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斗机和武装直升机有什么区别?
战斗机和武装直升机的军事功能不同,战斗机主要用于控制消灭敌方敌机和其它飞航式空袭兵器,而武装直升机是用于攻击坦克、支援登陆作战、掩护机降、火力支援和直升机空战等作用。两种飞机的飞行原理、机体结构、飞机发动机、驾驶方式都差别较大。\r\n\r\n战斗机\r\n战斗机也称为歼击机,用于在空中消灭敌机和其他飞航式空袭兵器的军用飞机,又称战斗机。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曾广泛称为驱逐机。歼击机的主要任务是与敌方歼击机进行空战,夺取空中优势(制空权)。其次是拦截敌方轰炸机、强击机和巡航导弹,还可携带一定数量的对地攻击武器,执行对地攻击任务。歼击机还包括要地防空用的截击机。但自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雷达、电子设备和武器系统的完善,专用截击战斗机的任务已由制空战斗机完成,截击机不再发展。是航空兵空中作战的主要机种,也可用于执行对地攻击任务。\r\n武装直升机\r\n武装直升机是装有武器、为执行作战任务而研制的直升机。说到武装直升机,先要讲一下直升机。直升机现在较公认的最先发明者是——第一架接近实用的直升机是由美籍俄国人西科斯基研制的VS-300,它于1939年9月14日试飞成功。这个西科斯基是个传奇式的人物,他曾在1914年研制成当时世界上最大的轰炸机。在直升机上加装武器开始于40年代。1942年(有说1944年),德国在Fa-223运输直升机加装了一挺机枪。50年代,美、苏、法等国都分别在直升机加装武器,开始主要用于自卫,后来也用来执行轰炸、扫射等任务。60年代初,美国在越南战争中大量使用直升机(多为运输型)。战争中,其直升机损失惨重,因而决定研制专用武装直升机。第一种专门设计的武装直升机是美国的AH-IG,1967年1967开始装备部队,并用于越南战场。\r\n武装直升机可分为专用型和多用型两大类。专用型机身窄长,作战能力较强;多用型除可用来执行攻击任务外,还可用于运输、机降等任务。美国的AH-1属于专用型,而前苏联的米-24属于多用型。\r\n攻击坦克。武装直升机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反坦克和装甲目标的武器。国外进行的模拟对抗试验表明,坦克与直升机对抗的击毁概率为12:1-19:1。在一些局部战争中,武装直升机在反坦克作战中战果累累。\r\n支援登陆作战。在1982年的英阿马岛战争中,英国出动了近百架武直升机。\r\n掩护机降。武装直升机是掩护运输机和运输直升机进行机降的主要火力支援武器。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的一次作战行动中,在AH-64直升机掩护下,多国部队的2000多名官兵、50辆军车和火炮,大批燃料和弹药快速突入敌纵深80公里的地域。\r\n火力支援。武装直升机能有效地给予地面部队行动实施火力支援。在海湾战争中,AH-64等直升机曾为地面部队提供火力支援,为地面部队进攻开辟了通道。\r\n直升机空战。“有矛就有盾”。各国在发展武装直升机的同时,也在考虑如何有效地对付它。目前普遍认为对付武装直升机最有效的武器还是直升机。未来战争中,直升机间的空战似乎是一个必不可免的趋势。武装直升机还可遂行侦察、空中指挥电子战和其他作战任务因而有人称之为“战场上的多面手”。
航母舰载机和一般战斗机有什么区别
第四代战斗机是目前正在研制的最先进的战斗机,它的技术战术指标是根据现代高技术局部战争的实战经验提出的。现代战争已经由过去的单一兵器的对抗转变为海、陆、空军三位一体全方位的较量,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制空权的争夺。由于通讯手段和电子雷达、预警设备的发展,使现代战争的战场空前扩大,为了适应这一变化,飞机的作战半径也应该相应增加,为此对第四代战斗机提出了超音速巡航的要求;而为了应对敌方强大的电子雷达系统和防空导弹的威胁,飞机具有隐身能力也是必不可少的;隐身无疑提高了飞机的生存率。综合起来对第四代战斗机往往要求具有下列战术技术性能:
第四代战斗机的标准通常称为4S标准,因为这四个标准的英文单词都以S开头,即
Super Maneuverability
Super Sonic Cruise
