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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的吊销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一语惊醒梦中人1年前 (2023-12-20)阅读数 6#综合百科

法律主观:

过去,由于公司注销程序复杂,一大部分公司不参加年检,让公司自生自灭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公司被注销是相互联系但又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一、营业执照吊销和注销

吊销营业执照:

吊销:是指企业因违反法律法规或行政规定,工商行政部门强制停止其经营活动的行为。在吊销后注销前,公司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的债权债务,不过不得开展经营业务。

注销营业执照: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经过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清算程序后主体资格消灭。公司完全消失,法人资格合法终止,所有员工遣散,所有银行的钱收回,所有债权债务结束。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一家公司停止经营的最终唯一结果。

二、营业执照吊销和注销的区别

表现形态不同

注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是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

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应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两者不应混为一谈。

执法程序不同

注销。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通过申请,由登记主管机关按照受理、审查、核准、向企业发注销登记核准函、归档等一套登记程序来实现终止。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根据违法事实、通过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举行听证、送达处罚决定书、公告、归档等执法程序剥夺企业经营行为的能力。行为结果不同

注销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理,或民事关系引起的民事诉讼已有了明确的了断,企业实现了真正意义上消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标致着该企业由于违法而被强制剥夺经营资格,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完毕后办理注销登记。

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没有及时处理会对法人产生很多影响,不能担任公司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不良影响。所以营业执照被吊销之后要立即去处理,否则越拖影响越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四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营业执照的吊销和注销有什么区别

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停业和歇业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分析: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暂时停止营业,是行政许可行为的中止,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也就是企业以后都不在经营了;

歇业还对应注销的概念。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这个是实际上终止经营,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是法律认定的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第七十二条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第七十三条 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

第七十四条 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法律分析:歇业与停业有本质上的区别。停业是暂时性的,暂时停止营业,是行政回许可行为的中止,答而歇业是永久性的,是行政许可行为的终结,也就是企业以后都不在经营了;歇业还对应注销的概念。歇业是依被许可人主动申请进行的,这个是实际上终止经营,而注销是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进行的,是法律认定的终止。

法律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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