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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官职有什么?找个霸气点的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20)阅读数 8#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武职长官

目录

制度简介职官定义

官职升降词汇

发展时期夏、商两代

西周到春秋

战国至清末

职官类别国君

宰相

中央各部门长官

监官与谏官

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学官

宫廷事务官

地方长官

佐官、属官与胥吏

试官、加官与赠官

武官详细划分先秦时期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宋元

明清

12、职官的等级(1)爵

(2)勋

(3)品

(4)阶

制度简介 职官定义

官职升降词汇

发展时期 夏、商两代

西周到春秋

战国至清末

职官类别 国君

宰相

中央各部门长官

监官与谏官

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学官

宫廷事务官

地方长官

佐官、属官与胥吏

试官、加官与赠官

武官详细划分 先秦时期

秦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宋元

明清

12、职官的等级 (1)爵

(2)勋

(3)品

(4)阶

展开 编辑本段制度简介

职官定义

所谓职官,是指在国家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官吏,这里面有职官的名称、职权范围和品级地位等方面的内容。科举是以考试为主要方式的一种选官制度,与职官有着密切的联系。通过考试来选拔官吏,是我国古代国家制度中的一项重大发明。 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官职升降词汇

古代官职任免升降: (1)迁:调职位、调动,一般指升官;左迁则为降职调动。 (2)谪:降职并远调。 (3)拜:授给官职。 (4)授:授予官职。 (5)擢(zhuo):选拔,提拔。 (6)除:免去旧职而任新职。 (7)罢:罢免、停职。 (8)免:免除官职。 (9)黜:废黜,贬退,也用于剥夺王位或太子的继承权。

编辑本段发展时期

我国古代职官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 

夏、商两代

第一个时期,前后大约一千年。(商)国君称“后”称“王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手下主要官员称“史”、“巫”。商后期王族长老称“父师”、“少师”,对王负有辅佐之责,如箕子、比干。管理家务的臣仆称“臣”、“宰”、“尹”等。(殷纣王在位,昏庸无道,倒行逆施,他的哥哥微子辞职隐去;他的叔叔箕子多次力谏,被罚作奴隶;纣王的另一叔叔比干,则因进谏被剖心致死。孔子说,“殷有三仁焉”。)

西周到春秋

第二个时期,大约六、七百年。国君称“天子”、“天王”。王位继承人称“太子”、“东宫”。王妻称“后”。(《诗·小雅·北山》曰:溥(pǔ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王室是中央政府,而国和邑是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中除王以外,三公(太师、太傅、太保)职务最高,王年幼或缺位时他们可以代王行事。以卿士为首的政务部门管理军事、行政、司法、外事等职,以太史为首的教育文化部门管理神事、教育、秘书、历法等职,金文并称之为“卿士寮”、“太史寮”。卿士之下有司徒、司马、司空三大夫,司徒掌管土地和役徒,司马掌管军赋和车马,司空掌管筑城修路等重大工程。太史之下有内史、御史、太卜、宗伯、乐师等职,内史掌管策命卿大夫之事,御史掌管档案,太卜掌管占卜,宗伯掌管祭祀礼仪,乐师掌管音乐与教育。临时设置的辅导君主礼仪的称“相”,总管王家事务的称“宰”或“太宰”、“冢宰”,负责王宫警卫并教习武艺的称“师氏”或“师”,王宫的卫士称“虎贲(bēn)”,王的近臣称“小臣”。地方政府设置大约与中央政府相同,不过,执政的卿由周天子任命,并世代相袭,只能称“卿”或“政卿”、“正卿”,不能称“卿士”。

战国至清末

第三个时期,时间长达两千三百多年。此时期的特点是:①君主的地位极大地提高了,权力高度集中;②在国家机构中,巫史和宗室贵族不占重要地位,而君主的臣仆和侍从上升的主要地位;③统治的地区越来越辽阔,机构也越来越庞大,职务上的分工也越来越细,变化复杂。

编辑本段职官类别

国君

夏、商、周称“后”、“王”、“天子”、“天王”。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战国开始称“皇”、“帝”。(帝本是至上神的称号,皇原本是形容帝的。) 秦开始称“皇帝”,直至辛亥革命才结束。 匈奴称“单(chán)于”、单于妻称“阏氏(yān zhī)”,乌孙称“昆莫”,高车称“候娄訇(fú)勒”,鲜卑、柔然、突厥、回纥(hé)、契丹、蒙古等称“可汗(kè hán)”,简称“汗”;土蕃(bō)称“赞普”。

