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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亲生的和抱养的有区别

是丫丫呀1年前 (2023-12-20)阅读数 9#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血亲关系

亲生的孩子和抱养的孩子还是有区别,也许在某一个或者两个人心中没有区别,比如父母或者其中之一,比如爷爷奶奶或者其中之一。但是很难保证每个人都不会区别对待抱养的孩子。

我身边的例子

就拿我身边不是亲生的孩子的经历来说,大女儿不是后妈生的,另外还有两个小一点的男孩子。父亲对大女儿还是比较好,但是父亲在家庭的地位没有后妈那么高。后妈就会区别对待三个孩子,两个男孩子就特别受宠,什么好的都是优先给两个男孩子。有一次还因为一些琐碎的事情把大女儿的耳朵都揪烂了,甚至还出血了。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抱养和亲生的区别

其实抱养的和不是一个妈生的也是相类似的道理。面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父母总是会觉得有一点隔阂。特别是没有大爱的父母,即便在身边养育久了,还是会认为这个孩子可能最终还是会去找亲生父母,并离开自己,让自己几十年的付出都付诸东流。抱有这样的想法的父母比比皆是。

无论是抱养的还是亲生的,只要好好对待他们,好好教育他们,相信他们都会有良心,也会有孝心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但是就是害怕旁人从中作梗,挑拨离间,特别是结婚之后,多了一个枕边人。如果这个枕边人是个不良人,那么这个家庭就会闹得鸡犬不宁,而最初养育他长大的父母也许就会受到区别对待。

另外,在农村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即便是都是亲生的,也会面临区别对待,比如男孩子就特别受到优待一些。读书的机会,多半都是给男孩子,而不会给女孩子,女孩子往往就读一个技校或者初中就要出去工作挣钱补贴家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教育的进步,区别对待的现象已经在逐步减少,但是区别对待的事情还是时有发生。甚至因为区别对待会造成家庭严重的矛盾,导致家庭破裂的惨剧。所以我们要尽量减少发生这样的事情,对待子女尽量要公平对待。同时没有很好的经济条件的,适当减少生育,也能够减轻家庭的教育压力,同时能够提高教育质量。

我的家庭也曾区别对待

在我家里面就生育了过多的孩子,我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然后两个男孩子都读书比较多,一个原因是年龄比较小读书较为用功,另外一个潜在的原因其实也是父母的区别对待。所以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后,都尽量保持一颗初心,好好对待家庭的每一个成员,不要因为一些私欲而伤害了其中的一个。

为什么亲生的和抱养的有区别

过继和收养有区别。

过继,亦称“继”、过房、过嗣、继嗣。一种是过继出去,指把自己的子女继入养父母家庭为其后嗣。另一种是过继进来,指没有子女的人,收养同宗或亲戚的子女为后嗣。如唐王室永安王李孝基无子,就“以从兄韶子道立为嗣”;大诗人白居易儿子白阿崔早亡无子,“以其侄孙嗣”。

收养又称“抱养”、“领养”,系指将他人子女收为自己子女,中国古代又称为螟蛉子,这是由于古人误以为蜾蠃把螟蛉的幼虫收养作己子,实际上它们是用作给自己幼虫的食物。

特征

收养关系的成立和终止与自然血亲不尽相同,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关系,收养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利益,也涉及到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收养行为以及收养关系进行规范和调整。收养的成立、有效,除要求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履行法定的程序。

(2)收养是变更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收养行为成立后,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随之消灭。但被收养人与生父母及其亲属间的血缘关系依然存在,关于禁止近亲结婚的法规对他们仍有约束力。

(3)收养只能发生在非直系血亲和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之间。收养的目的是为了确立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收养行为只能发生在旁系血亲的长辈和晚辈之间或者发生在不具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人之间。

(4)收养关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通过收养使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产生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也叫“准血亲”,即法律拟制的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不同于自然血亲,它可以依法产生也可以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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