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证和档案
1、要看你无法拿到毕业证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学习成绩不佳、在校表现不好等原因,以致学制最长年限期满后依旧不符合毕业的标准,只能结业或肄业,那么你虽然拿不到毕业证,但在结业或肄业后也可以提出档案。如果是因为欠学费、毁坏或丢失了学校公物但未赔偿等原因,那么很多学校会因此扣留你的毕业证直到你作出相关偿还。这种情况下档案的处理并不一定也会被扣留。毕竟牵扯到一个找工作派遣的问题,学生无法就业会影响学校的就业率,数据会不好看,而且按规定,毕业生的档案学校最多保存2年,之后是要打回原籍的。也就是说,就算扣留档案,基本也是短期的。
2、自考属于继续教育,不会调动你之前的档案,学校会为你单独建立自考阶段的档案,自考毕业后,学校会把自考阶段的档案交给你,让你自行和以前的档案存到一起
3、以后找工作肯定会受影响。首先,面试的时候单位大都要求你出示毕业证原件,到确定录取后才会调阅你的档案,所以如果面试的时候你提供不出毕业证,单位会认为你不具备相关学历,对找工作会有很大影响。其次,就像楼上说的,档案和毕业证是配套的,缺了其中一个,另外一个的真实性会被质疑。第三,如果学校真的长期扣留你的档案,不让你调档,那么对于单位来说,等于你从上小学到大专的所有的档案都是缺失的,你这十几年来的求学经验都将无从证明。
人的一生只有一份档案,除非丢失,不能补办,所以你应尽快和学校沟通
学籍档案和个人档案有什么区别
传真和原件是否一样需视情况而定。从合同效力上讲,盖章后的传真与原合同效力一样有效,但是从证据效力上讲,如果是对方将盖完章的合同传真过来,另一方得到的只是传真件,从证据效力上讲只是复印件,与原件的证明能力上存在差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主观:
我们都知道个人档案是非常重要的文件,一般情况下学籍档案都是跟着我们走的,但是如果毕业或者其他,学籍档案就会转入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局、专门的分配办等。
一、学籍档案是什么?
学籍档案是指学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成绩、思想表现、综合评价等的记录,通常在校生的学籍档案由所在学校教务处保管,非在校生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者人才中心保管。
学籍档案会和你一起转入的,这个只要你在读书,随时跟你走的学生的学籍档案主要包括学生报名注册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机读卡、注册学习专业、学习的课程、考试成绩记录表以及学籍异动情况记录等。学籍档案存于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毕业资格的依据。你进行转校或者事重读,学校都会给你填进去的.
二、大学毕业生的档案通常有三个去向
1、毕业后就找到了接受户口的单位,档案和户口都转到工作的单位这是通常认为最正规的档案流向,但据统计,这种情况大约只占到毕业生档案的10%左右的比例。
2、毕业后没有找到接受户口的单位,户口和档案留在学校两年后户口打回原在地,档案或留在学校,或转到省档案局。在这里需要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许多大学生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这是一种省钱的档案存放方式,其实不是的。这种误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在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不是真正发挥作用“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甚至无法缴纳社会保险,将来也无法计算成为工龄,从而影响养老金的数额计算,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不偿失。
3、把档案和户口放在人才市场交流中心首先必须确定在毕业时是否已签过三方协议,这是学生、学校和工作单位共同签的一个协议书,签了的话,报到证备注栏就不是空白,此时档案会在这个单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没签的话,报到证备注栏为空,默认打回原籍,本科生打到省级人才市场,专科打到市级人才市场,师范类毕业生打到教育主管部门,一般在教育局。可由毕业生自己联系人才市场,把档案转过去保管。如果大学生在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过去,个人档案不知去向,在查找时,可根据上面的档案去向,查找相关管理部门下属档案室的电话,告诉接待人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查询。另外,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个学校的相关部门,原户籍所在地的人事部门;第一家用人单位等,这些地方通常与个人档案的去向有关系,在这些地方问问。
以上的内容中已经明确了学籍档案是什么,学籍档案的内容对学生来说都是很重要的内容,因此对学籍档案进行妥善的保管,这样才不会造成档案丢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大家应该重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档案工作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档案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其中档案专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鹏仔微信 15129739599 鹏仔QQ344225443 鹏仔前端 pjxi.com 共享博客 sharedbk.com
图片声明:本站部分配图来自网络。本站只作为美观性配图使用,无任何非法侵犯第三方意图,一切解释权归图片著作权方,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恶意碰瓷者,必当奉陪到底严惩不贷!