宰相

宰相是国君之下辅助国君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 夏商是巫史,西周春秋是公卿,战国以后是宰相。 宰相是从国君的家臣发展起来的,宰本是君主的总管家的称呼,相是辅助的意思,用家臣的头目管理国事,这就是宰相的实质。宰相的称呼最早见于《韩非子·显学篇》:“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宰相的官职起源要更早,楚国设置“令尹”,齐国、秦国设置“相”,宋国设置“大尹”,吴国设置“太宰”即是。辅助齐桓公建立霸业的管仲,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杰出的宰相。秦统一后,宰相之职称作“丞相”。 汉武帝后,宰相的职权转到尚书台(尚书台本是皇帝私府中掌管收发文书的小机关),其长官叫尚书令(宦官担任称中书令)。 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等恢复丞相或相国之职,但是他们自任此职,实权在皇帝之上。 魏晋以后,尚书台从内廷独立出来,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尚书台的长官、副长官都是宰相之职。尚书台由内廷文书机关变为外廷的行政机构以后,为收发文书、起草和传达诏令的需要,另设中书省为文书处理机关,其长官为中书监和中书令,中书监和中书令也是宰相之职。中书省因掌管机要,接近皇帝,其地位比尚书省更为重要,古时有“凤凰池”和“凤池”之称。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宰相之职,分属于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所以三省的长官并称宰相。 隋唐两代,宰相名称有所改变。中书令隋代称内史令、内书令,唐代称右相、凤阁令、紫微令等。尚书令因李世民为秦王时曾任此职,后来不置,所以唐代尚书省的长官只有左右仆射(pú yè)。 北宋另设中书内省于禁中,为宰相的办事机构,称“政事堂”、“中书门下”、“中书”等。后另设“参知政事”,实为副丞相。宋代枢密院为最高军事机关,其长官枢密使、副使与辅相称执政官,与宰相一起合称“宰执”。 明代废除中书省及宰相等职,设立华盖殿、谨身殿、武英殿、文华殿、文渊阁、东阁等大学士,为皇帝顾问。后来这些入阁大学士成为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大学士称“元辅”、“首辅”,职权最重,主持内阁大政。 清初仿明制。实际任宰相职务的,是康熙时的“南书房行走”,雍正以后的“军机大臣”。 在各种官职中,宰相的变化最为频繁,无定职、无定称、无定员,这是由君主专制的根本性质决定的。君主既离不开宰相,又最担心宰相权力过重,大权旁落,这是宰相官职不断变化的主要原因。

中央各部门长官

政府机构的划分,大约是从西周开始的。 西周分管部门共有六个:司徒、司马、司空、司寇、大行人、宗伯。这六个官职代表了六个部门。担任这些官职的人一般都是大夫。 秦汉时期有“九卿”之说,“九卿”是对中央各部门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长官的一种尊敬的称号。君主家事与国事不分,政治事务与宫廷事务混杂在一起,是秦汉九卿的重要特点。 ①太常(奉常):掌宗庙礼仪,其属下有太史令掌天象历法,太医令掌医疗,博士掌经学传授; ②郎中令:掌宫殿门户的守卫,其属下有大夫掌议论,有谒者掌引见传达; ③卫尉:掌宫门警卫; ④太仆:掌皇帝车马,兼管全国的马政; ⑤廷尉:为全国最高司法官; ⑥典客:掌接待少数民族事; ⑦宗正:掌皇族事务; ⑧治粟内史: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 ⑨少府: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 九卿之外,有执金吾掌京师治安,将作大匠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大长秋掌宣达皇后旨意与管理宫中事务。九卿加上此三卿即为十二卿。 魏晋以后,尚书机构得到迅速发展。尚书台的总人数由秦时的七人猛增到六十多人,成为中央执行政务的总机关。以后尚书各曹逐渐变为部,到隋代时确定为六部,首创三省六部。唐代更名为吏、户、礼、兵、刑、工,此后一直沿用到清代。六部是隋唐以后主要的政务部门。 ①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 ②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 ③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 ④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 ⑤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⑥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六部取代的秦汉九卿的大部分职权,九卿名称虽还存在,但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内容有很大变化,有的甚至完全不同了,如: ①太常称太常寺卿; ②光禄勋称光禄寺卿; ③卫尉称卫尉寺卿; ④太仆称太仆寺卿; ⑤廷尉称大理寺卿; ⑥宗正称宗正寺卿; ⑦大鸿胪称鸿胪寺卿; ⑧大司农称司农寺卿; ⑨太府称太府寺卿。 九寺到清代只剩下五个:即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 北魏、北齐设置的昭玄寺,以大统、统为长官,是我国第一个掌管佛教的专门机构。 隋代开始设五监。唐代的五监是:国子监、少府监、将作监、军器监、都水监。 ①国子监是主管学校教育的机构; ②少府监是掌皇家钱财、皇室用品供应及各项宫廷服务事宜的机构; ③将作监是掌宫室、宗庙、陵寝及其他土木营建的机构; ④军器监是掌管军器制造、保管、发放的机构; ⑤都水监是掌河渠、津梁、堤堰等事的机构。 五监到清代只剩下国子监,而另四监都先后归并工部。在明清时新设钦天监,掌天文历法。除此外,隋唐至清代还先后设立太医院,宗人府等。清代的中央行政部门可以归结为六部、五寺、二监、二院、一府,共十六个机构。