Stealth
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
翻译成中文就是“超机动性”、“超音速巡航”(某些翻译为不开加力都超音速巡航,实际上是多余的,因为战斗机巡航状态一般不用加力,加力一般用于对空格斗冲刺等任务)、“隐身能力”和“高级战役意识和效能的航空器”(直译)。
关于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国内有一些译作“高可维护性”,“超视距打击”等等。按照F-22的制造商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官方文档( http://www.lockheedmartin.com/data/assets/corporate/press-kit/F-22-Brochure.pdf)的解释,更倾向于解释为“高信息优势”,也就是“网络中心战”。即让战斗机成为网络中心战的一个结点,与其他作战单位共享战斗情报,让战斗机飞行员更充分的了解自身所处的环境。关于翻译成“超视距空战”的说法,有些网友提出了为什么BVR的疑问,认为不能翻译成超视距空战。“BVR”,直译为Beyond Visual Range(视距外打击),是一些二代战斗机(比如F-4E)和3代机已经具备的能力,但是因为雷达等硬件和其他配套软件等技术原因,无法使BVR能力达到实用化。如如F15使用远距空空导弹,在视距外攻击的准备时间很短,一旦对方战机接近躲过第一波超视距打击,就进入中近程范围,甚至往往仍然需要空空格斗决定胜负,BVR只是一种字面意义上都描述。在3代机时代,BVR更多只能说明在空空导弹技术上达到要求,但是对于战机,远远没有进入超视距攻击时代。相对于二代机BVR能力的“超前”想法,3代机重新回到了重视中距和近距空空格斗能力,能量机动原理(即区分二代机和三代机标准的重要标志)也随之诞生。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直译是“高级战役意识和效能的航空器”,根据洛马公司的倾向性解释,可以翻译成网络中心战情况下的战场意识能力,即“多次持续摆脱敌机后进入到视距外范围,利用网络中心战的感知能力多次运用超视距打击”。
所以Superior Avionics for Battle Awareness and Effectiveness可以简单都译为“实用性超视距打击能力”。考虑到大部分3代机只是具有单纯的BVR功能,并不能使超视距打击真正用到实战,所以翻译为超视距打击能力也是可以的。
至于STOL,也就是短距起降,这是对某一机型,比如F/A-35的特殊要求,不是对所有第四代战斗机的要求,因此不能成为4S标准之一。
第四代先进多功能战斗机兼有战斗和突防能力,使它的进攻范围空前扩大,能打击战争中全纵深的目标。
第四代先进战斗机的代表机型有美国的ATF其代表机型有美国的F-22“猛禽”和F35“闪电”。俄罗斯的S-37“金雕”(SU47)和米格I.44等。但俄罗斯随着前苏联解体后国力都衰弱,新一代战斗机项目紧张缓慢。而F22和F35都已服役或即将服役。
优良的性能必须要求具有先进的飞机设计和生产技术作为支持,但是,从本世纪初的第一驾飞机的诞生发展到现在的第四代飞机,飞机设计的各个部门,无论是飞机发动机、火控系统,还是飞机总体设计,由于受目前世界先进技术的限制,它们已经达到了各自技术的巅峰,如果要想在各自的局部领域内取得技术上的突破,使得飞机的性能得以提高,不但是耗资巨大,投入利益比很小,而且是极其困难的。鉴于这种情况,世界各国的飞机设计大师们不得不暂时舍弃技术上的突破,转而寻求另一种创新—设计思想的改变。于是,基于飞行/推进/火控一体化的飞机设计方法就应运而生了,这就是飞机
一体化设计技术,其中就包括目前最先进的气动控制技术—推力矢量技术。代表机型和战斗机分代 按照西方的战斗机分代划分方法
1:亚音速战斗机(喷气革命)——代表机型:美制F86、苏制米格15、中国歼5(前苏联米格15仿制型)等
第一代战斗机的判断依据:喷气式、亚音速,从此战斗机螺旋桨时代进入喷气时代,史称战斗机的“喷气革命”。
2:强调超音速性能的战斗机(超音速革命)——代表机型:美制F4、F5,苏制米格21、米格25(2代机的巅峰作品),中国歼7(前苏联米格21的仿制型)等
第二代战斗机的判断依据:战斗机速度首次超过音速,并且重视速度,认为速度越快战斗机越强(非能量机动原理设计),史称战斗机的“超音速革命”
