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大小雅有什么区别
《诗经》中的“雅”是“王畿”之乐,指朝廷正乐,周代人把正声叫做雅,大雅小雅之分在学术界有很多种说法,可能是根据年代先后而分的(大雅31篇是西周的作品,大部分作于西周初期,小部分作于西周末期, 小雅共74篇),也可能根据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区别而分(大雅 的作者,主要是上层贵族;小雅的作者,既有上层贵族,也有下层贵族和地位低 微者)。
《雅》诗分为《小雅》、《大雅》两部分,固然因其篇幅太大,但从内容方面看是两次集结而成。以前对于《小雅》、《大雅》的区分,提出各种解释,都难以成立。如《毛诗序》以为“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毛诗正义》发挥其观点:“歌其大事,制为大体;述其小事,制为小体。体有小大,故分为二焉”。《史记·司马相如论赞》和韦昭从主题及作者的创作思想方面进行解释,宋代苏辙《诗集传》从思想内容方面言之,宋严粲《诗缉》从诗体风格言之,宋程大昌《诗论》、朱熹《诗集传》从音乐方面言之,都与《诗》的实际不合,也找不出有力的证据。由于儒家正统思想和经学家墨守家法的影响,元明以来学者大多依《毛诗序》或朱熹之说加以解释。但也有学者对此两说进行反驳。如明章潢就认为从《大雅》、《小雅》看不出有政之大小的区别,清代牟应震《毛诗质疑》也以为以政之大小、体之大小加以区别并不合于《诗》的实际。关于从音乐方面来划分的观点,他说:“音节之合,转移由人,朱子晚年亦以音节为不足据也。”
但学者们心里先横了这样一种认识:《小雅》、《大雅》的划分总是有原因的,因而不同意旧说者也总要想出一种解释二者区分的说法,如章潢提出《小雅》“有讽喻之言”,是区别二者的标志。牟应震认为:“《小雅》者,畿内民诗,暨国小臣、外诸侯之诗;《大雅》者,公孤卿士之诗也”。其实这种种的解释也都是从经学的立场上,总以为圣人所编,必有某种义例。
由《小雅》、《大雅》的作品可以看出,《小雅》多为宣王时作品,而《大雅》多为西周早期作品,前者为第一次编诗者收集此前不久产生的作品,而后者多来自王朝乐师所藏。如为一次编成,则应置西周早期作品于前,而此以宣王时产生的作品于前,可见《大雅》为增编者所加。古人编书,其竹简可为一卷者为一单元,增者依次列于其后。
春秋以前常用“小”、“大”区别相同的篇名(如《逸周书》中的《小开武》、《大开武》,《小明武》、《大明武》,《小开》、《大开》;《管子》中的《小匡》、《大匡》等)。《诗经》中也以“小”、“大”区别相同的篇名(如《叔于田》、《大叔于田》,《小明》、《大明》,《小旻》、《召旻》,《小弁》、《 頍 弁》等)。《小雅》、《大雅》其加“小”、“大”只是为了对两卷简册有所区别而已。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