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今家暴事件频频发生,希望在面临家暴的女孩子能够勇敢的用法律来解决自己的问题,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呢?
什么是家庭暴力1一、什么是家庭暴力哪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
1、家庭暴力有身体暴力,比如殴打等。还有精神暴力以及冷暴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到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若是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遇到家庭暴力应该怎么做
遇到家庭暴力该怎么办?我国法律法规对这类问题也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遇到家庭暴力时,一般可以有以下做法:
1、诉讼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关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案件,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所以,当遇到家庭暴力时,如果受害者起诉离婚,而且不同意调解,那么法院就会判予离婚,这或许会是阻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的决绝方式。
2、请求损害赔偿
家庭暴力不仅仅带来肉体上的损伤,而更重要的是会带来精神上的重创。因此,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即受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对家庭暴力的认定,其实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比如,夫妻在婚内有互殴的行为,或者在双方争吵的过程中,偶然发生的一些侵害行为,这些都不构成家庭暴力。但如果,身体侵害达到持续性和经常性、一次性身体侵害但达到一定的伤害后果,那么就可以成立家庭暴力
什么是家庭暴力2一、家庭暴力的含义:
1、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2、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
3、以下是国际社会学界对家庭暴力概念比较广泛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虐待行为。它包括对配偶(前夫、前妻、同居人或男女朋友等亲密关系)、亲子、手足或长者的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
(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甚至使用刀械枪枝等攻击受害人。
(2)言语虐待:企图以字眼、声调来控制或伤害另一个人。例如:吼叫、尖酸讽刺、威胁将对方或小孩杀害、扬言使用暴力、大骂对方愚蠢、侮辱、不实的控诉。
(3)心理虐待:威胁自杀、不准对方使用电话和拥有金钱、逼问对方行踪、质问孩子是谁的和钱怎么花的?阻止对方探视其亲人
嘲笑、侮辱对方的朋友、滥用药物和酗酒、不实的指控对方有外遇、极度忌妒、无法保有一份工作、禁止对方上学或工作,跟踪、监视、谎言操控人、批评对方的外表、责备、冷漠以对。
(4)性(虐)待:强迫对方进行性行为、逼迫对方看色(情)影片或、拒用保险套等等。
二、遭遇家庭暴力存在哪些救济途径
1.社会救助: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2.行政处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3.民事救济: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1091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离婚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
4.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强)奸罪等,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什么是家庭暴力3家庭暴力要怎么认定:
1、家庭暴力的主体是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是共同生活在一个家庭内的亲属,一般应具有亲属关系和共同生活两个特征。如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这里的亲属关系不仅仅是指依靠婚姻和血缘维系的亲属关系,还包括依法律关系形成的亲属关系,如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继兄弟姐妹关系等。
在这里还值得一提的是,传统的家庭暴力往往是认为具有配偶关系的男性对女性的施暴。当然,这在家庭暴力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但事实上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包括老人、儿童以及女性对男性的施暴,这也越来越为社会所重视。
2、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
实践证明,家庭暴力具有手段的残酷性,情节的恶劣性,后果的严重性,时间的连续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暴力仅以故意为条件。
3、家庭暴力的实施者在客观上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并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客观上须具备两个方面:
一是实施了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的暴力行为。
二是造成一定伤害后果。
日常生活中偶尔的.打闹、争吵不能理解为家庭暴力。
4、家庭暴力侵害的客体是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具体为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和身体权。
身体权是家庭成员维护其身体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其中包括性权利。健康权是家庭成员维持其人体各种生理机能的正常运转,不受生理和心理侵害的权利。
生命权是以家庭成员的生命安全的利益为内容的权利。自由权是家庭成员在法律的范围内,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权利。
现实生活中各种类型的家庭暴力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间存在难以割断的内在联系:
首先,在对身体的暴力中可包含对性的暴力,而对身体的暴力无疑会引发精神折磨和心灵伤害,于是引发间接的精神暴力;
其次,对性的暴力既是对被害者的身体暴力,也是精神暴力;
再次,对被害者的精神暴力,毫无疑问地会损害被害者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从而导致间接的身体暴力。至于在精神暴力后强迫或鲁莽为之的性行为则无疑是直接或间接的性暴力。
故意伤害罪和家庭暴力的区别在于犯罪对象不同、主观方面不同、客观方面不同、犯罪结果不同、法律责任不一样以及表现形式也不同。家庭暴力主要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家庭暴力是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的,比如在实施家暴的过程中造成被施暴者轻伤的,就可按照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在犯罪的客观方面,家庭暴力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
家暴和故意伤害的区别是:
1、在犯罪对象上不同。家庭暴力的对象仅为共同生活且彼此之间存在相互抚养义务的家庭成员。而故意伤害罪并不以此为限。
2、在主观方面不同。虽然两者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内容有所不同。家庭暴力的主观故意主要是对被害人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是出于对被害人人身健康的损害。
3、在犯罪的客观方面不同。家庭暴力表现为一种长期的或连续的折磨和摧残。而故意伤害不存在连续性和长期性,往往是一次行为。
4、犯罪的结果不同。家庭暴力致人重伤或死亡往往是由于长期的打骂、摧残的行为导致的结果,并非一朝一夕造成;
而是日积月累的结果,是被告人长期家庭暴力行为的结果。而故意伤害造成的危害结果,无论多么严重,往往都是一次行为造成的。
5、法律后果不同,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家庭暴力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除非情节严重。
6、表现形式不一样,家庭暴力不仅包括身体上的侵害,也包括精神上的侵害,但故意伤害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给予刑事处罚的 。
家暴怎么处罚
1、如果家暴方的家暴行为导致被家暴方受到轻微伤的,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对其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家暴方实施家暴行为造成被家暴方轻伤的,那么家暴方应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总之,故意伤害是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家庭暴力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是可以构成刑法上的故意伤害罪,给予刑事处罚的。如果长期家庭暴力还可能构成虐待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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