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与“人民”的区别?
为“私”者强调个体的合法权益,可以统称为“人们”。为“公”者关注整体的生息繁衍,可以统称为“人民”。为“私”者出于求生存、求发展的动物本能,其社会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一种无止境地向他人、向社会、向自然索取的私欲与贪欲,有一种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求索精神。为“公”者出于天地良心,特别渴望满足集体的、国家的以及种群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有一种百折不挠的奉献精神。 对于每一个社会人、自然人,无论从事何种职业、干过什么事情、现在何处逍遥,是守法公民还是违法人员,既可以属于“人们”范畴,又能够加入“人民”行列。当“私”心重于“公”心时,由于涉及切身利益,人们眼中通常只有“私有制”带来的点滴好处。当“公”心重于“私”心,由于容不得有人见钱眼开、唯利是图、为所欲为,人们心目中的“公有制”往往是唯一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抉择。 从全球化趋势看,“民主”与“集中”之间的关系最能体现“人们”与“人民”之间的关系。“人们”是一个“民主”的概念,每一个人都可以强调自己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和生活自由。“人民”是一个“集中”的概念,每一个人都能够基于整体利益自觉或不自觉地部分甚至全部舍弃自己的利益。显然,唯有民主集中制原则可以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人民”是一个国家的普通人
“人们”是许多人
“人民”一词古已有之。在中国古籍中,人民一般泛指人,如《管子·七法》:“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
也指平民、庶民、百姓,如《周礼·官记·大司徒》:“掌建邦之生地之图,舆其人民之数”。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是一个历史的、政治的范畴,其主体始终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广大劳动群众。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这个概念有不同的内容。
如中国的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
解放战争时期一切反对帝国主义、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的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
在社会主义时期,人民的范围更加广泛,不仅包括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而且包括一切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