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社会学三大理论流派是什么,其各自的特点和区别又是什么?
20世纪60年代后在美国兴起的一种反自然主义的社会学理论.代表人物是移居美国的奥地利哲学家和社会学家A.舒茨和倡导民俗学方法论的美国社会学家H.加芬克尔等人.在舒茨之前,德国社会学家A.菲尔坎特曾尝试用现象学方法研究社会.但作为一种社会学理论,现象学社会学的学术思想来源是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M.舍勒的知识社会学和M.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
基本问题舒茨早年研读现象学,他批判地接受了胡塞尔的意向性理论,尝试着把生活世界、主体间性等概念引入社会科学,并把它与韦伯的“理解”概念相结合,主张社会学回到生活世界的基本事实上,开辟了当代社会学理论中的一个新方向.现象学社会学在理论上提出的基本问题,是怎样使按照自然科学方式建立起来的“社会学”在整体上不致成为一桩错误的事业,以及怎样选择一种研究社会现象的方式使之更富成效.它力求选择一种使自己植根于社会现象独特性的基础,强调这一独特性要求使用有别于自然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论使它关注社会现象的意义特征,但不流于无法检验的直觉.正是在这一点上,现象学社会学把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与韦伯的理解的社会学联系起来.
生活世界和主体间性在理论上,舒茨通过对生活世界、主体间性、行动、设计与角色、多重实在等概念的论述,描述了日常生活世界的结构及其基本形式.他的整个学术活动的主要部分用于研究每天运转不息的日常世界的意义构成.在他看来,每个人都是这个日常生活事件构成的、不断发展的世界的组成部分,人们在很大程度上认为世界的实质性存在是不言而喻的.人们的常识使他们预先设定的共同参与和分享的世界是存在的,进而设定人的所有行动在其中发生的日常世界是外在于人们的“彼在”.舒茨在对自我—他人自我、此在—彼在以及它们在空间视野—时间坐标的描述性分析后指出,所谓的日常世界或生活世界从一开始就是由多重实在构成的主体间性的世界;人们关于这个世界的日常知识从根本上就具有主体间性的特征.这意味着,这种知识在对他人具有什么意义的同时,也对我同样具有什么意义;既与他人的世界有关,也与我的世界有关;归根结柢都植根于人为了生活而创造的解释图式之中.在这个意义上,日常知识恰恰是使主体间性成为可能的人们观念中的类型化,而日常的生活世界中的一切,从本质上看都是主体间性的.从现象学社会学的观点来看,由常识和日常生活构成的人类世界是最高的实在,这个世界的本质特征在于它的一切都是主体间性的.
自然态度的悬置在方法上,现象学社会学对按自然科学理想建立的传统社会学持批判态度,认为这种社会学历来忽视人们日常生活赖以建立的基质构造,轻信自然观点把社会现象视为自然事实而加以研究,其根本弊病在于它混淆了自然科学对象和社会科学对象之间的本质差异.从学理渊源上看,R.笛卡尔哲学曾对世界是实在的信念提出过怀疑,胡塞尔则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怀疑论,他用“悬置”概念把对世界实在的信念放入括号内存而不论,并以此作为克服自然观点错误的手段.舒茨借用了现象学这一概念,提出“自然态度的悬置”方法,但他的用意与胡塞尔相反,并不是把对外部世界及其客体的信念存而不论,而是把对这个世界的怀疑“悬置”起来存而不论,以便社会科学研究者更接近于生活世界本初的、最高的实在,从而理解这个由多重实在组成的日常世界的意义结构.
理解舒茨认为,用自然科学方法研究的对象无论多么复杂,都是存在于观察者的世界中的客体,属于第一级构造.而社会科学的对象是人及其活动,人不仅是研究者所观察的客体,也是具有他自己在先解释的世界的存在,他与研究者之间的关系是共处于社会实在中的同伴,每个人既是观察者,又是被观察的对象,属于第二级构造.据此,舒茨把W.狄尔泰、韦伯阐述的“理解”看成社会学研究应使用的一种主要方式:把社会行动解释为行动者赋予其行动的意义,即在行动者看来他的行动所具有的意义.但舒茨与韦伯把“理解”当作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规范原则不同,把解释主观意义视为生活世界在观念上的类型化,认为它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解释他们自己的行动以及人际互动所实际运用的方式.“理解”有可能在运用观察方法和研究方法之前就已把握了纯粹的或绝对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包括对主观意义的解释在内的全部“理解”问题,涉及 3个既相互有别又彼此联系的不同层次问题.①“理解”首先是一个哲学认识论问题.“理解”植根于胡塞尔的“生活世界”之中,它包含个人通过其具体存在所经历的日常经验的丰富整体性;它在认识中从纯粹事实里排除了知觉、感觉因素,强调感性事实以纯粹事实为基础,并随着后者的变化而变化.②“理解”是关于人类事件的日常知识的经验形式.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从一开始就把世界解释为属人的、充满意义的世界.理解他人除了把他人存在的躯体理解为心理—生理统一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外,还要把他人的各种行动作为一个具有意图的创造活动来看待.③“理解”是社会科学特有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向传统的科学观所崇尚的感觉至高地位、认知必须从感觉出发、用自然科学的理想模式建构社会科学等观点提出了严重挑战.它强调自然实在与社会实在之间的本质区别,要求人们审慎地鉴别以下事实:人不仅是科学家观察领域中的一个要素,也是他自己的行动领域的先在解释者;人的公开的外显的行为只是他全部行为中的一个片断;试图理解社会实在的人,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是,通过领会一种行动对于他、对于社会世界的坐标轴所具有的意义来理解行动者的主观性.
