。
明朝官员的官服,为什么被分为三种颜色?他们手中的手板又有什么用?
清朝末年新建陆军的军衔制度
新建陆军建立军衔制度开始于1904年12月清政府批准练兵处和兵部的“另定新军官制”方案,到1911年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衔体系。
军衔制度同过去清军的等级制度相比,在等级设置上的变化是,改变了过去武职阶品一列到底的叙位方式,而采取了区等分级的形式,即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军士和兵各分三级,加额外军官,共汁六等十六级。
各级的名称如下;
军官:上等第一级,大将军、将军、正都统
上等第二级,副都统
上等第三级,协都统
中等第—级,正参领
中等第二级,副参领
中等第三级,协参领
次等第—级,正军校
次等第二级,副军校
次等第三级,协军校
额外军官: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 正兵、—等兵、二等兵
清政府首次采用的军衔称号是沿用了八旗的官名,稍加整理而成的。
都统,是八旗组织中每旗的最高军事长官,满名为“固山额真”,顺治十七年(1660年),借用古代官称定汉名为都统。 ‘
参领,满名称“甲喇额真”,明万历四十三年(1515年),努尔哈赤建立八旗制度时,于固山额真之下设置的—级官职。八旗还有“协领”的官称,为驻防骑兵将领的名称。
军校,八旗步军营有“步军校”,圆明园内三旗有“护军校”,从八品武职中有“副军校”等。
上士、中士、下士衔称,系采用夏商周三代之官号。
清末军衔的再一个特点是,在军官之外另设有军佐官衔。练兵处和兵部在呈报《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补官体制摘要章程》的奏折中说:“军官之外,经理饷械,医务法律等官员,是曰军佐;所司事务重要且繁,必各有专门之学,始能胜任;与军官事同一体,其品秩官阶亦应相似,惟于官名之首,冠以同字,以尔区别。”
清朝规定,军佐按专专业分为十一类;军佐衔最多的设三等八级,最少的仅设一等二级。光绪二十一年首次规定,军佐衔称与同级军官相同,只是在军官衔称前冠一个同字,如“同副都统”、“同正军校”等。宣统元年,因“官名之上冠以同字,亦嫌界限不清”,故改为在衔称前加专业名称,如“军需副都统”、“马医正参领”等。
军佐官衔设置范围及其等级如下:
军需、军医、制械官,设副都统以下三等八级;
马医、测绘、军法官,设正参领以下二等六级;
书记宫,设副参领以下二等五级;
稽查、军乐队官,设正军校以下一等三级;
司书生、司号官,设副军校以下一等二级。
中国古代自出现禄秩阶品以来,什么职配什么衔(阶品),都有一定的规矩。唐宋时期,职务和阶品之间允许有一定的幅度,并规定了反映这种幅度的术语。衔高职低者称“行”某浆职,衔低职高者称“守”某某职。宋代还规定,如果衔低于职务两级以上,则称“试”某某职,职衔相当者则直接称呼职务。
外国军队在职务与军衔的关系亡也有一定规定,欧美国家称职务军衔,前苏联称编制军衔。清末实行军衔制后,沿用和继承了外军与我国古代的传统,对职务和军衔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
《清史稿?职官志》记载:
正都统,职任总统官(相当后来的军长)
副都统,职任统制官(镇指挥官);
协都统,职仟统领官(协指挥官);
正参领,职任统带官(标指挥官);
副参领,职任一等参谋官;
协参领,职任管带官(营指挥官),
正军校,职任督队官(相当连长)
副军校,职任排长:
协军校,职任司务长。
清政府开始对职与衔的搭配规定,要求十分严格,叫做“以官配职,俾参差”。但是经过几年的实践,证明难以实现职衔完全一致,遂于宣统二年修改为,一般情况下要“以相当之官,任相当之职”,“但遇军职需材一时无适当人选,克副厥职,则或大于军职一级,或小于军职一级之官佐,亦可酌量派充。惟无论大小,其相差之率,概以一级为限,不得更有逾越。”
大将军和将军衔,与正都统均属上等第一级,是对积有勋劳之正都统的一种赏赐,属于荣誉性质的头衔,在同军职的对应关系上,与正都统没有明显区别。
清军官制改革以前,统治阶级重文轻武。甲午吃了败仗,更激起一些武臣的不满,纷纷指责以往“议定官制,编纂志书,多出于文臣之手,其意在乎重文轻武。殊不知国家设立武职,原欲其折冲捍御,其责不轻于文臣”。故改革官制的宗旨之一,应是“矫人情积轻之习,使文武渐归同科”。宣统元年10月,军咨处向朝廷奏定了《陆军军官军佐官职品目比照文官补官等差表》,实际上是文武官员的等级对照表,规定了武官的品级与文官的对应关系。
下面是这个规定:
大将军、将军,格同大学土,正一品;