监官与谏官

监官是代表君主监察各级官吏的官吏(耳目)。谏官是对君主的过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失直言规劝并使其改正的官吏。监官和谏官,古代并称台谏,也通称言官。 监官最早设于战国,当时由君主的秘书——御史兼任。 秦与西汉设立御史府,首长是御史大夫,御史中丞为辅佐。在内廷保管档案并督促百官的,称侍御史;出外监察郡县的称监御史。遇有特别紧急情况的,皇帝临时派遣有诛杀之权的御史,称为绣衣御史,或称绣衣直指。西汉末年,御史大夫改为大司空,御史府改为御史台,御史中丞为长官,转属少府,成为专门的监察机关,别称宪台。从此之后,御史为监察官的专称。 魏晋以后,御史台从少府独立出来,成为全国性的监察机构。 隋代御史台由御史大夫一人,治书侍御史二人,侍御史八人,殿内侍御史、监察御史各十二人,录事二人等组成。 唐代御史台分为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 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各省设提刑按察使司,以按察使为长官,掌司法与监察,有监司之称。 清代都察院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长官。 谏官的设置比监官早。春秋初年齐桓公设大谏,为谏官设置之始。晋国的中大夫、赵国的左右司过、楚国的左徒,都属于谏官性质。 秦汉时有谏官之设,但是没有专门的谏官机构。汉代置光禄大夫、太中大夫、谏大夫、中散大夫、议郎等官职,都属光禄勋,掌议论,侍从皇帝,顾问应付。东汉侍中、中常侍成为正式官称,属少府。 隋朝改侍中为纳言,武则天时增置左右拾遗与左右补阙。 宋改补阙为司谏,改拾遗为正言,并置谏院,作左右谏议大夫为长官,司谏、正言为其所属。 辽以后,谏官名存实亡,或名实俱亡。

君主的秘书与文学侍从

秘书是指在君主左右从事文字图书等工作的官员。君主的秘书是从史官的职务分化、发展出来的。战国时期君主的秘书有御史、主书、掌书、御书、尚书等不同的称呼;为备君主随时咨询的文学之士称为学士、博士、博闻师等。 秦汉时的御史大夫为秘书之长,属兰台。兰台是宫内收藏图书和档案的地方。 西汉的麒麟阁、东汉的东观(guàn)都是禁中藏书之所,皇帝命别的官员入掌其事。东汉置秘书监,太史令仅掌天文历法,无修史之职。史书的修撰,由皇帝临时指定文学之士在东观进行,称为著作东观。汉宣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石渠阁,汉章帝召集名儒讲经于白虎观,此时为侍讲之始,有讲郎之称。记载皇帝的言行,(修起居注)多由宫内女史担任,也有皇后亲自撰写。 隋代时以中书省之中书舍人掌制诰(撰拟诏旨)之职。中书舍人的职称,有多次的改变,隋至唐初称内史舍人、内书舍人,武则天时称凤阁舍人,简称舍人。 翰林院之设,始于唐代,本为各种文艺技术内廷供奉之处,文学之士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唐玄宗初置翰林待诏,又改为翰林供奉,后改为学士,置学士院,入院的称翰林学士。 唐代的秘书省曾改称兰台、麟台。北齐始设史馆,唐太宗以史馆为宰相兼领职所,称为监修国史。唐又在门下省设起居郎,掌修起居注之事。唐初置弘文馆,掌四部书及其他图籍。开元年间,又设集贤殿书院,以宰相一人为学士,掌刊辑经籍、撰集文章,缮写御本等。弘文馆、集贤殿书院的学士也受命参与机密,草拟诏旨。中唐以后,皇帝对学士的礼遇,常超过宰相。 宋代对学士尤为重视,学士院改称翰林学士院,或称翰苑、禁林,因地在宫禁,待遇优异,号称玉署、玉堂。北宋沿唐制。 明代将制诰、著作、修史、图籍等职都合并于翰林院,别称词林,从此翰林才成为文学之士的专称,翰林院也正式成为外朝官署。 清初置文馆,处文学侍从之臣,称为文馆大学士。后改文馆为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内国史院掌记注皇帝起居、诏令,收藏御制文字;内秘书院掌撰拟对外文书及敕谕、祭文等;内弘文院掌注释古今政事得失,为皇帝进讲,为皇子侍讲。

学官

学官又称教官,是指主管学务的官员和官学教师。 传说夏代就有学校。最早的学校叫庠(xiáng)、序、校,以教武艺为主。 西周的学校有大学、小学之分。天子的大学叫辟(bì)雍,诸侯的大学叫頖(泮pān)宫,以师氏掌教武艺,以乐正掌教诗书礼乐,以司成为掌学之官。 秦及汉初有博士官。汉武帝采纳公孙弘的建议,设五经博士,从此后博士专掌经学传授,成为一种教职。西汉有博士仆射为其首领,东汉改称博士祭酒。博士讲学的地方称太学,博士弟子称太学生,博士就是当时的大学教师之称。郡县也普遍设立学校,郡国曰学,县邑曰校,乡曰庠,聚曰序。 北齐始立中央专门的教育机构,称为国子寺,主官为祭酒。 隋炀帝改国子寺为国子监。所属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等,各置博士。为历代沿用。 藏书与讲学相结合的书院,出现在五代,兴盛于宋代,创办者或为私人,或为官府,受业者称创办者为山长。 明国子监与国子学合一,清代国子监沿袭明制。光绪年间改设学部,各省设提督学政,简称学政,也称督学使者,别称学台。学政为一省教育事业的最高长官。