民俗学方法论加芬克尔试图从经验研究上证实舒茨的观点.按照他的界定,民俗学方法论是指“研究作为有组织的、人为的日常生活实践的持续实现之表征性表达和其他实践行动的合理性质”.他还解释说,“民俗学方法论把日常生活当作使这些活动成为明显合理的和对一切实际目标而言都能成立的社会成员们的方法加以分析,亦即当作平凡的日常活动的组织而应该加以阐释的方法加以分析”.它关心人们使用什么手段赋予日常生活世界以意义,即关注人们怎样使用语言和其他符号为日常生活实在添加秩序和各种模式?br 囊庖澹咽导卸馐统珊侠淼摹R虼耍镅苑偶捌湟庖灞泶镂侍饩统晌袼籽Х椒鄣墓刈⒔沟恪?BR加芬克尔认为意义的表达通常被分为两种:一种是人们为把发生的事件置于时空范围内所做的“表征性表达”,虽不精确但可起到索引提示作用;与之相对的是在特定情景下需要精确描述事件的“客观性表达”.表征性表达和客观性表达分别指向舒茨所说的实践实在和理论实在,前者适合于反映日常生活的实践活动,后者则是一种适用于科学领域的表达方式.民俗学方法论针对当代社会学中科学主义盛行的状况,集中论述了 3个密切相关的问题:①不满足用客观性表达取代表征性表达.在他看来,作为一门科学,社会学力求用客观性表达,但社会学的对象是由人们互动造成的社会世界即日常生活世界,它的一切都是人为的,人们是通过表征性表达赋予它秩序的.因此,他对以使用表征性表达的互动为基础来建立科学实在的现存社会学方式持怀疑态度.②忽视实践行动的理由在本质上的可反思性.加芬克尔认为,社会学研究的是自我的日常活动,这一点具有重要意义.它既包含作为行动者的社会学家的资源、目标、动机、理由、机会和任务,也包含与他的研究程序是否合理、规定是否可靠等有关的理论前提预设问题.他主张对这种实践活动作系统的考察,以探明从一开始就发生了什么.在论述“实际的社会学推理”时,他在“职业的社会学”、“凡俗的社会学”和“实际的社会学推理”与“理论的”或“形式的社会学推理”之间作出区分,论证了职业的社会学研究是在凡俗的社会学基础上,理论的社会学推理是在实际的社会学推理之上实现的.作为一个社会学家在用客观性表达研究社会时,总离不开他作为一名社会成员的经验和从前的经历来指导自己的行为.③行动在特定情景中的实际完成具有可分析性.他主张对行动的研究要追溯到个人经历和历史背景,日常生活世界具有历史的连续性,这就使舒茨所说的对实在怀疑的悬置成为可能.
现状现象学社会学作为一种反自然主义社会学的理论观点,它针对传统社会学方法和程序中的可疑之点,提出了人的主观意识、体验和时间等问题,强调描述世界的语言和意义问题,对人们有启迪和借鉴作用.但它本质上具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即在社会认识中片面夸大意识、意义主观因素的作用,必然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唯我论.70年代以后,现象学社会学逐渐失去了它原来的现象学本质和特征,开始走上与其他各门社会科学相互融合的发展道路.这主要表现在:①出现了与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文化人类学合流的趋势.民俗学方法论的另一位代表人物A.西库雷尔,在70年代以后关注点由社会学理论和方法论问题转向社会结构问题;而结构本身在他看来就是加芬克尔所说的社会成员为把互动说明是合理行为的解释程序的总和;研究社会结构就是要考察社会文化群体怎样创造自己的语言,以及不同语言的描述形式怎样赋予人的活动的意义.于是,民俗学方法论便成了文化人类学的方法论的依据;作为一门知识社会学的一般取向,它把研究者的兴趣吸引到语言这个知识的发生和发挥功能的载体上.正是在这种意义上,美国社会学家P.菲尔默认为民俗学方法论未来将会与N.A.乔姆斯基的语言学和C.列维—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人类学相互融合.②英国哲学家L.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渗入现象学社会学.P.温奇在后期维特根斯坦哲学基础上阐发现象学社会学的社会认识观点,认为在社会学中拒斥自然主义态度必然会把语言分析放在首位,因为关于实在的概念是在使用的语言中呈现出来的;实在的结构是语言结构的反映.这样,他就把社会结构研究完全归结为对日常语言的分析问题即语言哲学问题.③与某些自然主义流派也有相互融合、相互渗透的趋势.如P.莱斯曼认为有可能在越轨行为社会学(见异常行为社会学)研究中应用民俗学方法论的个别理论结论,属于新行为主义的J.汤姆逊的《行为主义》(1970)一书中也可以看到加芬克尔的“实践活动的形式特征”概念的影响.
