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监事的区别
首先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企业法人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只要公司股东会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担任公司的法人。
法人和监事的区别是定义不同: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成为世界各国建立和完善法人制度、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理论基础。
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
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
公司法对公司行为、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均制定了详细规定。监事具有独立性,作用是监督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管理人员有利益冲突或不正当的利害关系。
监事有以下责任: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开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法律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区别
财务总监和监事的区别是财务总监只能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监事不仅能负责监督财务的工作,还可以对董事经理等高管实行监督的责任。公司的监事和财务总监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监事在公司的职责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无论公司有无设置监事会,监事的职责都是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会提出提案;依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财务总监在公司的职责
财务总监主要负责财务工作,一共工作的职责就是审核会计报告;分析企业经济活动;组织企业财务预算的编制、日常检查等;组织企业成本管理,压缩企业成本;管理企业财务制度;调配企业营运资金;为企业生产与发展融资;进行企业纳税筹划;参与企业投资决策;协调各方面财务关系。
为什么监事不能同时兼任财务总监
监事不能同时兼任财务总监是因为《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而《公司法》中指出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公司财务总监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公司财务总监不能担任公司监事。
除此外,还有就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为了在公司内部形成牵制,对系统的运作予以制约和监督,不能由一人兼管几项职务,必须进行合理分工,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人员分别予以担任。
一、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区别有哪些
1、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区别包括:
(1)法律地位不同。董事会是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依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
(2)权限不同。董事会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活动,对内管理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监事会对内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业务决策和管理,对外一般无权代表公司。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的设立与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二、公司监事会的职责具体是什么
1、查公司财务,可在必要时以公司名义另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审查公司财务;
2、对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的可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5、可对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发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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