宫廷事务官

宫廷事务馆是指为君主及其家室服务的职官。这类职官起源于君主的家臣,夏商已有臣、尹、宰等家臣之称。 明代无总管宫廷事务的机构,宫廷事务由宦官和女官分掌。宦官有十二监、四司、八局等共二十四衙门,各有提督太监、掌印太监等官。 清代设内务府为总管宫廷事务的机关。内务府管辖的机构有七司三院。除七司三院外,还有江宁、苏州、杭州三织造处、织染局、御茶膳房、御药房、养心殿造办等处。

地方长官

西周实行分封制,地方长官为诸侯与大夫两级,诸侯的封地叫国,大夫的封地叫邑。战国时期,郡的长官称守(或太守),县的长官称令。秦统一后,万户以上的县称令,万户以下的县称长。 汉代列侯所食县叫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叫邑。侯国的行政长官称相。汉武帝初置十三州,为监察区,每州设刺史(有时称牧)。 北齐县分九等,长官都称令。郡长官仍称太守。州长官称刺史。 隋初去郡留州县二级,炀帝时改州为郡,增设司隶台,长官为司隶大夫,正四品,其职掌为巡察京畿内外。掌诸巡察。 唐初置十道,玄宗时增至十五道,为监察区,每道设观察使(按察使、采访使)。唐代的军区置都督府,都督加使持节称节度使。节度使初设于边镇,后遍设于内地。节度使一身兼军事、行政、督察三种职务,成为权力很大的地方军政长官。 宋代的地方行政,又有新的变化。朝廷派朝官知(主持)某县事,简称知县;州的行政长官称权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 辽代州的长官为节度使,或观察使、或团练使、或防御史、或刺史等。县的长官为令。 明代省的下一级政区为府,府的地位相当于汉代的郡、唐代的州。府的长官称知府,京府则称府尹。州有两种:一种是直隶州,与府同级;一种是散州,与县同级。州的长官称知州,县的长官称知县。 清代的地方行政大体沿袭明制而略有不同。在省一级,正式以总督或巡抚为最高长官。总督、巡抚并称封疆大吏,或称疆臣、疆吏、岳伯。乾隆时,管辖府、州的高级行政长官通称道员,别称道台、观察。清代在新开发地区又创设厅的建置,其长官为同知或通判。

佐官、属官与胥吏

协助长官处理各种具体事务的官员为佐吏、属吏或胥吏。 秦汉从中央到地方的官署大都设置丞,为最重要的佐官。 魏晋南北朝时,尚书省、门下省、秘书省等部门的佐官或属官多称郎、侍郎、郎中、员外郎等。秘书省有秘书郎、著作郎、校书郎等。 宋代在州、府衙门里设置通判,即共同处置政务之意。宋宫廷中有一种供奔走使令的吏役,称为快行,也叫快行家。在内外衙署,又有叫做孔目、押司的吏职。(如宋江) 明清地方官府衙门的吏役有所谓“三班六房”。三班指快、壮、皂,为杂役,快专管缉捕;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办理具体事务的书吏。从督、抚到州、县,还要聘请若干有学识的人才,帮助自己处理各种事务,称为幕僚,也称为幕客、幕友、幕宾、师爷等。

试官、加官与赠官

汉代职官制度有规定:职官初任都要试用一年,称守。以职位低的人暂代较高的职务称行。一个人同时担任两种职务叫兼。以较高职务的人兼管较低职务的事叫领或平。在本官之外加特定官号和增加新的职务的叫加官。 魏晋南北朝时期,奉命征讨的军政长官,加“假黄钺”、“使持节”、“持节”、“假节”等称号的,权任更重。驸马都尉原是侍从官的一种,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驸马。 唐代加官、加职、加衔等制度运用得更加普遍。唐代无固定的加官称号,凡在正式官职之前加“检校”二字的,一般都是加官。唐见习、试用之职称里行使(或称里行)。以官阶低的人任较高职务的称“守某官”,以官阶高的人任较低职务的称“行某官”。 宋代的职是指殿、阁大学士、学士、直学士、待制等荣衔,通称为侍从官。官员以加学士等衔号为荣。如包拯曾任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龙图阁的学士等衔当时各有俗称:学士称老龙,直学士称大龙,待制称小龙,直龙图阁为假龙。宋代的官场风气与魏晋南北朝时期正相反:重文抑武。