承载式车身和非承载式车身各有什么优缺点
你这话从哪里看到的?是指萨特说那句吗?
这个东西其实属于哲学领域回答的问题,推荐答案其实答得不错,自行理解成那样已经很不容易了,可惜等于问他数学题,他给写了个化学方程式。
这样说吧,其实哲学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人不满足与自身有限性,而渴望通达无限领域的一种途径。既然是有限与无限的相对,落实在人身上就表现为宿命与自由。
在整个西方哲学里,用来研究人怎样超越自己有限性通达无限性的学问,就叫做形而上学。而形而上学里,研究的最核心东西(类似于你学马哲一上来就告诉你物质第一性),叫做“实体”。通过对这个“实体”的推演和证明,我们才能搞清楚,人到底有没有可能通达无限,有的话怎么通达,也就是“自由”的实现。
康德第一次通过他的假说与证明,回答了自由的价值与实现问题,从此以后,人们才认识到一种对于人类更重要的东西,因此你看那个时代以后世界各国人民都为了争取自由甚至不惜性命写下很多可歌可泣的故事。
19世纪,丹麦出现了一位叫克尔凯郭尔的哲学家,他思考这个“实体”的方式和以往哲学家有着截然相反的思路,经过他的奠基,尤其是海德格尔,再到萨特。以他们为代表的哲学流派叫做“存在主义”。存在其实就是实体,但是换了个说法。之所以换是因为研究的思路换了。“存在主义”认为以往形而上学的问题在于把自身当做独立于世界的主体研究世界而忘记了自己也是世界的一部分,是所谓主客二分思维方式。应该不能跳出世界认识世界,这种存在才有意义。
这样的思维经过推演很显然,以往的形而上学是向上抽象通达自由,而“存在主义”则就可以落实到人自身向下寻根了。海德格尔在他的《存在与时间》里认为人这种存在不同于其他存在,不能把人也叫做存在,因为其他存在没有人可以在,但是没有人的活动去赋予其意义,等于其就不能展现,不能展现意义的存在,你自己想,有什么意义?所以人叫做“此在”。这样你看,存在着的事物在必然而然严格的自然法则约束下,就无所谓自由不自由;而人不同,他要赋予他物以存在,他物以人的活动而有这样那样的意义,所以人才是对着他物和未来敞开的,是自由的。
这样问题就来了,以往哲学使我们发现自由是我们应该去争取的东西,现在却使我们发现自由是我们的本质和负担。就像海德格尔说的,此在自始已经“沉沦”。人本来是自由的,我们的所有生活不过是在逃避自由。因为有了自由不但意味着你和物区别开来,你还对未来的不确定性背上了责任的承担。人都渴望安定,渴望必然而然,可惜你没有这种体会就没有自我意识。人是被抛到这个世界来的。所以人的本质便是悬置在人的自由之中。
非承载式车身
缺点:?
1、车身和车架是刚性联接的,行驶时,会产生震动,遇到危险时,对车身会产生威胁。
2、因为车子行驶时不那么稳定,乘坐舒适性相对较差。
优点:
1、其有有独立的大梁,底盘强度较高,抗颠簸性能好,
2、有较强的相对抗冲击力和抗颠簸的性能,四个车轮受力再不均匀,也是由车架承担,而不会传递到车身上去。
承载式车身缺点:
1、承载力和抗扭相对非承载式车身较弱
优点:
1、重量相对较轻、重心也相对低一些
2、车内空间利用率较高、乘坐舒适性相对好
非承载式车身:
非承载式车身的汽车有一刚性车架,又称底盘大梁架。在非承载式车身中发动机、传动系统的一部分、车身等总成部件都是用悬架装置固定在车架上,车架通过前后悬架装置与车轮联接。非承载式车身比较笨重,质量大,高度高,一般用在货车、客车和越野车上,也有部分高级轿车使用。
承载式车身:
承载式车身的汽车没有刚性车架,只是加强了车头、侧围、车尾、底板等部位,发动机、前后悬架、传动系统的一部分等总成部件装配在车身上设计要求的位置,车身负载通过悬架装置传给车轮。承载式车身除了其固有的乘载功能外,还要直接承受各种负荷力的作用。不论在安全性还是在稳定性方面都有很大的提高,它具有质量小、高度低、装配容易等优点,大部分轿车采用这种车身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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