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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骗儿童与拐带妇女儿童有何区别

小肉包1年前 (2023-12-20)阅读数 9#综合百科
文章标签幼女是指

当前,我国刑法规定了拐骗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两项罪名。

拐骗罪

是指以非法手段将他人拐骗走,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

拐卖妇女儿童罪

则是指以贩卖、收买、运输、转移、交接等方式,将妇女儿童贩卖、收买、运输、转移、交接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虽然拐骗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都涉及到拐走他人的行为,但是两者之间还是有

很大的区别

拐骗儿童与拐带妇女儿童有何区别

。拐骗罪侧重于非法手段,即以欺骗、胁迫、强制等手段将他人拐骗走,强调的是拐骗手段的非法性和违法程度。

而拐卖妇女儿童罪则侧重于贩卖、收买、运输、转移、交接等行为,强调的是行为的危害性和社会的公共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将拐骗罪统一成拐带儿童罪,能够更好地强调拐带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利益。

同时,统一的罪名也能够简化司法程序,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秩序。

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秽行为。奸*幼女是指行为人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犯罪情节一般的,在三年以上十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两种主要有以下几点的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的主观目的是为了刺激、满足自己性欲或挑逗儿童性欲,而奸*幼女罪行为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奸*幼女。 2、行为方式不同。猥亵儿童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除了特殊情况下可以是性交行为外(如行为人是妇女,受害人是男童),大部分都是性交以外的*秽行为。而奸*幼女罪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则只能是性交行为。 3、犯罪对象不同。猥亵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是未满14周岁的儿童。可以是女童,也可以是男童。而奸*幼女罪的犯罪对象则只能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相关法律知识:猥亵儿童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一百一十一条猥亵儿童的重处规定:“猥亵儿童的,重处20%.”第一百一十二条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按本节规定对个案量刑时,合议庭(独任庭)根据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综合量刑要素考虑,依第一百一十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奸*幼女的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在三年以上十伴以下有朔徒刑的幅度内从重处罚。犯本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朔徒刑或者死刑: 1、奸*幼女情节恶劣的;这里所称情节恶劣,是指奸*幼女手段残酷的;因奸*幼女引起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的等。 2、乙奸*幼女多人的;指奸*幼女三人以上,或者奸*幼女总共二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奸*幼女的;这里所谓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等公众聚集的地方,当众奸*幼女,一般是指有二人以上在场的情况下公然奸*幼女的行为。 4、二人以上轮奸的;所谓轮奸,是指二男以上出于共同强奸的故意,在同一时间,轮流对同一幼女强行奸*的行为。轮奸,是奸*幼女罪中一种严重的犯罪形式,不是独立的罪名,对于轮奸幼女的,应以奸*幼女罪定罪量刑。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强奸致人重伤死亡,是指行为人作实施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性器官严重损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伤害,甚至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如果在实施奸*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重伤或杀死的,不属于奸*致人重伤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奸*幼女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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