3:强调中近距离空战和空空格斗的多用途超音速战斗机(能量机动革命)——代表机型:美制F15、F16、F14、F18,苏制米格29、苏27、苏30(苏27的改进型)中国歼10等 ,其中F15、F16、米格29、苏27被称为冷战末期统治天空的战斗机“四大天王”。
第三代战斗机的判断依据:符合能量机动原理设计的超音速多用途战斗机。关于能量机动原理,百度里很少有人回答准确什么是第3代战斗机,第三代战斗机就是用能量机动原理设计出来的战斗机。越南战争时期,美国空军发现,自己的F4速度比米格21快,但是屡屡被米格21击落,甚至在不利情况下难于脱身。这是为什么?。一些老的空军退役的飞行员和科学家一起合作研究,发现了“能量机动原理”,具体含义比较复杂,在此不多讲,能量机动原理即,同时具有最大动能和最大势能的战斗机在空战中取得胜利的可能性很高,这些人在综合了自二战以来所有战斗机格斗案例后的惊人发现,合理的解释了战斗机快和高之间的取舍。他们提出了和但是理论相悖的能量机动原理,指出,以后设计战斗机,速度并不是第一要求,飞机所有性能复合能量机动原理越好,他们也被当时不理解他们行为的人称为“战斗机黑手党”。但是F15制造出来以后,一鸣惊人,F15是第一款符合能量机动原理的战斗机,其后的F16服役,F16是第一款根据能量机动原理精确计算后制造的战斗机,自此美国空军进入3代机时代,前苏联几乎花了十几年才搞明白了能量机动原理。后来出来了苏27和米格29.。这里有一个争议,即F14,有人认为F14并不能符合能量机动原理设计,但是我们仍然把它算做第3代战机,因为当时正值“战斗机黑手党”和官员们争吵,另外,F14的可变后掠翼为能量机动原理提供了修正机会,所以仍然算第三代战斗机。史称战斗机的“能量机动革命”
4:强调隐身性能等4S标准的的多用途超音速战斗机——代表机型:美制F22“猛禽”、F35“闪电” ,俄罗斯在研的苏47(S37)“金雕”战斗机
第4代战斗机的判断依据:4S,我就不多讲了。史称战斗机的“隐身革命”。
关于苏联/俄罗斯战斗机的划分代方法是把可变后掠翼的米格—23和美制F—111单独划分一代称之为第三代,前两代和西方划分方法一样。第一、二、三、四代战斗机的概况区别 现在有三种划代法,俄罗斯划代法,美国新划代法,和西方化代法。但是世界公认的是西方的划代法,所以这里我只介绍了西方划代法。
第一代:美国的F-100,苏联的米格-19和法国的“超神秘”等。主要特点是采用大后掠机翼、带加力燃烧室的喷气发动机和简单的光电、雷达瞄准具,以机炮和火箭弹为主要武器,后期挂第一代空空导弹,最大平飞速度为1.3~1.5马赫。本代作为第一代喷气式战斗机和M2级战斗机之间的过渡,服役时间不长。
第二代:美国的F-4、F-104 ,苏联的米格-21、米格-23和法国的“幻影”Ⅲ等。主要特点是普遍采用大推力新涡喷发动机或涡扇发动机、单脉冲雷达或单脉冲加连续波雷达,以装航炮和第二代空空导弹为主要武器,最大平飞速度为M2一级,推重比较高,中、高空飞行性能较好。其中 MiG-23等变后掠翼战机被苏联单独列成一代,而西方认为其仍然属于第二代水平。
第三代:美国的F-15、F-16、F/A-18,苏联的米格-29,苏-27和法国的“幻影”2000等。主要特点是采用推重比达到8的涡扇发动机、全方向全高度全天候火控系统 、电传操纵系统和先进气动布局等,武器以空空导弹为主、航炮为辅,最大飞行速度高度与第二代相近,中低空亚音速和跨音速机动性突出,并具有超视距作战和下视下射能力。
第四代:美国的F-22、F-35,及俄罗斯的苏-47等。主要特点是具有突出的隐身性能、超音速巡航能力、超常规机动性和敏捷性、短起降能力(或全环境作战能力),简称4S。采用推重比10一级的涡扇发动机、相控阵火控雷达、隐身技术和推力矢量技术等,以“发射后不管”空空导弹为主要武器。
主要有这么几点区别
1、舰载战斗机由于起降环境特殊,要适应段距离弹射起飞和阻拦索降落,机体结构要很强,起落架要能承受起降巨大冲击力!起落架要特别强化,以法国的阵风为例,为了协调增强后的起落架和着陆钩子
2、为了节省甲板空间舰载机的机翼要能够进行折叠!
3、在材料上海上环境复杂,航母会奔赴不同海区,所以机体材料也要保证抑制海上环境的腐蚀性,
4、一般舰载机都是双发战机,保证海上出现状况飞机的保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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