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著作权与论文的区别是什么
书刊著作权与论文的区别有以下3点
1、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其依法出版的图书和报刊所享有的权利,权利主体包括图书出版者和报刊出版者。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出版权包括图书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出版的作品在合同约定期间内享有的专有出版权和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报纸、杂志的版式、装帧设计享有的专有使用权。而且专有出版权不得转让。出版权是著作权的内容之一。
2、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作者因创作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依法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利。著作权主体是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或法人,作者以外的人通过法定途径也可以取得著作权。著作权客体是具有独创性和某种客观物质表现形式的作品,但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形式而不保护其思想内容。著作权的内容通常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著作权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广义的著作权还包括邻接权,主要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和相对的独占性和排它性。非经著作权人许可或无法律上的依据,他人不得行使该权利,否则构成侵权。
3、著作权与出版权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是主从关系,它们主要联系是:同为著作权是联系作品的创作、使用而产生的权利,通常指公民个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占有、使用和处分自己创作的作品的专有权利。而出版权仅仅是著作中诸多权利的一种。它们的主要区别是:出版权与著作权不是同一概念,出版权并不等于著作权。著作权是作者的权利,只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作者将其作品的出版权转让或许可出版者行使罢了。出版者(如出版社、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本身并不具有出版权,只享有出版经营权或出版业务权,即专门经营他人作品的出版业务。但是,出版者可因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授权或转让而享有作者某一作品的一定期限的出版权。这就是说,因作者转让而使出版者享有了出版权。出版者出版了作者的作品,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出版权)仍是作者的权利(作者卖掉著作权除外)。
编著和专著有什么区别
专著,是指著作者专门针对某一问题进行的深入研究,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一定的创造性的著作。
编著,是指整理、增删、组合或编排他人著作而形成的新的作品。严格的来讲编著属于汇编作品。
著作,是指用文字表达意见、知识、思想、感情等。
区别:专著属于创造性的著作;编著属于汇编作品;著作专指创造性的文章而言的。
专著,汉语词汇,汉语拼音为zhuānzhù,指的是针对某一专门研究题材的,是著作的别称。根据学术论文的长短,又可以分为单篇学术论文、系列学术论文和学术专著三种。一般而言,超过4—5万字的,可以称为学术专著。
编著,一种著作方式,基本上属于编写。
一种著作方式,基本上属于编写,但有独自见解的陈述,或补充有部分个人研究、发现的成果。凡无独特见解陈述的书稿,不应判定为编著。(出自经济日报出版社柳建明主编的《舆论学达辞典》727页)
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
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产生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就可以视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适量的引文,但必须指明出处和原作者。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著作是汉语词汇,拼音zhuzuo,按照古代的要求,“著作”是专指创造性的文章而言的。前人没有阐发过或没有记载过的,第一次出现的文章或书籍,才算是“著作”。因为它是针对某专一题材的,所以也叫做“专著”。
古人写作的体例,大致可分为“著作”、“编述”、“抄纂”三大类。
所谓“编述”,是在许多可以凭借的资料的基础上,加以提炼制作的文章,这便是“编述”,有如现在的“改编”。
“著作”,古称“作”;“编述”,古代称“述”。孔子的“述而不作”的话,就严格区分了这两种体例。
“抄纂”是资料的汇编,古人叫“论(lún)”。“论”的本字应是“仑”,是排列、编纂成辑的意思。如集孔子言论的《论语》。
撰写要领
1、详细、准确地写明请示事由。不仅应在标题上写清,还要在在正文里写明请示什么问题,为什么要向上级请求。请示事项要专题专文,以便上级及时答复。
2、明确提出本单位对解决这一问题的意见,供上级参考。意见要写得有理有据,必要时可引证有关的现行政策、规定条文。如本单位意见分岐,要分别陈述不同意见的内容,并加以分析比较,还可提出倾向性的意见,供上级权衡、批复。
参考资料:
一、性质不同。
编著与专著相比,不强调创造性,而强调采用最新的研究成果,采用科学的体例编撰成书,它有一定的理论性、学术性,但更强调应用性。
二、含义不同。
所谓“专著”,指“国内外科学专家所撰写的学术著作。
从内容来说是对某一知识领域所做的探索,是新的学术研究成果。它是属于一(学)派一家之言,并以本专业的研究人员及专家学者为主要读者对象的。”
所谓“编著”,指把现成的文字材料经过选择加工而写的著作。
三、读音不同。
编著,读作biān zhù。专著,读作zhuān zhù。
扩展资料:
一、编著
著、编著、编都是著作权法确认的创作行为,但独创性程度和创作结果不同。著的独创性最高,产生的是绝对的原始作品;编的独创性最低,产生的是演绎作品;编著则处于二者之间(编译类似于编著,但独创性略低于编著)。
如果作者的作品不是基于任何已有作品产生的,作者的创作行为就可以视为著。一部著成的作品中可以有适量的引文,但必须指明出处和原作者。
如果作者的作品中的引文已构成对已有作品的实质性使用,或者包含对已有作品的汇集或改写成份,作者的创作行为应该视为编著。
二、专著
当然,照我们现在的理解,学术专著的字数可能还要更多些。 编撰学术专著比发表单篇论文更具学术价值。因此,在评定职称时能够获得更多的加分和认可。详情请参阅核心期刊论文发表中心。
学术论文,学术通常是指专深而系统的学问,而论文则是指研究、讨论问题的文章。因此,所谓学术论文就是在科学领域内表达科学研究成果的文章。从这一意义上理解,学术论文一般也可以称为科学论文。
在理解学术论文的时候,我们还必须把握下面两层含义:
其一,学术论文的范围限制在科学研究领域,非此领域的文章,不能算学术论文,如新闻报道、报告文李、散文和杂文等就不能算学术论文。
其二,我们说学术论文限制在学术领域,但并非说,科学领域的所有的文章都是学术论文,而只有表达科学研究新成果的文章才是学术论文。照这样理解,科幻和科普作品就应被排除于学术论文之外了。
从上述两点来看,我们可以说,科学论文的灵魂必须是科学研究的成果。
科学领域通常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前者包括理、工专业,有物理、化学、生物、天文和计算机等学科;后者则包括文、史、哲、经等。我们美术教育属于社会科学的范畴。
专著是受法律保护的,纸质著作以书号为依据保护,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律,计算机软件著作以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登记号为依据保护,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法律外,还有《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法律。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专著
百度百科-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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