编辑本段武官详细划分

先秦时期

西周军政不分,统治者既管行政,也管军事,作战时军队分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左中右三军。春秋时分上中下三军,三军将领称将上军、将中军(又称元帅)、将下军,此是武职设置之始。

秦汉

秦汉以后,武官的设置可分为三个方面: ①警卫皇宫和京师的将领; ②掌管军事行政的武职; ③领兵作战的将帅。 太尉(汉武帝时称大司马)掌全国军事行政。高级武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等。

魏晋南北朝

魏晋以后,权位最高的大臣出征时往往加以“假黄钺”的称号,有代表皇帝亲征之意;地方军政长官加以“使持节”的称号,给以诛杀中级以下官吏的权力。武职的幕僚称参军或参军事。

隋唐

隋 兵权集中在朝廷,军队基本由皇帝亲自统御,尚书省兵部负责处理军事行政事务。实行府兵制,以十二卫分统禁卫军与分布在各地的军府。府兵分别隶属于各地军府。十二卫各卫府设大将军,直接由皇帝指挥。战时由皇帝派行军元帅为最高指挥官。 十二卫各卫府设大将军、将军、郎将等职。 各地军府称“骠骑府”,长官为“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大业中,改骠骑府为“鹰扬府”,以“鹰扬郎将、鹰扬副郎(旋改为鹰击郎将)”为正副长官。 唐 中央军:唐朝实行府兵制。在中央设十六卫,其中的十二卫为府兵的领导机构: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和左右金吾卫;又在全国范围设置“折冲府”;“十二卫”遥领天下657个折冲府,居中御外,卫戍京师,是府兵和禁军的合一。十六卫史称“南衙府兵”,各有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折冲府”正副长官名称多变,曾名“军头、府副”、“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统军、别将”,贞观十年正式改为“折冲都尉、果毅都尉”。 中唐以后,府兵制土崩瓦解,“南衙府兵”已无战斗力,仅 中国古代职官制度

作为仪饰之用,唐朝廷依恃的是“北衙禁军”。 北衙禁军区别于府兵,是“募兵”。其名目是逐渐增加的,先是“北衙六军”: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后又发展出:左右神威军、左右英武军、左右射生军和著名的左右神策军。北衙禁军各置大将军、将军。 边关军:都督带使持节的,称节度使。 五代 由于五代诸中央政权都由藩镇演变而来,他们的禁卫军由旧日藩镇的衙兵演变而成,成为侍卫亲军,设侍卫亲军都指挥使指挥,下分侍卫马军与侍卫步军。六军诸卫(唐朝十六卫和北衙禁军)的名号仍然保留,直到后晋才予以废除。所有中央军队统一于侍卫亲军系统。后周时,中央军又分为殿前司军和侍卫司军两支。至北宋初即发展为“禁军三衙”。

宋元

宋 宋代正规军都称为禁兵,仁宗时达八十多万人。禁兵由三衙统领,三衙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教练武艺的军官称都教头、教头,单称教头的地位很低。(如林冲)禁兵的调动权在枢密院,由皇帝直接控制。枢密院是军事行政机关,长官为枢密使。在地方路、府、州,设兵马总管或兵马都监(简称都监),或提辖兵甲(简称提辖)。(如张都监、鲁提辖) 元 元朝成吉思汗时的卫队叫“怯薛”,首长称怯薛长。忽必烈时,成立左、右、中、前、后五卫亲军,作为拱卫京师的常备军,每卫设都指挥使统领。

明清

明 明代军队实行卫所制。卫是基本的军事编制,下设千户所和百户所。其长官,卫称指挥使,所称千户、百户,旗下还有总旗、小旗。皇帝的亲军从十二卫增至二十六卫,锦衣卫就是其中之一。 清 清代的军队分为八旗与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包括满洲八旗、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绿营兵也称绿旗兵,是清入关后招募汉人组成的。管辖绿营兵的称九门提督。驻防各地将军的职衔都冠以所驻地名,如盛京将军、伊犁将军等。清代为镇压农民起义而在地方临时招募的兵卒称为“勇”,其军队称为“勇营”。曾国藩和李鸿章建立的湘军和淮军就是清政府镇压起义军的主要武装。

编辑本段12、职官的等级

爵、勋、品、阶表示职官的等级。

(1)爵

爵一般称爵位,是表示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的一种尊号,多根据血缘亲疏或功劳大小来授给,长期不变,大多数情况下可以世袭。 西周的爵位有诸侯、大夫、士三级。 战国时期各国的爵位有君、侯、卿、大夫等。执圭是楚国特殊的爵称。战国时的爵称大都与官职分开,有的只有爵称而无官职。 汉代宗室封爵有王、侯二等,功臣封爵有二十等。 魏晋以后,历代宗室和功臣的封爵大多以王、公、侯、伯、子、男为号。王有亲王、嗣王、郡王之分。亲王只分给皇子和皇帝的兄弟,嗣王指亲王嫡子继承者,郡王次亲王一等。 汉时,皇帝之女称公主,皇帝的姐妹称长公主。唐代诸王之女称郡主。清代皇后生女称固伦公主,妃嫔生女称和硕公主,皇族女儿称格格,亲王之女称和硕格格,即郡主。公主的丈夫,魏晋以后皆加驸马称号,清代则称额驸。

