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和物质文化遗产有何区别?
1、含义不同
物质文化遗产(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又称“有形文化遗产”,即传统意义上的“文化遗产”,根据《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人类文化遗址。
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特点不同
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历史文物、历史建筑等。
文物是指具体的物质遗存,它的基本特征是:必须是由人类创造的,或者是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必须是已经成为历史的过去,不可能再重新创造的。目前,各个国家对文物的称谓并不一致,其所指涵义和范围也不尽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对文物共同确认的统一定义 。
扩展资料:
文物的作用,是文物价值的具体体现。文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
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其间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文物作用的大小,取决于文物价值的高低,因而文物的作用也会随着人们对文物价值认识的深化而变化。
有时同样的文物,在不同时间、地点、条件下,其价值也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通常不是改变或降低了它的固有价值,而是增添了新的价值。这种情况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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