正都统,格同总督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从一品;
副都统,格同总督、巡抚兼陆军部恃郎,正二品;
协都统,格同巡抚、布政使,从二品;
正参领,格同按察使,正三品;
副参领,格同盐运使,从三品;
协参领,格同道员,正四品,
正军校,格同直隶知州,正五品;
副军校.格同通判,正六品;
协军校,格同知县,正七品,
额外军官,格同县丞,正八品;
上士,格同训导,从八品;
中士,桔同县主薄,正九名;
下士,格同巡检,从九品。
这个“品目比照表”,如果用现在的职衔衡量,即是准尉与副县长等同,少尉与县长等同,中尉与副州长等同,上尉与州长等同。这样大的悬殊不是哪个部门随意规定的,而是经过朝廷批准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典。不过,它是在纠正重文轻武积习情况下的产物,物极必反,矫枉过正。
清代原来的武职阶品,只有文武之别,尊卑之分;虽然当时已有步马等简单的专业兵种分工,却没有专业勤务之说。实行军衔制后,对各种正参领以下军官和所有的军佐、军士,均在衔称之前冠以专业勤务名称,如“步队正参领”、“军需协都统”、“工程队下士”等,并用肩章、领章、袖章的不同底色加以区分,以明确每个军人的专业职守。
宣统元年规定的军官、军佐和军士的兵种和专业勤务种类如下:
副都统、协都统,包括军需、军医和制械等二种专业勤务;
正参领、副参领、协参领、正军校、副军校,包括警察队、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轴重队、军需、军医、司药、马医、制械、测绘等十二种兵种和专业勤务;
协军校,除同上述十二种外,另有军乐协军校,共十三种兵种和专业勤务;
额外军官,包括警、步、马、炮、工、辎、测绘、军乐队司务长、技士长等兵种和专业勤务十种;
军士,包括警、步、马、炮、工、辎等一般军士和蹄铁、鞍技、枪支、木技、锻冶、会计、缝技、靴技、调护、测绘、军乐等兵种和专业勒务,上士、中士有十九种,下士有二十九种。
军兵种和专业勤务名称及标汇的出现,标志着部队专业化程度的提高,为人才的定向培养和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军衔制度除了在纵的方面区分军人的等级以外,在横的方面还要区分军人的专业勤务,这是旧的阶品制度所没有的特点。专业勤务既然列为军衔制度的内容,它理所当然地就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如同军衔等级不能随意升降一样,专业勤务之间也不能任意变换,这一点清政府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他们规定,专业之间除下列两种情况可以“酌量转改”以外,一般是不准转改的。一是陆军其他兵种之军校官(尉官),具有警察学识者,二是司药官具有军医学识者,可“对品”转改。这个要求是比较严格的,连步兵和骑兵之间、骑兵和辎重兵之间都不许互改。
清军官制改革以前,官员升迁无一定规制,一般是靠上司“豫保”,“咨部注册”,然后“凭签掣缺”。结果是有的“豫保之初,年力本强,数年后渐已衰老,骑射生疏,营伍废弛”,到老也得不到升迁。这些人大概是“后台”不硬,而“后台”硬的则提升很快,“以兵丁积功保至提、镇记名者,殆数难计”。实行军衔制后,废除了“豫保”、“保举”等制度,改为按资历劳绩晋升。宣统二年颁布的《陆军补官试行章程》中,“升补”一章专门规定,军官军佐“除特旨录用、钦遵办理外,均须循级而升,不得超越升补”,并规定了晋升年限:
副都统升正都统,不规定年限,“恭候特简”,即由皇帝特旨迭升。协都统以下至协军校各级军官军佐,升补期限一律为二年。
章程还规定,战时升补,年限减半。在国际战争中著有功勋的官员,准许破格升迁,不受年限的限制。还规定,军官军佐休职、停职期间,不计算升补年资。
章程规定,升补办法分“序升”和“拔升”两种。序升系“挨次升补”,就是将衔龄巳满期限的官员名单,按顺序排队,上阶出缺后依次升补。拔升系从衔龄满期的名单中择优升补。正军校以上官佐升补,一律为拔升;由副军校升正军校,序升、拔升各半,即一半论资排辈,一半择优选升;由协军校升副军校,序升三分之二,拔升三分之一。
清朝的军衔称“升补”,而不叫“晋升”,是有其实际含义的。所谓升补者,升官补缺也。就是按编制定额,只有上一级出现缺额,下一级才能晋升,缺几个补几个,而不是凡衔龄满期者都可以晋升。这个规定对控制官员定额,防止机构臃肿,消除冗官之弊端,是一个有效的措施。我国古代对官额的限制是很严格的,“官员”一词就是由“官有员数”而来。《唐律》中把“官有员数”列为“职制”之首,规定“署置过限一人”,打一百大板,过限四人判刑一年,过限七人,判刑一年半,过限十人判刑二年。
