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古代的刑法:诛灭九族/腰斩/凌迟处死各是什么意思?
诛灭九族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於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於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於太子早逝,遗诏传位於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关于九族说法不一: 一种认为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n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n说法二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n相关故事: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执行后犯人往往一时还死不了,所以很比起斩首要残酷得多。《资治通鉴》记载: 公元648年 (贞观二十二年) “太宗怒,腰斩辩机,杀奴婢十余人。”辩机因与高阳公主私通。唐太宗下令腰斩辩机,同时杀戮高阳公主身边知情不报的奴婢十多人。唐朝法律的残酷性与随意性可见一般。(一个私通因自己的女儿不检点竟株连杀害无辜少女十多人唐太宗豺狼之心可见一斑,其之心黑手毒连老爹都敢囚禁。能把亲兄弟侄子杀戮干净,霸占兄弟媳妇的人有什么事做不出来?)唐朝的夏州都督、平原郡公刘兰也是被腰斩的。《旧唐书?刘兰传》记载: “贞观末,以谋反腰斩。”《新唐书?后妃传》记载: 武则天时代“尚方监裴匪躬、左卫大将军阿史那元庆、白涧府果毅薛大信、监门卫大将军范云仙潜谒帝,皆腰斩都市。”
公元835(唐文宗大和九年)宰相王涯不幸卷入“甘露之变”惨遭灭族腰斩,可笑的是他远房表弟王沐因贫穷从偏远的江南骑着毛驴到京城长安两年多才见到王涯,本想求个小官。当他到王涯的家中等消息时,正敢上王涯的家被抄,于是和王涯及族人一起被腰斩。“及涯家被收,沐适在其第,与涯俱腰斩。”《资治通鉴》还记载: “左神策出兵三百人,以李训首(级)引王涯、王璠、罗立言、郭行馀;右神策出兵三百人,拥贾餗、舒元舆、李孝本献于庙社,徇于两市。命百官临视,腰斩于独柳之下,枭其首于兴安门外。亲属无问亲疏皆死,孩稚无遗……”唐朝太监政权、傀儡政府乱杀无辜谗害生命可窥之一二。这么多人在大街被砍成两段,要大臣们被迫现场观看。一幅人间地狱的场景,唐朝邪恶社会的屠杀恶行很适合拍恐怖大片。
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死刑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死刑。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九族
从汉代起,“九族”有经学上的今文和古文两种解说,各有其社会、政治背景,分别从不同方面满足统治者的需要。
1、古文说。代表人物有孔安国、马融和郑玄。他们认为九族仅限于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孙的九代直系亲属。古文说构成了宗法伦理的基础。唐、宋以后,九族古文说在国家法律中获得正式确认,其中明、清两代的律令规定,九族专指父宗。摩尔根《古代社会》第三编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说。《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孔传:“以睦高祖、玄孙之亲。”《诗.王风.葛荔序》:“周室道衰,弃其九族焉。”郑玄笺:“九族者,氢己上至高祖及玄孙之亲。”参阅《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图”、《明会要》卷一0二《丧服》“本宗九族五服图”、《清律例》卷二《丧服图》“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图”。
2、今文说。代表人物是许慎等。他们认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说满足了封建统治者利用血缘姻亲关系实现对本阶级及整个社会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统治者在赏赐、惩罚、屠杀时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说的。《汉书.高帝纪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龄《箜篌引》诗:“九族分离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无名氏《赚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诛。’”参阅孙星衍《尚书今古文疏》。
“九族”也是指亲属。但“九族”所指,同样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仍孙(古时称从本身下数第八世孙为仍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九族”一说的出现,与封建社会的刑法制度有很大关系。封建社会实行残酷的株连法,一人犯法,尤其是犯大法,往往要被灭“九族”,即“株连九族”。随着时代的变迁,今日“九族”之意有了很大变化,其亲属之意已经淡出,变成了对与之有关的一切人的泛称。
说法一
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
n 说法二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n 相关故事:
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於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
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於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
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於太子早逝,遗诏传位於太孙允炆。
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他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
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
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
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九代的直系亲属,包括高祖、曾祖、祖父、父亲、自己、儿子、孙子、曾孙、玄孙。尚书˙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幼学琼林˙卷二˙祖孙父子类:「何谓九族?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 关于九族说法不一: 一种认为是从本人算起向上五代,向下五代,共是九代为九族;另一种认为是父族四(代),母族三(代),妻族二(代),为九族。n说法一是指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选自国文参考书第九课)n说法二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n相关故事:安徽凤阳朱元璋,以一孤苦无依、魁梧戽斗的流浪儿,做过牧童、小和尚、行乞缘,最后投效郭子兴军,身经百战,历时十六载,终于驱逐元虏,建元洪武,定都南京,国号大明,是为明太祖。太祖自小父母双亡,兄姊五人或死或离。人单丁薄,无奥无援,即位后却大大地发挥了「创造宇宙继起之生命」的本能,总计生下二十六个儿子。太祖又鉴于隋、唐君主大权旁落藩镇,导致衰亡,又以宋代内重外轻,以致外侮纷至沓来,亦导致亡国。乃分封诸子,虽「分封不锡土,列爵不临民,食禄不治事」以资预防。太祖在位三十年,病殁,享年七十一。由于太子早逝,遗诏传位于太孙允炆。所谓九族,从己身往上数:父、祖、曾祖、高祖;再自己身往下数:子、孙、曾孙、玄孙,总共九族。所谓十族,外加门下学生,连坐被杀者达八百七十三人,其它外亲之发配充军者高达千余人,时称「瓜蔓抄」是也。中国古代「抄家」和「灭族」经常是伴随使用的,目的在斩草除根--完全除去复仇的实力和人脉。少康中兴「有田一成,有众一旅」就是除之不尽的后果,吴子胥与吴伐楚是灭族不彻底的结果。因此,秦始皇开始有「族诛」的酷法,先是「夷三族」,后代越来越酷,由三族、五族到九族--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株连最广的是明成祖杀方孝孺,诛其「十族」。方孝孺被称为明初第一大儒,且是辅佐朱元璋孙子建文帝的重臣,桃李满朝廷(其实是一大派系)。燕王朱棣打下金陵后,第一个要收服的就是方孝孺,偏偏这位老夫子一身傲骨,两次见新皇帝都是披麻带孝、嚎啕痛哭,朱棣低声下气请他代拟诏书(逼他表态),他只写了「燕贼篡位」四个大字。朱棣问他:「难道你不怕死吗?」方孝孺答:「要杀便杀,诏不可草。」朱棣:「难道不顾及你的九族吗?」方孝孺:「不要说九族,诛十族也不怕。」这一下皇帝火了,在方孝孺九族之外,加上「门生」凑成十族,统统杀掉。以今日观点,方孝孺一派在「金陵政权」中势力极大,若方孝孺肯表态,文官系统就可收编,方孝孺死忠前帝,他的门生,派系就不可信任。很可能这代表了当时江南民气,导致朱棣不得不迁都燕京(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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