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代理、寄售和当事人关系的区别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解析:
经销,一指从批发商手中进货,然后卖给顾客.经销商和批发商(或厂家),一般情况下,只有买卖关系,没有其他关系.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结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这里,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即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一般来说,在商业活动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厂家,代理人往往是代售商,第三人往往是消费者.这里,就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了.
寄售,其实是一种行纪,是指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寄售中,委托人将委托物交由行纪人保管并出卖,由委托人支付一定的价款.他们之间也不是买卖关系.
而当事人关系,法律里面可能没有这个术语.
只有当事人.法律关系的主体.
寄卖
词语:寄卖
注音:jì mài
释义:委托代为出卖物品或受托代卖:~行 / 收音机放在信托商店里~。也说寄售。
方言:闽南语中常指女性生殖器官 一般用于笑骂 没有恶意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寄卖已经派生出格子铺,就是格主把自己不用的或者多买的、别人送的礼品等闲置资源放在格子铺里,店主宣传与销售。但是格主要租一定的空间,这个空间按月收取一定的租金,这种形式很受当下年轻人的青睐。
寄卖行业是我国近年来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行业,但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早有成熟模式,例如大众所熟知的香港米兰站。近年在国内也兴起了一些寄卖店,例如北京寺库寄卖。随着人们环保和理财意识的提升,让闲置物品尤其是高档、奢侈品再次流通也成了一种新的都市潮流和低碳消费的经济时尚。
在此次金融危机和低碳环保生活的大背景理念下,寄卖行业以其独特灵活的商业模式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日渐端倪,也受到了国家各部委及相关政策的支持。2009年初,商务部出台了《关于健全旧货流通网络的意见》,要求各地积极推动旧货流通网络建设,以盘活企业存量资产,充分挖掘社会闲置资源,满足不同群众的消费需要,更倡导了一种经济时尚业态,也促进了寄卖行业的发展和壮大。
2009年10月份,寄卖行业管理协会全国寄卖工作委员会正式成立,进一步规范了寄卖业的市场规范。也标志着中国寄卖行业即将进入规范化发展时代!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从事寄卖业务的企业已不下千家。但就整体而言,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目前行业内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的挂羊头卖狗肉,超范围经营典当抵押业务;有的动辄宣称“行业第一品牌”,拉大旗作虎皮,极尽虚假宣传之能事,误导社会公众,蛊惑加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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