(2)勋

勋通称勋官,是为奖赏有功人员而定的称号。其制始于北周,本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后渐及朝官。到唐时定制,共有十二转,转多为贵,受勋者即称勋官。 明代有文勋十级,武勋十二级。 清代勋官合并于爵位。

(3)品

品是指官的等级。 西周时官有九命之别,九命最高,一命最低。 汉代以禄秩的多少来表示官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千石、八百石等级别。每一种官职都有固定的俸禄级别,所以有时以俸禄级别指官职,如郡守俸禄为二千石,二千石遂为郡守的通称。 魏晋开始,官分九品,以一品为高。 隋代自九品至一品官,称为流内,不入九品的称为流外。流外也有品级,用以安排胥吏,明清则总称为不入流。

(4)阶

阶即阶官,又称散官,宋朝称寄禄官,是表示官员实际等级的阶位和称号。 有些官称并无实际职务,只是授予年老有病的旧臣或有一定勋劳的人,只作为领取俸禄和享受某种礼遇的依据,而不负实际责任,这样的官叫做散官。

一、清朝内阁与军机处的设立

1.议政王大臣会议的废除

清统治者入关前,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由八旗的诸王和总理旗务大臣组成,凡朝廷的军国大政,都要由它讨论和决策。这说明,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满洲贵族控制朝政、维护自己利益的特权机构,这必然同封建的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发生矛盾和冲突。所以清王朝统一中国后,封建皇帝便通过允许蒙、汉大臣参加议政和设立内阁等办法,逐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并最终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明令正式予以裁撤。

2.清内阁的设立

清朝入关前,朝廷设有内三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掌记注皇帝起居、编立史册、撰写实录、草拟国书制敕及为皇帝进讲等。内三院设大学士、学士等,可参预国家机要。顺治十五年(1658年),清朝改内三院为内阁,设大学士,加殿阁头衔,满汉各半。并且仿照明朝制度,规定凡各处官员上呈的奏章,先由内阁代拟批旨(替皇帝拟出几种处理意见),再进呈皇帝;对于皇帝的诏令,也由内阁下达六部等衙门执行。开始时,由于规定大学士仅为五品官,至使内阁的权势反而低于原内三院。但是由于清朝皇帝利用内阁抑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势,使内阁的地位不断得到提高。雍正时,内阁大学士的官位品级升为正一品,成为朝廷的最高级官员了。不过,自军机处成立后,取代了内阁的许多职权,内阁官员也只是处理一些例行公事了,这时的“大学士”也成了文臣的一种荣称。

中央行政机构:

清朝沿袭明朝传统,设六部(吏、户、礼、兵、刑、工),各部长官(管部的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等)称堂官。由于部比较少,所以这些堂官相当于副总理兼部长。部下属各司的郎中、员外郎、主事以及主事一下的七品小京官称为司官。

在六部之外和六部并立的中央行政机构有: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理藩院、宗人府、詹事府、内务府。相当与中央的直属机构。

军事系统:

清朝军队主要分八旗和绿营两个系统。八旗又分京营和驻防两部分,京营中侍卫皇帝的称为亲军北京卫戍区,由侍卫处(领侍卫府)领侍卫内大臣和御前大臣分掌,而御前大臣持掌乾清门侍卫和皇帝出行随扈中央警备团,权位尤重。其他守卫京师的有骁骑营、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虎枪营、善扑营等。骁骑营由八旗都统直辖;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各设统领管辖;健锐营、火器营、神机营由于都是特种兵,设掌印总统大臣或管理大臣管辖;虎枪营专任扈从、围猎等,设总统管辖;善扑营则专门练习摔角。

驻防八旗大军区驻扎于全国各重要之地,视情况不同设将军、都统、副都统、城守尉、防守尉等官。内地将军等只管军事,而驻扎边疆的将军等要兼管民政。清朝的将军是满官的称号,战时则任命亲王为大将军。

绿营即汉兵,驻扎京师的称巡捕营,归步军统领管辖。绿营的建制分标、协、营、汛几级,标又分为督标、抚标、提标、镇标、军标、河标、漕标等,分别由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八旗驻防将军、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统率。督标、抚标、军标、河标、漕标都是兼辖,实际各省绿营独立组织为提标、镇标,提督实为一省的最高武官,总兵略低于提督。总兵以下,副将所属为协,参将、游击、都司、守备所属为营,千总、把总、外委所属为汛。

行宪机构:

清朝沿袭明代设监察院中纪委,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监察院长官,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则为总督、巡抚的加衔。

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军事、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省委书记,布政省长、按察政法委书记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将军省军区司令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将军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地委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市委书记、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委书记、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长官为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清朝官制(总表)文京内官 武京内官 武京外官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三、清朝的都察院

