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行省制与郡县制区别
郡县制:中央——郡——县
行省制:中央——省——州(郡)——县
郡县制起始于战国,商鞅变法开始推行郡县制,当时初衷,是将对地方的管辖权收归中央。原本封地的领主,只享受封地的俸禄,而没有管辖职权,以此来避免地方割据的情况发生,进而威胁中央政府。
郡县制从战国开始,一直到元代推行行省制,几经反复。其中有几个时期,比较有特点:
1、汉初、西晋初年,两个时期恢复了分封制,使得郡县制只成了对地名称呼的空架子,中央对地方的管辖权被大幅削弱。
2、东汉、魏晋南北朝:随着通知区域的扩大,以及中央对地方管辖的力度调整,沿袭了上古“九州”的称呼,开始有了行政管辖意义上的“州”的概念,我们经常能看到的刘备,受封的是豫州牧,桓温领荆州刺史,这个“州”一般下辖若干郡县,成为了介于中央——郡之间的一个行政地域概念,也就是元代省的雏形。
3、唐、宋:唐代开始,逐渐以州替代郡,但实际意义并没有改变。宋代在州(郡)县之上,设置了“路”,也类似于省的雏形,只不过宋代的“路”所统辖的区域,要小于元代的行省。
到了元代之后,由于统治地域太过庞大,如果继续使用州(郡)县制,依照当时的交通和信息传递,中央根本管不过来。所以顺势实行行省制,重要对行政实行直接控制,再通过行省来间接控制州(郡)县。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