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医院和药店药价不同?
大医院将按一定比例使用基本药物
“我们感觉看病费用很贵,因为病人花多少钱直接跟医生的收入挂钩,所以就算感冒发烧,医生也会开一堆化验单,看完以后,再开一大堆药给我们,请问卫生局领导,这样的收费方式是否妥当?”
昨天,一位阿姨打进热线,问得非常直接。
而有着同样困惑的市民还有很多,“现在看一个普通感冒,没有百十块根本下不来,由于太贵,我们只能到药店随便买点药吃吃,我想问问为什么这么贵?”
这样解决“同药不同价”
同样一种药,为什么它在药店与医院的身价就是不一样,为什么医院的报价就要高呢?
对于这个很多市民不解的问题,南京市卫生局局长陈天明现场进行了明确答复。
陈天明说,这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大药房是批量进货,批量大成本就下降;
二是大药房可以在外边的药品大市场进货,但卫生部明令禁止医疗机构从大市场进货;
三是由于国家对于公立医疗机构补偿不足,国家在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中后期就给予公立医疗机构药价加成15%的政策。
医院与药房的药价不统一,有没有解决的办法?
陈天明表示,市卫生局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156家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全部实施了药房托管;
三级医疗机构从去年七月份开始实施药品集中托管,减少药品流通环节,有效挤压了药品的费用,这一项改革为老百姓节省了药品费用1.9个亿。
大医院优先用基本药物
陈天明说,南京从2007年9月就已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并确定了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目录,城区350种、农村180种,社区居民持居民健康卡购买《基本医疗用药目录》范围内的药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差额部分由财政“埋单”。
据介绍,南京的医改配套文件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即将出台,届时,南京《基本医疗用药目录》的药物范围可能还会增加,市民今后能买到更多价廉质优的基本药物。
对于大医院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新的医改方案中也会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大医院为病人优先使用价廉质优的基本药物。
“下一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包括农村医疗机构,要全面实施基本用药零差率销售;三级医疗机构界定一定比例的基本药物;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取消医疗机构的药价加成。”
陈天明昨天这样表态。
低保人群基本医疗有望全额免费
兰云和爸爸妈妈,昨天来到了活动现场。
她有一双漂亮的大眼睛,可是14岁时得了非常严重的糖尿病,并发症导致双目失明。
现在她还得了尿毒症,每个星期都要到医院透析三次。
去年妈妈和爸爸都因为开刀要住院,可她一点忙也帮不上。
在她十几年的治病历程当中,爸爸妈妈付出了全部的心血,花光了家里面的所有积蓄。
兰云一家面临的困难,得到了南京市惠民医院的帮助,医院减免了兰云几千块钱一个月的透析费用。
据透露,不少低保病人接受了惠民医疗的帮助。
据了解,南京低保人群免费基本医疗将有望在南京的新医改方案中有所体现,南京现有约14万名低保人群,除去农合、低保等各项补助外,个人看病还需负担10%至15%的医药费,在下一步的医改工作中,南京考虑将低保人群个人负担的这部分医药费逐步全部免除。
[承诺]
乱开单乱开药接到举报一定查实
不少市民有着同样的感觉,进了医院,不管大病小病,动不动就是一大堆的检查项目,然后开一大堆的药。
对于这些敏感话题,陈天明在活动现场明确表示,开检查单与医护人员利益挂钩,这个情况是严令禁止的,如果发现乱开检查单乱开药的情况,市民可以拨打举报电话12320,“我们接到举报一定查实,并且给予举报者一个回复。”
去医院可以直接去药房买药吗?我朋友叫我帮他买,流程是怎样的!!!
有区别。
去医院开药,需要先挂号,医生看病,根据病情开出合适的药物。需要排队挂号,看病,时间会长一些,比较繁琐一点。如果去药店,可以直接买药,省去很多步骤。
但是医生开药可能会更有针对性,而且大部分药物可以医保报销。去药店开药,不能报销,更为重要的是,药店的工作人员喜欢推销一些价格高,利润高的药物,而且药店没有医生,不能够根据你的病情选择最合适的药物,导致有时候不能对症治疗。所以,有人会觉得药房的药物没有这么好的效果。
药品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关于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013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通知,决定从2013年2月1日起调整呼吸、解热镇痛和专科特殊用药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20类药品,400多个品种、7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5%,其中高价药品平均降幅达到20%。
不可以,去医院买药,首先是需要挂门诊经医生开具处方后,才可以去药房拿药的,如果是处方药的话,没有医生的处方是拿不到药的。
公立医院的药物,都是通过国家集中招标,中标的药物,一般都是来源于大厂家,药品质量有保证。但是,很多医院要求同一类型的药物不能超过几种,造成医院的药品种类要少一些。而药店没有限制,什么药都可以有,也存在一些小厂家,质量差,但是利润更高的药物。
扩展资料
对于患者购药,国家并非没有指导意见。早在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其中“四分开”就包括医药分开,鼓励“处方外流”,即支持患者自主选择在公立医院门诊药房购药,或者凭处方在医院以外的任何零售药店购药。
对于患者“外购药物”,2018年9月,广东省卫计委(现省卫健委)也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外购药物管理推进医药购销领域行风建设的通知》,明确限制了“外购药物”的范围,一旦医生的处方包含外购药品,必须书面告知患者。再加上医院门诊药品“零加成”规定,种种政策不可谓不周到。
人民网-让“便民药房”真正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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