清朝的都察院同明朝一样,是全国最高监察机构。以左都御史、左副都御史为正、副长官。明朝作为独立的监察机构六科给事中,在清朝归并入都察院。

清朝把全国划分为十五道监察区,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史分掌稽核各道的刑名案件等,并且有权稽察在京各衙门事务。

都察院还在京城设五城察院,分东、西、南、北、中五城,每城设一衙门,以巡城御史为长官,专察京城地方的机构和官员。

此外,清朝督察院还设有宗室御史处,专门稽察宗人府事务;设稽察内务府御史处,专门稽察内务府事务。

四、清朝的地方官制

清朝的地方行政机构一般可分为省、府(州、厅)、县三级。

省一级的最高军政长官为总督、巡抚。总督和巡抚在明朝都是属于都察院的差遣职官,在清朝则成为正式的地方高级官员了。

总督一般管辖两省至三省,但四川总督就只管四川一省。总督例兼兵部尚书和都察院右都御史衔,这就使他掌握了数省的行政、军事、监察大权。总督又可称为“制军”、“制台”。

巡抚为一省的最高军政长官,例兼兵部侍郎、都察院有副都御史衔,这样便有权统管全省的行政、军事、监察等大权了。巡抚又可称为“抚军”、“抚台”。

督、抚之下设布政使,掌管一省的财赋、民政。布政使又可简称藩台、藩司。

又设按察使,掌管一省的司法、监察以及驿传事务。按察使又可简称臬台、臬司。

清代对于督抚、布政使、按察使,可合称三大宪。

清初,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参议,驻守在某一地方,称为守道;又按察使下设副使、佥事等,可去分巡某一地方,称为巡道。乾隆时裁撤上述参政、副使等官,专设分守道、分巡道,带兵备衔,管辖府州,成为省和府州之间一级机构,叫作道员。在名义上,道应是省的派出行政机构。清朝还设立一些专业道员,如负责河务的,负责盐、茶、粮等。

省下设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掌管一府的政务及所属州、县的赋役、诉讼等事。此外,顺天府和奉天府,分别是京城和陪都,地位较一般府要高,设府尹为其长官。

还有与府同级的直隶州,直属于省,以知州为其长官。有属县。又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有直隶厅,直属于省,以同知、通判为长官。

府下设县和散州。县是地方行政的基层组织,长官为知县。散州多是因地而特设的,也以知州为其长官。

中国古代官职有什么?找个霸气点的

五、清朝末年的官制改动

清朝后期,西方帝国Z义闯进了中国的大门,他们借口通商,一步步侵夺中国的主权。这时一些人想通过变法维新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新的形势迫使清政F对封建的职官制度不得不做某些调整。政F部门有增有减,有的改名。但是已经丝毫不能挽回整个封建制度的垂死命运了。

六、清朝的爵禄品级和官员服饰

1.清朝的封爵

清朝的封爵分为王爵与世爵两套。王爵也称为显爵,是封给满族宗室的,最初为十二等,乾隆时增为十四等。当然表中出现的只是体现了名号上的等级差别,并非实指。另一套世爵是封给功臣贵戚的。这些爵位中,有的又再分为一、二、三等。清朝取消了勋,有些勋名用于爵名了。

2.清官的品阶

清朝文武官员都分为九品,每品有正、从,共十八级。清朝的文武散官官阶也是十八级。由于品级的不同,朝廷授官的规格、使用的授予文书形式也不同。 见本公子楼下的满清官职一帖。

3.清官的俸禄和服饰

清朝官员无论满汉、文武,其俸禄一律按品级定高低,以俸银和禄米发给。在外武官不支禄米,折合薪银发给。官员们除了正俸外,还有皇帝赏赐的“恩俸”以及养廉银等。

清朝官员的服饰与过去有较大区别,官员的服色不分品级,只有皇子和特别赐允的亲王、郡王可用金**,百官袍服一般为石青色或绀(深青带红)色。清朝官员服饰的重要区别在于“顶子”和“补子”。顶子是指帽顶上的帽珠。不同品级的官员,所用帽珠的质料也不同。当官员被罢免时,首先要摘去头上的帽子,因为帽珠是他的身份的重要标志。

清朝官员在袍服外面要罩一件襟褂,叫作补褂。补褂的前胸和后背各有一块绣成的方形图案,称为补子。补子的图案是文官为鸟类,武官为兽类;御史监察系统的官员则不分官品,都绣獬豸(音谢致),因为传说这种神兽能辨曲直。

此外,清朝高级官员帽顶后面还拖着一束孔雀翎毛,称为花翎。翎上的圆圈状花纹叫眼,于是又以眼的多少显示等级,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

自唐朝以来,明**(淡黄)成为皇帝的专用颜色,这是出于五行说以中心属土,色尚黄的理论。

由于清统治者信奉佛教,佛教的念珠也影响了清朝官员的服饰。清朝规定,官员在穿朝服时,都要在颈项上佩带108颗圆珠,称为朝珠。不同品级官员的朝珠质料与穿珠丝线的颜色也都不同。

