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的人物和事迹有哪些?
1、于成龙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了。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
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是“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
2、于谦
正统年初,杨士奇、杨荣、杨溥主持内阁朝政,都很重视于谦。于谦所奏请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三杨”主办的。
到了“三杨”去世,太监王振开始掌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
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
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
3、包青天
他一生严格要求自己,他任职期间,为当地百姓做了很多好事,把贪赃枉法的官吏们都关进了大牢,老百姓都亲切的唤他青天大老爷,他一生都是执法如山,在律法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当多大的官,只要违反了律法,他都会按律法处置,没有任何人情可讲。
4、海瑞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按照当时官场的风气,新官到任,旧友高升,总会有人来送些礼品礼金,以示祝贺。
这些礼品礼金只要数额不大,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海瑞公开贴告示说“今日做了朝廷官,便与家居之私不同”。然后把别人送的礼品一一退还,连老朋友贺邦泰、舒大猷远道送来的礼也不例外。
至于公家的便宜,更是一分也不占。海瑞临终前,兵部送来的柴金多算了七钱银子,他也要算清了退回去。
5、汤斌
汤斌把一生的心血都花在了河漕的治理上。他希望当朝政权永远都不要再为百姓增加赋税,一生清廉,死的时候,就连买棺材的钱都拿不出来,还是百姓们为他买了棺材,送他一程。
1、焦裕禄
焦裕禄,山东淄博博山县北崮村人,革命烈士,干部楷模,中国***革命烈士。在兰考担任县委书记时所表现出来的“亲民爱民、艰苦奋斗、科学求实、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精神。
被后人称之为“焦裕禄精神”。1946年加入中国***,1962年被调到河南省兰考县担任县委书记。时值该县遭受严重的内涝、风沙、盐碱三害,他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领导工作方法。
同全县干部和群众一起,与深重的自然灾害进行顽强斗争,努力改变兰考面貌。他身患肝癌,依旧忍着剧痛,坚持工作,被誉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焦裕禄用自己的实际行动,铸就了亲民爱民、艰苦奋斗、迎难而上、科学求实、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
2、于成龙?
于成龙(1617年—1684年) ,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州(今山西省吕梁市方山县)人。清初名臣、循吏。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于成龙被任命为罗城县知县。
在任上明确保甲制度,百姓安居乐业,全力耕作土地。康熙六年(1667年),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知州。后迁任湖广黄州府的同知和知府,历任代理武昌知府。
福建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康熙二十年(1681年)入京觐见,升任江南江西总督。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朝廷命令于成龙兼管江苏、安徽两地巡抚的政事,不久便在任上去世。被康熙帝追赠为太子太保,赐谥“清端”。有《于清端政书》八卷等著作传世。
于成龙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被康熙帝赞誉为“清官第一”。
3、于谦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汉族,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明朝名臣、民族英雄。
永乐十九年(1421年),于谦登进士第。宣德元年(1426年),以御史职随明宣宗平定汉王朱高煦之乱,因严词斥责朱高煦而受宣宗赏识,升为巡按江西,颂声满道。
宣德五年(1430年),以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等地。明英宗时因入京觐见时不向权臣王振送礼,遭诬陷下狱,因两省百姓、官吏乃至藩王力请而复任。
土木之变后,英宗兵败被俘,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升任兵部尚书。明代宗即位,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北京九门外,抵御瓦剌大军。
瓦剌太师也先挟英宗逼和,他以“社稷为重,君为轻”,不许。也先无隙可乘,被迫释放英宗。和议后,于谦仍积极备战,挑选京军精锐分十团营操练,又遣兵出关屯守,边境得以安宁。
当时朝务繁杂,于谦独运征调,合乎机宜。其号令明审,令行政达。他忧国忘身,口不言功,平素俭约,居所仅能遮蔽风雨。但因个性刚直,招致众人忌恨。
天顺元年(1457年),英宗复辟,大将石亨等诬陷于谦谋立襄王之子,致使其含冤遇害。明宪宗时,于谦被复官赐祭,弘治二年(1489年),追谥“肃愍”。
明神宗时,改谥“忠肃”。有《于忠肃集》传世。《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他与岳飞、张煌言并称“西湖三杰”。
4、海瑞
海瑞(1514年1月22日-1587年11月13日),字汝贤,号刚峰,海南琼山(今海口市)人。明朝著名清官。海瑞一生,经历了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四朝。
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海瑞参加乡试中举,初任福建南平教渝,后升浙江淳安和江西兴国知县,推行清丈、平赋税,并屡平冤假错案,打击贪官污吏,深得民心。
历任州判官、户部主事、兵部主事、尚宝丞、两京左右通政、右佥都御史等职。他打击豪强,疏浚河道,修筑水利工程,力主严惩贪官污吏,禁止徇私受贿,并推行一条鞭法。
强令贪官污吏退田还民,遂有“海青天”之誉。万历十五年(1587年),海瑞病死于南京官邸。获赠太子太保,谥号忠介。海瑞死后,关于他的传说故事,民间广为流传。
5、祁奚
祁奚(前620(壬申年)--前545),姬姓,祁氏,名奚,字黄羊,春秋时晋国人(今山西祁县人),因食邑于祁(今祁县),遂为祁氏。周简王十四年(前572年),晋悼公即位。
祁奚被任为中军尉。祁奚本晋公族献侯之后,父为高梁伯。“下宫之难”后,晋景公曾以赵氏之田“与祁奚”。悼公继位,“始命百官”,立祁奚为中军尉。
平公时,复起为公族大夫,去剧职,就闲官,基本不过问政事。祁奚在位约六十年,为四朝元老。他忠公体国。
急公好义,誉满朝野,深受人们爱戴。盂县、祁县均设有祁大夫庙。他曾推荐自己的杀父仇人解狐替代自己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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