中国古代官员“七十致仕”之规,历代相因。直到光绪三十年的《陆军营制饷章》问世,才对沿袭两干多年不问官职高低而一律七十岁退休的成规,提出挑战。《陆军营制饷章》中“退休制略”一节明确提出“军营最贵朝气,最忌暮气”,因此,兵丁要“更番训练”,军官要按时退休。退休年龄要根据职务确定。因为“官秩愈小,则职务愈劳。至于都守千把(即都司、守备、千总、把总),上承命令,下赖指挥,按日督操,更非精力稍衰者所能胜任”。于是,开始对各级军官规定了五个不同等级的退休年龄:提镇不限龄,副将六十五岁,参将、游击六十岁,都司、守备五十五岁,千总、把总五十岁,到龄“皆令退休矣”。宣统二年,对官佐的最高服役限龄作了修订,并写入《陆军任职试行章程》。规定常备军官军佐的服役年龄为:
正都统,六十五岁;
副都统,六十二岁,
协都统,五十八岁;
正参领,五十五岁;
副参领,五十二岁;
办参领,五十岁;
正军校,四十八岁;
副军校、协军校,四十五岁。
章程还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以及奉皇帝特旨留用者,不受上述年龄的限制。其余官佐满规定年龄后,一律退为后备役。服后备役的年限一律为六年。服满后备役后退休。但是凡获得军衔的军官军佐,“终身保有官阶,享受份内之待遇”。这个规定表明官职不是终身制,一旦到了规定年龄,就得交出职位,但官衔却可终身保有。这是实行军衔制度国家的一般通例
古代社会,各个等级的人之间会产生矛盾。这种矛盾就像是一对矛盾体。虽然看起来,每个人都有权利去决定自己该如何处理和承担这些责任与义务,但实际上,这个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答案,更没有一个可以通过解决来彻底达到目的的方法。而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官员也是这个社会中人们的核心人群。但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有着很强的权利与义务意识。就像我们所熟知的朱元璋,他不仅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和规矩,更是将整个明朝打造成了一个封建社会体制下完整、系统而又完整的王朝!
不管是朝廷之上的大官,还是民间百姓中的小官,他们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各自所穿着的官服。而在各个朝代的历史故事之中,都会有着一套属于自己特殊历史时期下的服饰制度。就像是明朝初期所制定出来的那个时期,官员所穿着的官服上会有着一种非常特别和有特色的官号标志。如果一个官员长期穿着这一套官号标志的话,那么他可能在某一时间点上可以说是无时无刻都在以一种身份在显示自己。而且随着明朝初年统治者对于这套专属标志有着了不同程度地掌握和重视之后,这样特有鲜明的颜色区分便成为了其象征意义上最重要和核心群体之间进行区分、区别对待。
事实上,官员们所穿的官服的颜色可以说千变万化。不过我们都知道,颜色越多的衣服,代表着权力与地位越高。而在这种权利与地位面前,人们对于官员们进行约束,也就显得极为重要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说是一种权力。因为这三种颜色当中,都含有着某种象征着权力的含义。而这种象征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每个人对自己权力进行约束,更容易让统治者对官员进行压制。
如果说明太祖朱元璋在当时的封建社会中,是一个非常开明、谦卑、平等的人。那么,现在我们所看到的明朝官员在官服上所穿的官服,则很有可能是明朝时候,一个官员自己选择穿什么样的服装而定下来的。因为当时我们所了解到的,古代社会中最普遍使用着颜色最多与图案最丰富作为划分等级高低最直接指标之一。所以从这点来看,明朝官员在着装方面,都是以皇帝为中心,按照自身性格与身份等级以及地位来划分服装颜色作为标准来完成等级划分。也正是因为明朝皇帝非常尊重每一边官员以及他们所处位置上发生过的事情,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为维护国家利益去做出努力。而在当时社会中,我们所能看到的所有官员服装颜色其实都是皇帝根据当时形势和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而这也就是为何明太祖会一直沿用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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