参考资料:

http://www.xy9999.net/print.asp?flag=news&id=665

清代官阶

一、官员的品级:

清时官阶分为九品,每品里又有正、从之分,所谓“九品十八级”。不能列入九品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末入流”。列表如下:

正一品:正国级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殿阁大学士政治局常委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北京军区司令、掌銮仪卫事大臣中央机关事物局、安全局长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正国级减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荣誉官职,相当于人大、政协之类的副职

协办大学士政治局委员、各部院尚书副总理兼部长、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书记兼最高监察长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北京卫戍区司令兼北京市公安局长、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八旗军大军区司令、都统八旗军首都及陪都军区司令、提督绿营军区司令

正二品:副国级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荣誉称号,相当于总工会主席、各部院左右侍郎国务委员兼副部长、内务府总管中央办公厅主任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大区书记,如以前的东北局、华北局等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中央警备团司令、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中央仪仗队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绿营集团军司令

从二品:部级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国务委员、翰林院掌院学士社科院院长

文职外官:巡抚省委书记、布政使司布政使省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副部级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中纪委副书记、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信访办主任、大理寺卿最高法院院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北京市长、奉天府府尹直辖市长、按察使司按察使省纪委书记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军级军队领导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副部级减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厅级加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中央信访办副主任、大理寺少卿最高法院副院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外交部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北京市副市长、奉天府丞直辖市副市长、各省守巡道员地委专区书记、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厅级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中央党校校长

文职外官:知府市委书记、土知府自治市市委书记、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

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厅级减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

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各部司长、太医院院使首长医院院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副厅级加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直辖县书记、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

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

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

副千户

正六品:副厅级减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

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

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县处级加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

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

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县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

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

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

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首都县副县长、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县委书记、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副处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

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

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科级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

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

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副科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

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股级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副股级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

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

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普通科员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

崇文门副使

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

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二、官员的服饰

品级——顶戴—————————蟒袍————补服(文/武)

一品——珊瑚—————————九蟒五爪——仙鹤/麒麟

二品——起花珊瑚———————九蟒五爪——锦鸡/狮子

三品——蓝宝石及蓝色明玻璃——九蟒五爪——孔雀/豹

四品——青金石及蓝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雪雁/虎

五品——水晶及白色明玻璃———八蟒五爪——白鹇/虎

六品——砗磲及白色涅玻璃———八蟒五爪——鹭鸶/彪

七品——素金顶————————五蟒四爪——(溪鸟)鸟和(束力鸟)鸟/犀牛

八品——起花金顶———————五蟒四爪——鹌鹑/犀牛

九品——镂花金顶———————五蟒四爪——蓝雀/海马

末入流—镂花金顶———————五蟒四爪——黄鹂/无

三、官员的称呼

大学士—————中堂

太子少保————宫保

吏部尚书————天官、冢宰

礼部尚书————大宗伯

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

刑部尚书————大司寇

兵部尚书————大司马

工部尚书————大司空

左都御史————总宪

左副都御史———副宪

通政使—————银台

御史——————侍御、都老爷

郎中、员外郎——部郎、郎官

主事——————主政

总督——————制军、制台、制宪、督宪、部堂

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

河道总督————河台、河帅

漕运总督————漕台、漕帅

学政——————学台、学院、学宪

布政使—————藩台、藩司、方伯、东司

按察使—————臬台、臬司、廉访、西司

盐运使—————盐司

道员——————道台、观察

知府——————太守、太尊、黄堂、五马

同知——————二府、分府、司马

通判——————别驾、三府

知州——————牧、刺史

州同——————州驾、州司马

州判——————别驾、州司马

知县——————明府、令、大令、宰、邑尊、邑宰、邑令、令尹、大尹

学官——————教官、校官、学老师

县丞——————左堂、二尹、捕厅

主簿——————三尹

吏目——————捕厅、右堂

典史——————捕厅、右堂、廉捕、少尉、少尹、少府

巡检——————捕厅、巡政、分司

提督——————军门、提台

总兵——————总镇、镇台

副将——————协镇、协台

另:

正一品——文官: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武官:领侍卫内大臣

从一品——文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武官:将军、都统、提督

正二品——文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武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文官: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

武官:副将

正三品——文官: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

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

武官:参将

从三品——文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

武官:游击

正四品——文官: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各省道员

武官:都司

从四品——文官:翰林院侍读、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

武官:城门领

正五品——文官: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

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官:守备

从五品——文官: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

各省知州

武官:守御所千总

正六品——文官: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

京县知县、各省通判

武官:门千总、营千总

从六品——文官: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

武官:卫千总

正七品——文官: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

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

武官:把总

从七品——文官: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

武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文官: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

武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文官:翰林院典簿、府训导、州训导、县训导

武官:委署骁骑尉

正九品——文官: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簿

武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文官:翰林院待诏、刑部寺狱、州吏目、巡检

武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文官:京县典史、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

武官: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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